附件三: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一、工业污染源2G101表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1.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按工商部门登记或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更名的单位,要求填写现用名,同时用括号注明曾用名。【2.单位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已经取得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报法定代码。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对于大型联合企业(或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凡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条件的,填写企业的法人代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在填写单位代码时,除填写其所属单位(联合企业、集团或独立核算单位)的法人代码外,还应在括号内方格中填写二级单位代码(系两位码)。二级单位代码指联合企业(或集团)内对其下属的不属于法定赋码范围的二级单位的顺序编号,此码由联合企业(或集团)统一编制。尚未领取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按各级环保部门赋予的临时代码填报。临时代码的编码原则:临时代码共十一位码。前六位为所在县(区)行政区划代码,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填写,第七位为汉语拼音G(代表工业源),后四位为县(区)环保部门对其进行编码,从0001~9999。各地环保部门应严格控制临时代码的发放,做到发放的临时代码不重不漏。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已有临时代码的企业可沿用原有的代码。【3.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企业法人单位填写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单位所在地指调查对象生产场所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行政区划代码指调查对象生产场所实际所在地的县(区)的行政区划代码。调查对象应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填写在相应的方格内。【5.地理坐标】3中心经度:指调查对象厂区中心的经度。中心纬度:指调查对象厂区中心的纬度。【6.所在工业园区名称】位于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等)内的调查对象填报此栏。工业园区名称按《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名单》全称规范填写。【7.联系方式】指环保联系人的姓名、办公电话、传真和邮政编码等。【8.行业类别】调查对象按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一般按在工业总产值中占比重较大的产品及重要产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行业名称和代码。【9.登记注册类型】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按表1将相对应的代码填入方格内。表1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代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100内资企业172私营合伙企业110国有企业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20集体企业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30股份合作企业190其他内资企业140联营企业2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41国有联营企业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142集体联营企业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230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149其他联营企业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50有限责任公司300外商投资企业151国有独资公司3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32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60股份有限公司330外资企业170私营企业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71私营独资企业—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划分。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4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称为联营企业。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为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称为私营企业。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指按《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5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企业:指除上述企业、公司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设立的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在内地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包括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包括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10.企业规模】按调查对象从业人员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为划分依据确定规模。在相应的类型后打钩。企业规模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的规定划分。工业企业大、中、小型的划分标准见表2。表2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算单位大型中型小型6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资产总额人万元万元2000及以上30000及以上40000及以上300-2000以下3000-30000以下4000-40000以下300以下3000以下4000以下大型和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各项条件的下限指标,否则下划一档。【11.开业时间】分下列几种情况填写:(1)解放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时间;(2)解放后成立的单位填写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时间(如开业年月早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最早开业年月);(3)改制企业按原成立时间填写;(4)分立、合并企业:合并或兼并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或最早开业时间)填写;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5)与外方或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领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12.最新改扩建时间】指调查对象最新的改、扩建项目的环评批复时间,无环评批复的按改扩建项目建设开工时间填报。【13.年生产时间】指调查对象当年全年实际生产的小时数。保留整数。【14.工业总产值】指调查对象在当年全年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工业总产值包括三部分内容: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与期初差额价值。工业总产值按照现行价格(当年价)计算,即按报告期内销售产品的实际出厂价格计算。计量单位为万元,允许保留一位小数。G102表主要产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费情况调查表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一、主要产品主要产品:填报当年全年的工业总产值中占比重较大或较关键的5种工业产品。【1.产品名称、2.代码】按《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填报。【3.计量单位】指产品生产能力的计量单位。注意:生产能力计量单位须注明时间单位,如:吨/年或吨/天。有些产品的生产能力是以设备容量表示的,如:发电能力与发电量,其生产能力按发电设备容量“xxx万千瓦”计。7【4.生产能力】指调查对象生产该(种)产品的全部设备(包括主要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动力设备及有关的厂房和生产用建筑物等)在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充分,劳动力配备合理,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下,可能达到的年生产量;或生产设备在单位时间内可能生产的产品数量。保留整数。【5.计量单位】指产品实际产量的计量单位。按《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填报。【6.实际产量】指调查对象在当年全年主要产品的实际生产量。允许保留两位小数。二、主要原辅材料【1.主要原辅材料名称、2.代码】根据调查对象主要产品和产生污染物的主要工艺,按《产排污系数手册》中所列的原辅材料,填报5种原辅材料的名称和代码。【3.计量单位】按实际使用的计量单位填报。【4.实际使用量】指调查对象当年全年该种原辅材料的实际使用量。允许保留一位小数。三、能源消费情况原煤: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