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技术要点一、编制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国办发〔2007〕37号)《七项普查技术规定》《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细则》《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508号国务院令)《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细则》二、核查的目的通过严格的、规范的质量核查,指导各地市、各县区的普查工作,查清我省各地市、各县区在此次整个普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正错误,进一步规范各地的普查工作,总结各地市、各县区和先进经验,确保我省在此次普查过程中,做到清查无盲区、普查表格填报准确整洁、系数使用正确、污染物产排量核算准确可靠科学、档案整理规范,高质量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三、核查的基本原则此次核查时间非常紧,工作量相当大。为此,在此次全省核查中,坚持以下原则:以核查各地市的部分县区为主,以全面核查为辅;以核查各2县区的普查为主,以核查清查为辅;以核查各县区的各重点污染源为主,以简要核查一般工业和生活源为辅;以审核污染物产排量为主,以审核整体报表填报为辅;以主要采取以查阅档案资料为主,以现场审核为辅。四、核查的主要内容1、清查工作核查2、普查工作核查3、档案管理核查4、普查结果评定五、核查的方法1、清查工作核查方法1.1清查结果的核查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细则》的规定,此次清查质量核查的主要方法为:在各县、区内不同的区域内抽取各类污染源或单位进行入户清查摸底并记录。对已经进行过清查摸底的单位,在《单位清查表》或《单位清查一览表》上做出标记,对未进行过清查摸底的单位,记录该单位的相关信息,填写《单位清查表》,并作为清查的漏查单位;计算“漏查率”,对重复出现的单位计算“重复率”,对基本信息填写错误的单位计算“错误率”;填写《质量核查报告单》。完整的清查底册、有针对性的选聘普查人员、合理的划分清查小区是确保清查无盲区的基础。为此,此次在清查质量核查中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点。1.2清查基础资料册的建立3要求各地要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工商局、统计局、发改委、环保局、公安局、电力等相关部门)已有的信息资料建立《清查基础资料册》,并以辖区内各镇乡或各村为单位进行细致分解,以备清查。各地普查办必须提供此资料册。注:如果发现某县、区仅是使用了工商部门提供的名单做为了《清查基础资料册》,一定要认真核查。因为工商局提供的名单仅包括了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工业企业、第三产业等生产活动单位;未包括未经工商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或可能有污染物产生的产业活动单位。如大型企业的二级单位,一些违法违规生产的企业及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第三产业等。1.3普查人员的选聘原则上普查员的选聘应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中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参加普查工作。同时,也可从社会各界和大专院校中招聘一批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普查工作。重点工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员应主要从各级环保、统计系统内部抽调。一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的普查人员可以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干部和教师、大中专在校学生和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也可以临时从社会招聘或从其他适合本地情况的途径选聘。为保证普查工作质量,普查员应尽量由熟悉本地区情况的人员担任。4原则上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应从环保部门选调业务骨干任普查指导员,负责普查员的业务指导和普查表格的审核。各地普查机构必须提供普查人员清单、人员分配及使用情况。1.4普查人员的培训与管理要求各县区的普查人员要积极参加省、地市和本级普查机构组织的培训,并且全部的普查人员必须全程参加地市级或本级组织的培训。培训后要经过考核,合格者聘任为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并且做到普查人员持证上岗。各地普查要提供参加培训或组织培训情况的相关资料。并提供普查证件发放的清单。1.5清查小区划分及清查原则上,以社区(或居委会)、行政村为单位划分清查小区。然后按清查小区拉网式筛查,即:辖区内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一律按属地原则进行清查,实地访问、核实摸底,并按照地域原则进行清查登记。各普查办必须提供分区表。要求:一是必须全部入户进行清查;二是清查过程中一定要避免小区交界之间的漏查,各清查小区的交界地要明确具体,清查时清查人员应该先从两个清查小区交界处进行清查。对于《清查基础资料册》中没有而清查中发现的单位,要记录其基本信息;对于《清查基础资料册》中有但检查中已经不存在的单位,要落实该单位不存在的原因。最后把落实的单位登记造册,分别建立工业源、生活源及5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单位清查一览表》。各普查办必须提供此《单位清查一览表》。1.6清查表的填报核查清查表填报的主要方法是抽查,要求清查表必须用钢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填写代码时,每个方格中只填一位代码数字。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必须签字,并且普查员至少应该两人签字。注:清查是普查的基础,清查的质量决定了普查的质量。在此次核查时,若发现某县(市)、区在清查工作中有误的,必须进行补充清查,必要时重新清查,确保各县(市)、区清查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对于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必须进行补充。2、普查工作核查方法(重点)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细则》的规定,此次普查质量核查的主要方法为:一是查看样本区内各类《单位清查一览表》,并与确定的《污染源普查对象名录表》相比较,核查普查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定。二是调出样本区内抽取的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的原始普查表,对所抽取的全部普查对象实地进行普查并填写相关《普查表》;与普查对象原填报的普查表指标数据进行核对,核查数据的质量,重点核查必填指标及各个指标间的逻辑关系;分别计算“漏报率”、“指标漏填率”和“指标填报差错率”。为此,此次在普查质量核查中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点。62.1污染源普查对象名录表的建立要求各普查办要依据清查结果数据库,按照《工业及集中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技术规定》和《生活源普查技术规定》的普查对像确定的要求,对照《单位清查一览表》进行筛选,将符合规定要求的工业源、生活源及集中污染治理设施有针对性的进行筛选,并建立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名录表》,并按照各镇乡或各村为单位细致分解,同时对工业源要筛选出重点源和一般源。各地普查办要提供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名录表》和重点工业源、一般污染源、生活源分解表。重点说明的问题:⑴关于工业源的普查范围工业源的普查对象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39个行业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和以前培训的不同之处如下:一是“在2007年度停产的产业活动单位,纳入本次普查”。这里是我们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在以前讲的是“在2007年度停产的产业活动单位,但累计生产时间超过30天的纳入本次普查”。二是专业汽车整车维修厂或取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一类、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纳入工业源普查(行业类别:汽车修理;行业类别代码:3726)。有资质的汽车专项维修业户、以及未获得汽车维修资质的汽车修理、维护、装饰的修理部(点),符合生活源中汽车、摩托车维护与保养业(洗车业)普查对象规模要求的(有专业洗车设备或经营面积≥207平方米),纳入生活源普查。三是以下情况不纳入普查①农民家庭以从事农业为主,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工业生产活动或其它生产活动,如竹藤棕草编织、毛衣、手套、塑料提蓝编织、挑花、刺绣、抽纱、刷纸等,属农民家庭兼营工业。②农村中一些从事流动性上门干活的工匠,如木匠、蔑匠、弹花、缝纫、油漆匠等,还有从事流动性的服务作业,如走街串巷、逢场赶集、赶会的屠宰户及临时性的豆制品加工等。③如果进行了工商登记,以雇工(小于8人)经营为主的,不作为工业源纳入普查。④加油站不纳入普查。⑵关于生活源的普查范围生活源的普查范围国家普查办不知道变了多少次。最新的规定是今年3月17日在污染源普查网上发布的,具体内容如下:①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居民服务业,即S401、S402,无论其分布于城市还是乡村,符合规模要求的全部纳入普查。②2007年末拥有的床位(不含门诊观察床、治疗床)总数大于等于20张的乡镇卫生院纳入本次普查,填报医院污染源普查表S403,行业类别填写“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活动”,行业代码填写8520。③独立燃烧设施的确定:一是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8业、医院普查对象拥有的锅炉,不论额定出力大小,一律全部填报;二是除第二产业中纳入工业源普查对象的外,第三产业中有独立燃烧设施的单位,无论其分布于城市还是乡村,符合规模要求的全部纳入普查。④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普查表S405只普查到设区城市的区、县城(县级市)、建制镇。⑤机动车污染源普查表S406按直辖市、地区(市、州、盟)为单位填报机动车分类登记在用数量。注意:一定要按照此最新的划分规定要求,核查各普查办提供的《污染源普查对象名录表》。如有遗漏,必须进行补足,填写普查表格。2.2填报的基本情况⑴按照普查技术规定的要求,重点核查以下内容:①普查表必须用钢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②填写代码时,每个方格中只填一位代码数字。③普查表中所有指标的计量单位、指标的保留位数应按规定填写。④有填报内容的表格必须有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加盖单位公章。⑤封页必须注明普查表填报的页数(未填的表格不计页数),必须有单位填报人、审核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普查员、普查指导员9对普查对象填报的表格内容、填报页数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名。⑵按照国家普查办印发的《关于入户调查填表有关问题的通知》(普查办函〔2008〕10号)要求,重点核查以下内容。①普查表的填报与修改普查表上空缺指标不填写的空格部分请打“/”(斜线),如果是普查表只填报上面几行,下面大片空白,可标注“以下空白”。对于普查表整张全部空缺的,可自表左下方至右上方划“/”(斜线)。普查表可以打印、复印;使用电脑填报后打印的,不允许修改或调整格式。普查对象在填报普查表时,个别指标出现填写错误时,不允许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可在需修改处划一横线,保持原内容清晰可见,将更正后的内容填写在更正处上方;并在修改处加盖修改人章(或签名)。每张表修改更正最多不允许超过3处。工业固体废物普查表(G110表)、危险废物普查表(G111表)上填报的产生、处置、综合利用量等指标单位为“吨”,不足10公斤的,填报时可保留3位小数。电话分机号码过长,可在格外续写。在《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目录》中没有的工业产品只填写产品名称,不填代码。原辅材料代码表上没有列出的,只填写原辅材料名称,不填写代码。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等没有单位公章的,可以在单位盖章处由负责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和法人执照名字不一样的,必须经过普查机构确认,不得用财务章替代;普查对象属于分公司、子公司无公章的,可以盖总公10司的章。一些无证无照的企业(尤其第三产业),如果有自己的企业名称,可以按其名称进行填报。在2007年普查对象所有的锅炉本体或燃料进行了改造或替代,改造或替代前后情况要分别填报普查表,但锅炉编号用同一个。锅炉所在单位不是独立法人的由经营单位填报普查表。生活源普查对象,如果包括住宿、餐饮、洗浴、沐足、洗染等多种服务,按主要经营行业填报所属行业代码。②普查表的审核与重新核定填报普查表的审核意见需要以书面形式告知普查对象;如要求普查对象修改普查表填报内容的,不得在原普查表上修改,需重新填报一份新表。普查表(包括原始提交的和修改的)和审核意见存放在县(市、区、旗)普查机构。③危险废物确认和界定方面小型机械加工行业产生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中,使用切削油、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矿物油或乳化液、小型印刷行业产生的废油墨等,在没有其它危险废物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