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环办〔2009〕56号)要求,为加强全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推进环境监测质量制度建设,强化环境监测基础能力,提升环境监测技术水平,努力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省环保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专项行动,并制定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实施方案》。现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并将环保部《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一并转发,请遵照执行。联系人:省厅计划处海付恒0371-66316278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陈静0371-66343226电子邮箱:yewushi@yahoo.com.cn附件:1、河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09—2011年)2、环保部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二○○九年七月二日2附件1河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使《行动计划》的实施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是省环保厅每年对18个省辖市环保部门进行检查,同时,对各市分别抽查1-2个县级环保部门;各省辖市环保局每年对所辖县级环保部门进行检查。全面了解各级环保部门的质量管理情况,进一步推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省级环保部门每年培训不少于1/3市级环保部门的相关人员;市级环保部门每年培训不少于1/3县级环保部门的相关人员。三是组织开展全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竞赛活动,积极参加国家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活动。四是不断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检查(一)检查内容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包括对各级环保部门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的情况,特别是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部门和人员设置情况、制度建3设情况、计量认证情况、国家标准分析方法采用率、标准样品配套率等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等。2、《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各级环保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落实《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的手段和技术措施,特别是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情况、合格证的管理,监测机构的持证上岗考核率、抽查率、人员培训率等。3、在用环境监测实验室主要分析仪器设备和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水质、空气)的情况检查主要包括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仪器设备使用规定的执行情况,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定期检定、档案管理等情况,仪器设备的准确度等,逐步建立环境监测在用仪器设备定期检查制度。4、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结合省厅每年下达的《全省环境监测任务》(省厅1号文)和下发的《河南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组织对国家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2009年抽取10%的环保重点城市进行水质109项全分析,2010年、2011年按照环保部有关要求开展监测。每年组织对地表水自动站、空气自动站进行现场对比监测;每年组织对10%的地表水国控断面,国控、省控废水(废气)重点污染源(含火电厂)、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湖库进行抽测分析;每年对10%省辖市的城市噪声监测点进行4抽测。各省辖市参照上述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的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编写年度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总结报告,并提交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二)检查方式省环保厅每年对18个省辖市环保部门进行检查,同时,分别抽查1-2个县级环保部门;各省辖市环保局每年对所辖县级环保部门进行检查。检查工作按照单位自查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进行。1、单位自查省、市、县级环保部门应按照《行动计划》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自查,填报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并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现场检查。2、现场检查省、市环保部门组成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看档案记录以及盲样测试等方式,对下级环保部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省环保厅每年成立3个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组,由省环保厅、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辖市环保部门组成,对各省辖市进行检查。各省辖市环保局根据《行动计划》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组成相应的检查组开展本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检查工作。(三)、时间安排1、2009年工作安排58-9月份,各省辖市环保局组织对所辖县级环保部门进行检查。9月底前,各省辖市环保局将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10月中、下旬,省环保厅组织3个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组,对全省18个省辖市开始进行检查,同时,对各市分别抽查1-2个县(市)。汇总、总结检查情况,并结合各省辖市年度内报送监测数据质量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具体检查时间、检查组人员组成和分组情况另行通知。2、2010年工作安排在2009年检查的基础上,研究、调整自查和检查的内容及检查方式,组织市、县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检查,通报检查结果。检查、自查的具体内容、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3、2011年工作安排在前两年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自查和检查的内容,改进检查方式,组织开展市、县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检查。总结《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检查结果和取得的成效。检查、自查的具体内容、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三、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人员培训根据环境监测发展的客观需要,省、市环保部门分别制定三年培训计划。培训方式以自学为主,同时根据不同人员、不同层次,分类、分批采取集中培训、以工代训、“请进来、走出去”等灵活的辅助培训形式,重点围绕新开展的环境监测项目和质量6管理的薄弱环节开展培训。通过环境监测技术、质量管理的短期、中长期的培训,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水平。培训主要包括水、气、声、土壤、生态的监测分析方法(含手动和自动),以及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技术、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技术等。四、开展全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竞赛活动制定《河南省环境监测系统监测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强化环境监测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开展省、市环境监测技术练兵比武活动。五、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根据实施《行动计划》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修)订、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规范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行为,使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依法管理。六、有关要求(一)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行动计划》的实施,按照《行动计划》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要参照本实施方案内容和要求制订各省辖市《行动计划》的实施细则,将《行动计划》分解落实到年度工作中。同时,要做好资金落实工作,每年足额安排《行动计划》所需的工作经费。(二)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环保部门的指导,认真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检查,将检查工作作为提高本单位监测质量7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三)各单位要按照《行动计划》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自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共同推进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四)各省辖市环保局于每年11月底前,向省厅报送本市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和环境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人员培训情况总结。附表:一、自查填报表二、现场检查表三、监督检查意见反馈表8附表一:(表1-表12)《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自查填报表9附表一(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自查填报表自查起止时间: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10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自查填报表(表1-表3)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填表日期:填表单位:11表1: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基本情况填报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名称监测质量管理部门监测质量管理部门人数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手机填表说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指本部门名称,不包括辖区内下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监测质量管理部门: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负责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处室。12表2: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监测质量管理履行职责情况填报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名称工作内容工作开展方式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处理情况持证上岗考核率(%)填表说明:履行质量管理职责: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对辖区内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职责的情况。工作内容:指制定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制度、开展质量管理监督检查、监督监测机构开展计量认证、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工作。持证上岗考核率:指省级环保部门对辖区内开展了持证上岗考核的环境监测机构数量占辖区内环境监测机构总数的比例。13表3: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处罚情况填报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名称被处罚单位处罚情况(处罚次数、处罚时间及原因)向外报出的监测数据是由未取得上岗合格证人员完成的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编造或更改监测数据,以及授意编造或更改监测数据的填表说明:处罚情况: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发生环境监测质量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的情况。14监测机构自查填报表(表4-表9)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填表日期:填表单位:15表4:监测机构基本情况填报表监测机构名称质量管理分管领导质量管理部门情况计量认证情况国家标准分析方法采用率部门名称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人数)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资质级别通过项目数现有人员高级中级填表说明:质量管理分管领导:指分管监测机构质量管理工作的机构领导。质量管理部门:指监测机构内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部门及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国家标准分析方法采用率:指监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的项目中,采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的项目所占的比例。16表5-1:监测机构建设情况填报表监测机构名称监测站级别所在地区人员情况及人员结构人员情况监测技术人员编制在编人员外聘人员高级比例中级比例初级比例填表说明监测站级别:指《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所设置的三级标准。在编人员:指监测机构在编的正式人员。外聘人员:指监测机构聘用的编外人员。监测技术人员:指从事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分析和评价、质量管理以及与监测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级监测技术人员比例:指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占监测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17表5-2:监测机构建设情况填报表监测机构名称监测经费(万元/年)监测用房监测业务经费(万元/人·年)监测质量管理经费仪器设备购置费仪器设备维修费实验室用房(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平方米/人)下拨配套填表说明:监测业务经费:指常规监测、质量管理、报告编写、信息统计等费用。监测质量管理经费:指用于质量管理工作的专项经费,如质量管理培训费用、购置标准样品费用、对下级监测机构质量管理指导和监督费用等各项费用。18表5-3:监测机构建设情况填报表监测机构名称尚缺仪器设备情况仪器设备名称仪器类型数量原因填表说明:尚缺仪器设备:指按《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要求,尚未配备的仪器设备。仪器类型:指基本仪器、应急环境监测仪器和专项监测仪器三类。基本仪器:指保障监测机构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加强有机污染物监测和前处理仪器的基础条件。应急环境监测仪器:指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基础条件。专项监测仪器:指为开展生态、海洋、沙尘暴等环境监测所必须配备的仪器设备。19表6-1:监测机构质量管理指导职责履行情况填报表监测机构名称对下级监测机构开展的业务指导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业务指导内容工作开展方式填表说明:业务指导内容:指对下级监测机构开展的技术培训、质控考核、同步监测、方法比对、方法验证、质量监督检查、量值溯源等各项工作。20表6-2:监测机构质量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填报表监测机构名称对下级监测机构的质量管理监督与检查本单位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