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泉州市环保局关于报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的通知各县(市、区)环保局:2005年6月至11月,国家环保总局等6部委联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此省、市各级有关部门相当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县(市、区)环保局在抓好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按要求及时向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报送有关报表,以便按时汇总上报省环保局,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请于2005年8月15日前报送贯彻落实“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情况和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计划及宣传报道方案。同时报送负责信息调度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人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二、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市、区)环保局应于每周二前通过传真报送一期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每月1日和15日前报送阶段性《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表》、《环境违法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三、请于2005年8月5日前报送海洋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处理情况。四、请于2005年8月20日前报送纺织印染企业专项检查报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题报告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检查表》。五、请于10月5日前报送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总结;10月15日前报送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总结;10月20日前报送《重点监管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统计表》和重污染行业专项检查报告。2六、请于11月1日前以正式文件方式报送2005年度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附《环境违法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环保专项行动责任追究情况表》、《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基本情况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检查表》、《重点监管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统计表》,环保专项行动三年工作总结。以上内容除明确要求以文件形式上报外,其他均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送。联系人:市环境监察支队欧阳秋霞伍晋明电话:0595-22577486、22566816传真:0595-22579382电子信箱:qz12369@yahoo.com.cn附件:1.《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表》2.《环境违法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3.《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基本情况表》4.《环保专项行动责任追究情况表》5.《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检查表》6.《重点监管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7.《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统计表》8.《12369环保热线投诉受理情况统计表》二ΟΟ五年八月五日3附件1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报表填报单位:市填报日期:年月日序号县(市、区)名称出动人员次数检查企业数立案企业数结案企业数备注12345678910合计审核人:填报人:填报说明:一、各县(市、区)环保局于每月1日和15日前上报到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二、此表填写内容为每半个月的阶段性情况,并非累计数字。5附件2环境违法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填报单位:市填报日期:年月日序号违法企业基本情况违法及处罚情况移送情况督办级别备注企业名称所在县区所属行业违法情节处罚措施罚款额(万元)立案日期结案日期移送部门受理日期结案日期1234567891011121314审核人:填报人:6“环境违法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填报说明一、各县(市、区)环保局于每月1日和15日前上报到我局。二、此表填写内容为每半个月的阶段性情况,并非累计数字。三、各次报表之间序号连续填写。前阶段已报企业情况如有变更(如执行情况有新进展),可在本次报表中按原序号填写变更的事项。四、违法企业基本情况中,企业名称一栏要填写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全称;所在地区一栏应填写企业实际经营地所在县(区)。五、所属行业按以下代码填写:1、采矿业(包括金属、非金属、石油、天然气的开采和洗选)2、化工业(包括基础化学原料,肥料,农药,涂料、颜料及化学合成材料制造及橡胶、塑料、化纤制品加工)3、金属冶炼与加工业(包括钢、铁、铝、铅、锌、铁合金及有色金属冶炼及电镀、喷涂、搪瓷等金属表面加工)3.1、金属冶炼与加工业(钢铁)3.2、金属冶炼与加工业(电解铝)3.3、金属冶炼与加工业(铁合金)3.4、金属冶炼与加工业(铬盐)3.5、其他金属冶炼与加工业(除钢铁、电解铝、铁合金、铬盐以外的其他金属冶炼与加工)4、非金属矿产加工业(包括炼油、焦炭、水泥、电石、玻璃、陶瓷、石灰、砖瓦等)4.1、非金属矿产加工业(水泥)4.2、非金属矿产加工业(电石)4.3、非金属矿产加工业(炼焦)4.4、其他非金属矿产加工业(除水泥、电石、炼焦以外的其他非金属矿产加工)5、建筑业6、电力、热力生产业7、纺织业8、制革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9、农副食品加工业(包括饲料、植物油、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坚果等食品的加工、酿造等)10、造纸及纸制品业11、畜禽养殖12、废物加工13、住宿和餐饮业14、其他六、环境违法情节分为7种,填报时按以下代码填写:1、应取缔关闭的企业(包括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和列入国家淘汰产品、工艺、生产能力目录的企业)2、违反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包括违反环评法、“三同时”制度及禁止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73、违法排放污染物(没有治污设施直接排放污染物,或故意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偷排污染物)4、超标排放污染物(包括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5、违反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包括拒报、谎报、不按规定申报以及不按规定缴纳排污费)6、违反现场监督检查制度(包括拒绝检查、弄虚作假)7、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违反排污口规范管理规定、违反生态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功能区管理规定、限期治理管理规定以及噪声、电磁辐射、放射性物质、核设施、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环境管理规定)七、处罚措施分为8种,填报时按以下代码填写:1、依法取缔、关闭2、停产治理(包括停止建设、生产、使用)3、吊销许可证(包括排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具有许可证性质的证书)4、限期治理(包括限期改正、补办手续、拆除、恢复原状等措施)5、现场纠正(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6、经济处罚(含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7、警告8、其他措施八、移送部门按以下代码填写:0、无需移送1、已移送监察部门处理2、已移送工商部门处理3、已移送经贸部门处理4、已移送安监部门处理5、已移送公、检、法部门处理6、已经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九、立案、结案和移送部门受理、结案日期1、日期填写格式:**-**。例如,4月20日填写为04-20。2、立案日期以环保部门调查后正式立案日期为准3、结案日期以处罚措施落实后正式结案日期为准4、受理日期以受理部门返回受理通知单上标明的日期为准5、结案日期以受理部门返回的结案通知单上标明的日期为准十、督办级别按以下代码填写:0、非督办案件不填写1、县级督办案件2、地级督办案件3、省级督办案件十一、对处罚有异议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复议”或“诉讼”。8附件3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基本情况明细表填报单位:市填报日期:年月日序号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基本情况督办要点及时限备注类别基本情况描述所在地区污染类型督办级别督办单位责任单位解决措施要点和解决时限结案日期1234审核人:填报人:9“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基本情况明细表”填报说明一、各县(市、区)环保局于7月25日前上报市环境监察支队。二、类别按以下5种分类填写:1、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2、基层政府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3、整治措施不落实的重污染企业4、不正常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5、其他三、基本情况描述应包括案名,涉及的企业,主要违法情节,造成的后果等。四、所在地区指案件或问题产生的地市、县区。五、污染类型按以下分类填写:1、水污染。2、大气污染。3、噪声污染。4、固废污染。5、综合环境问题或其他六、督办级别按以下4级填写,可多选:1、县级督办案件或问题。2、地市级督办案件或问题。3、省级督办案件或问题。4、国家级督办案件或问题。七、督办单位:1、省、地、县、镇政府,可多选。2、省、地、县环保部门,可多选。3、省、地、县经济主管部门,可多选。4、省、地、县监察机关,可多选。5、省、地、县工商行政部门,可多选。6、省、地、县政府其他部门,可多选。八、责任单位:指对污染问题和整改工作负有责任的相关企业。对基层政府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而言,责任单位是该级政府。九、解决措施要点和解决时限应包括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措施和相关企业的措施,以及达到的结果和解决时限。十、结案日期原则上应于专项行动结束前整改完毕。10附件4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责任追究情况表填报单位:市填报日期:年月日序号处罚人员情况备注姓名工作单位部门性质职务处罚原因处分内容12345审核人:填报人:“环保专项行动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一、各县(市、区)环保局于每月1日和15日前上报到市环境监察支队。二、此表填写内容为每半个月的阶段性情况,并非累计数字。三、单位性质按以下代码填写1、政府机关2、政府职能部门3、企事业单位4、其他11附件5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表填报单位:市填报日期:年月日序号所在地饮用水源地名称类型保护区是否为省级政府批准划定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物影响水源地水质的违法排污企业数处罚措施备注整治前整治后变化情况总数其中向一级保护区直排企业数限期拆除搬迁关停限期治理罚款其他一级保护区非一级保护区审核人:填报人:12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表填报说明一、保护区类型分为两种:1、地表水保护区2、地下水保护区二、是否为省级政府批准划定1、是2、否三、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分为6种:1、Ⅰ类2、Ⅱ类3、Ⅲ类4、Ⅳ类5、Ⅴ类6、劣Ⅴ类四、专项行动整改前后水质改善情况,分为三种:1、明显改善:整改后水质级别提高或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2、改善:整改后污染物浓度有下降。3、其他:整改后水质无改善。五、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物:达不到划定水质类别的保护区填报。主要污染物分为4种:COD、氨氮、一类污染物、其他。只选择一种主要的填报。六、影响水源地水质的违法排污企业数的总数包括直接向保护区排放污水的单位和在保护区外但影响较大的污染源,其中向一级保护区直排企业数指直接向一级保护区排放污水的企业数量。七、对违法排污单位的处罚措施,分为6种:1、限期拆除(分为:一级保护区和非一级保护区)2、搬迁3、关停(停止或者关闭)4、限期治理5、罚款6、其他八、备注:可以就重要事项做出简要说明。14附件6重点监管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填报单位:市填报日期:年月日序号所在区县企业名称企业详细地址行业类别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情况监管级别SO2烟(粉尘)CODNH3-N其它(行业特征污染物)省市县审核人:填报人:15重点监管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填报说明:一、所在地区按企业所在的地的县(市)区名称填写。二、企业名称按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全称填写。三、企业详细地址按企业实际生产经营场所填写。四、行业类别按“环境违法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填表说明填写。五、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管级别按省、市、县三级填写。1、县级重点监管企业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辖区内工业污染源排放总量80%以上的排污企业。2、地市级重点监管企业是指占县级环保部门重点监管企业排污总量80%以上的排污企业及其他重污染企业。3、省级重点监管企业是指占地市级环保部门重点监管企业排污总量65%以上的排污企业及其他重污染企业。六、稳定达标排放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对该企业外排主要污染物监督性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COD、NH3-N、SO2、烟(粉)尘及其它特征排污因子,可多选。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只填是或者否。16附件7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市填报日期:年月日项目类别项目总数(个)已验收项目数(个)正在验收项目数(个)未验收项目数(个)下达整改项目数(个)环评未审批已审批未落实措施已审批并落实措施2004年度建成投入运行的建设项目2005年度建成投入运行的建设项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