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蒙牛融资全景解析[案例分析]蒙牛融资全景解析作者简介:李彤,工科硕士,汇源他加她饮品公司投资总监,长期从事资本运营项目。蒙牛!蒙牛!1999年,在中国乳业老大伊利当了10年生产经营副总裁的牛根生被开除了。失业的牛根生决定自己创业!凑集启动资金是创业者遇到的第一道坎,几个人跑遍全国、东拼西凑了900万元,于1999年8月18日注册成立了“内蒙古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牛根生在内的10位创业者有5位是来自伊利,可谓经验丰富、往绩彪炳。900万元相对于创业者心中的宏大目标实在太寒酸了,但牛根生们对乳品行业的运营规律有着的深刻认识和把握,他们拥有广泛的人脉关系和可资利用的市场渠道。蒙牛在第一个年头剩下的3个半月就实现了3730万元的销售收入。过了这道坎蒙牛就没有什么办不到的事了,它的销售收入开始以223%的年复合增长率上升。2000年是2.467亿元,2001年升至7.24亿元、2002年再升至16.687亿元,2003年跃过40亿元!产量由初期的5万吨增至2003年的90万吨。根据AC尼尔森在中国24个省份的调查,2004年1月蒙牛液态奶的市场份额为20.6%(以销售额计)。有种笑谈:资本是狗,你追它追不上,它追你跑不掉。当初牛根生为凑900万元历尽了千辛万苦。2002年已驶入快车道的蒙牛对资金仍然十分渴求,资本的注入对其成长至关重要。当时国内握有数亿资本的投资人不在少数,而蒙牛却是被顶级国际投资人相中的。今天看来摩根们选择投资目标的功夫令人佩服,他们不愧是最精明的“猎狗”。牛根生当然没有跑,2002年10和2003年10月,摩根、英联、鼎辉分两次向其注入了约5亿元资金。点评:用自己的钱滋养自己的梦常有些人拿着一项技术甚至仅仅是点子来寻求资金开创他们的事业。这其实非常的困难,简单地说难在三个方面:技术或点子的可行性以及创业者的执行能力尚未在实践中得到验证;投资人的利益缺乏有效保障;投资人与创业团队难以就剩余索取权分配达成共识。所以不论中外,创业者都是靠自己及亲朋好友的积蓄起步的。世界500强中的许多企业都是自掏腰包从自家车库里做起来的。蒙牛最初的启动资金来自至爱亲朋,承载着亲情、友情和信任。即使创业失败牛根生也肯定会设法清偿,他和他的团队也是在用自己的钱创业。别人不会为你的梦想买单,你只有用自己的钱滋养自己的梦。当年出资380万元的南方谢姓老板从未参与管理,如今已从蒙牛获得十亿身价,这是蒙牛创业故事中最具人情味的部分。序曲:搭建“牛棚”,摩根栖身蒙牛的业绩得到投资机构的认可,但是钱并不是直接投给蒙牛的。因为根据中国法律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需由商务部批准,并且两次交易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也就是说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根本无法自由交易,更不必说在国际上流通了。为了接受这三家机构的投资必须进行一系列的企业重组。首先,需要在境外建立一个框架,以便安放各方利益。2002年9月23日,蒙牛的10位发起人在英属维乐京群岛注册成立了金牛(BVI)。同日蒙牛的投资人、业务联系人和雇员注册成立了银牛(BVI)。再由金牛和银牛各自收购开曼群岛公司50%的股权,而毛里求斯公司是开曼群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2年10月17日,三家投资机构以认股方式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入约259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1亿元),取得了90.6%的股权和49%的投票权。该笔资金经毛里求斯公司最终换取了大陆蒙牛66.7%的股权,其余股权仍由发起人和关联人士持有。“内蒙古蒙牛乳业有限公司”得到境外投资后改制为合资企业,而开曼群岛公司也从空壳演变为在中国大陆有实体业务的控股公司。在三家投资机构进入前金牛、银牛的股东组成与“内蒙古蒙牛乳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及高管组成是重叠的。在企业重组后他们对蒙牛的控股方式由境内身份直接持股变为了通过境外法人间接持股,这种安排为开曼群岛公司以“红筹”方式在海外上市铺平了道路。中资企业不经批准是不可以在海外上市的。合资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是否可被视为外国公司,要看其股东的身份和向大陆投入资金的来源。当年祝维沙为了让裕兴以“红筹”方式在海外上市,购得南太平洋某小国的护照成为了外国公民。解决股东身份问题后,还须提供在境外合法获得资金的相关证据,这在严控资金外流和打击洗钱的大环境下谈何容易。三家外资机构注入资金使蒙牛境外上市的身份问题举重若轻地解决了。任何投资者与企业的谈判都会遇到企业估值这个核心问题。许多人至今还习惯以净资产为依据给企业估值。其实,只有能产生效益的资产才有价值,沉睡的资产只能在向银行贷款时充当抵押品。企业的价值在于它的赢利能力,成熟投资者对企业的估值是建立在对企业以往业绩的评判和未来业绩的预期上。在租来的房间办公、净资产只有几十万的公司,凭良好的业绩可能被估值为几千万元。目前主流的估值方法是“自由现金流折现法”,其它更复杂的模型却也未见得准确。有一种十分简单的算法,是从股票市场借用来的:即以公司预期利润乘以“市赢率”得到该公司的估值。这种说法不见得严密,但我们的企业家听得懂,在引资和并购中常爱就“市赢率”的高低讨价还价。蒙牛2001年税后净利润3344万元。3家投资机构投入资金约合人民币2.15亿元间接获得大陆蒙牛60.4%的股权(90.6%X66.7%),对蒙牛的估值为3.5亿元。新蒙牛资产中的2.15亿元是外来投资者注入的,所以对蒙牛本身的估值为1.35亿元。以2001年净利润为基准“市赢率”正好是4倍,对风险投资来说是相当不低的。这主要是因为蒙牛经营已历时3年,发展势头迅猛,可以被认定是一家十分优秀的企业。3家投资机构给出4倍的“市赢率”本来不低,但如果以2002年7786万元的利润为基准计算出的“市赢率”只有1.7倍。在估值方面不顾及蒙牛业绩的高速成长显然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调动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被投资企业来说,外来投资人占有90%以上的股权了是无法接受的,那样岂不是等于被收购了?三家投资机构设计的精巧安排解决了这两个问题。首先是股权与投票权的差异化安排:管理团队持有的A类股票享有的投票权10倍于投资人所持的B类股票,这样投资人享有90.6%的收益权而管理团队则握有51%的投票权。其次,三家投资机构为蒙牛设定了“表现目标”,达到这个目标时每股A类股票可转为10股B类股票,管理团队享有的股权和投票权将统一为51%。“表现目标”的具体细节没有披露,只知道蒙牛用一年就跨越了这个目标。A类股票转为B类后三家机构间接持有大陆蒙牛32.7%的股权,对蒙牛的估值约为6.5亿。扣除外部投入后,对蒙牛的估价为4亿元。如“市赢率”仍为5倍,可反推出“表现目标”规定的利润指标大约是8000万元,较2001年增长了130%。蒙牛只用一年时间就完成了表现目标令人震惊!三家机构投资令国人为之一振,国际顶级投资机构的钱我们的民营企业也能拿到了!点评:资本有性格、企业有性情资本是有性格的,这种性格由资本所有者的性格和他们对风险和收益的偏好决定。我们常说的“外商”其实分为产业投资者和金融投资者。前者本身是某一(些)行业的强势企业,它们向中国企业投资主要通过主导企业的经营管理来获得收益,为自己的全球扩张战略服务。向蒙牛投资的三家投资机构属于后者,它们的投资不限于特定行业、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他们从企业快速成长带来的股权升值和从股权交易中获利,关心的是股权能否方便地交易和流通。三家机构用于投资的基金均来自极为富有的私人,这类资本具有追求高收益不惧风险的性格。从三家机构相中蒙牛到一系列繁复的安排,人们分明可以看到资本的成熟、老辣。企业是有性情的。企业在选择投资人自觉或不自觉地会考虑拟引入资本的性格是否适合自己。产业投资者适于硬件较强而软件相对较弱、经营个性不明显的企业。比如经济效益不理想的国营企业或成长中触到玻璃天花板的大型民营企业。产业投资者带来的不仅仅是资金,还有技术、管理、品牌,战略等。金融投资者则适于那些软件强而硬件弱的企业。蒙牛团队的经营管理、品牌运营、质量控制、市场战略都十分出众、并已取得骄人成绩,蒙牛缺的只是资金。如果和达能这样的产业投资者合作必然会出现文化和经营管理方面的矛盾,肯定没有今天的蒙牛了。再次放蛋入篮获得第一轮投资后,蒙牛的业绩增长令人惊讶。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不进则退,迅速成长中的蒙牛对资金的需求仍然十分巨大。虽已上市在望,但一年的等待将使蒙年错失发展良机,三家机构再次向蒙牛注资。这是他们向蒙牛这只篮子里再次放入鸡蛋,风险累积并放大了,故第二轮投资的风险控制方式可谓登峰造极。富可敌国的三家投资机构仍然结伴而行,通过认购开曼群岛公司的可换股证券注资352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9亿元)。与第一轮投资不同,三家机构为了避免风险,在第二轮注资时没有采取认股形式。“可换股证券”说白了就是对被投资的公司没把握。你经营得不好我的投资仍表现为债权,到期还我本利。你经营得好,我就将债权转为股权,享受股票升值及股息收益。三家投资机构认购的可换股证券更复杂一些。首先,这笔可转债是以蒙牛海外母公司--毛里求斯公司的全部股权为抵押的!未转为股票的证券作为债券,蒙牛有义务还本付息。这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三家机构的投资风险。其次,本金为3523万美元的票据在蒙牛上市后可转为3.68亿股蒙牛股份,按2004年蒙牛的IPO价格3.925港元计算这部分股票价值达14.4亿港元。三家机构取得巨额收益的同时还获得增持蒙牛,巩固控制权的机会。最后,为了进一步确保可换股证券的权益还设有强制赎回及反摊薄条款。2003年10月,经过以上一系列复杂安排,第二轮投资注入了蒙牛。由于蒙牛业务发展神速超过预期,2003年预计可实现税后利润2亿元以上。为了进一步肯定蒙牛管理层的成就,对开曼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了调整。管理层股东拥有开曼公司65.9%的股份,三家机构则占股34.1%。点评:私募投资的钱不好拿两轮融资的复杂安排让人感觉国际大投行的钱真是不好拿。其实不仅仅是大投行这样,业内人士都知道私募难度大于公募。公募要符合的是上市监管条例。法律规定会计师、律师、保荐人等各中介机构都应对企业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但实际操作时上述专业机构总有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尽量帮助企业过关的利益驱动。私募则不同,企业面对是精明的投资管理专家。专家们的职责就是看好用好客户的钱并让它保值增值。投资机构对企业十分苛刻,90%的项目会在第一个照面被淘汰。除了对企业进行严格的财务审计,他们还会对投资对象的业务模式和管理团队进行深入的研究。关于企业和创业者的所有信息都在他们收集之列,甚至包括团队每个成员的做息时间。企业经过这番严格的体检还要面临艰难的投资谈判,谈判过程中还会有意无意地让创业者遍尝喜怒哀乐,以便进一步考察他们的脾气品性。企业的自信和勇气经过私募的洗礼会大大增强,而投资人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财务顾问服务、把握适当时机安排企业上市。企业发展早期通过私募与投行机构成为战略伙伴是一条既快速又稳健的阳光大道。收获:股票上市发行到2003年,蒙牛上市已经水到渠成,丰硕的果实等待着收获。上市前的股权重组在两个层面进行。开曼群岛股权层面的重组完成各方利益的分配,金牛、银牛股权层面的重组实现对管理团队的持续激励。开曼群岛股权层面,三家机构共割让6.1%的股权奖励牛根生个人,以表彰他对蒙牛的贡献。金牛和银牛各自制定了“权益计划”在高管人员、供应商和投资者之间进行利益分配。此外,金牛和银牛分别设立了“牛氏信托”和“谢氏信托”,让上千名关联人士分享了收益。值等注意的是两个信托的受益人只享有股票的收益权,而投票权则交托给了牛根生。按重组方案,蒙牛管理团队及关联人士将在上市公司合共持股54%。2004年6月蒙牛股票在香港持牌上市了。本次共发售3.5亿股,股价3.925元。获得206倍的超额认购率冻结资金280亿港元。在香港股市一直低迷、蒙牛股票定价偏高的情况下(市赢率高达19倍)。蒙牛克服上述不利发行条件的出色表现,充分说明香港乃至国际资本市场对大陆优秀快速消费品企业的投资热情及接纳能力。此次出售的3.5亿股当中有1亿股是三大国际投资机构出售的已发行股票,他们此次可套现3.925亿港元。出售另外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