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承诺书(精选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税务登记证承诺书(精选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税务承诺书1承诺书本人承诺在经营管理分公司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税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货物实现销售后,及时将发票开出,如客户暂没有开票资料,在货物发出一年内及时将发票开出;并且,绝不虚进增值税发票。实现货物销售后超过一年未及时将相应发票开出的,我自愿接以下处罚:积极协助总公司委派前来的相关工作人员强制性地将发票开出,同时接受总公司与开票金额等额的罚款;若虚进增值税发票,一经查实,我自愿接受总公司与开票金额3-5倍的罚款。经政府执法部门查处的本人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我本人和家庭负责。承诺人:日期:税务登记证申请2办理税务登记(适用单位经营纳税人)一、申报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2.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场地证明。如为有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房东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如为无偿使用,请提供无偿使用证明(注明地址、面积、无偿使用、使用期限)及房东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一份。产权登记人与出租人或自认自有使用人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5.6.公司章程及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分支机构提供总机构章程及合同或协议书)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外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8.9.10.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分支机构不用提供);11.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一份;(总机构的工商执照复印件一份;股东会决议复印件一份);12.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13.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有关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一份(国有企业、集体经济、事业单位提供主管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分支机构提供总机构批准其设立的文件或决议,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外经贸委批准文件原件一份及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税务承诺书3XX有限公司的承诺书闵行区税务局:XX公司是一家注册在闵行区的外贸企业,我司不希望做任何违规事情。因此,在退税风险内控制度上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的各类规定制度,绝不做任何骗税、虚报出口业务,虚开发票等事项。对出口业务真实性、仓储物流有效控制、海关申报单相符、存放出口退税凭证及备案单证按规定等内容的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特此承诺XX公司年月日办理税务登记证4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注: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7.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8.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如何进行工商注册及其流程工商登记(区工商局、会计事务所、园区)1.在拟办企业所在地区县工商局领取申请表格2.查询拟办企业名称3.由会计事务所验资4.准备文件(参见私营企业开业所需文件)5.向工商局提交申请表并准备的文件,审批执照6.工商局颁发执照注:这一过程大约2-3周时间二.刻制图章凭工商执照刻制公章,法人章,财务章三.申请企业代码证凭工商执照介绍信去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代码证书注:这一过程大约1周时间四.税务登记1.在企业所在地就近开立银行帐户(基本账户)携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公章、法人章、财务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般2-5天,取开户许可证、人民银行IC卡等。2.向企业所在地区县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申请书3.向税务局提交税务登记申请书并准备的文件4.税务局审核后颁发税务登记证5.领购发票五.其它1.帐户转移:凭企业工商执照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证明、公司委托办理的委托书(敲公章)前往临时帐户开户行办理转移手续,一般2-3天内自动到帐。2.在基本帐户开户行留支票章印记,购买支票本3.办理社保登记证(取得营业执照30天内)4.办理员工录用手续(合同起始30天内)工商登记所需文件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①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②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③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④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二、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三、证明1.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2.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3.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独资经营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合伙经营的提交合伙各方的身份证明。下列人员还应提交专项证明:1.城镇待业人员提交街道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2.离退休人员提交离退休证件;3.外地人员提交公安部门的暂住证;外地育龄妇女应提交本市所在地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4.停薪留职人员和企事业富余人员提供本单位同意经营的证明及协议;四、场地使用证明1.自有的经营场所应提交产权证明2.租赁的,应提交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租赁期必须在一年以上。五、验资证明验资证明是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资金证明的文件。六、申请经营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证件,主要有:1、申请运输业应出具运输管理部门提交的经营许可证明。(包括车牌照、驾驶执照、保险凭证)2、申请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业的及涉及卫生的理发、浴池等服务业应提交卫生监督机关核发的证明。3、申请从事资源开采、建筑设计、施工、交通运输、食品生产、药品生产、印刷、旅店、外贸、计量器具制造等行业生产经营的私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证件。4、申请旅店业、刻字业、信托寄卖业、印刷业等特种行业的应提交公安部门的同意证明。5、申请书刊、台球、游艺等文化娱乐业的应提交文化管理部门同意的证明。七、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公司章程。包括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0、公司的每年事由与清算办法;11、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八、技术资格证明私营企业应提供与经营范围有关的主要专业人员(包括会计、技术人员等)的技术资格证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