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汇报【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汇报【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第一篇】2019年12月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根据本次局党委会议安排,现就12月份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如下:一、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一)道路运输领域一是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根据潍坊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组织举办交通运输系统企业负责人暨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约220余名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验收考试并取得考核合格证,圆满完成本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二是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回头看”,巩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成果。12月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已进入尾声,行动期间共组织检查出租企业8家、驾培企业9家、货运企业19家、维修企业82家。通过拉网式排查,较好的解决了行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风险隐患。三是深入开展零担货运专项检查,切实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重大活动期间零担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的通知》,通过开展零担货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企业建立健全零担货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收发货实名登记和受理货物抽检抽查规定,聚焦关键领域、狠抓薄弱环节,切实做到严控源头、严抓预防、严格排查、严管重点、严肃整改。截止目前,共现场纠正19家企业的34余起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确保道路货物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四是强化渣土运输企业源头监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截止12月底,累计检查渣土运输企业8家,通过检查摸清摸细全区渣土运输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同时,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及案例培训,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基础。此外,责成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抓好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排查、认定、分析、建挡、监控、治理和核销工作。(二)道路养护领域强化公路养护巡查力度,确保道路畅通和安全。截止12月底,累计实施路政巡查和道路安全隐患排查9次,巡查县道7520公里,妥善处置29处安防设施缺损、路面坑槽等安全隐患。同时,通过巡查检查及路网监控等方法,监督日常保洁过程中石子撒漏、障碍物占路等安全隐患处置工作。此外,结合市大气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加强对易产生撒漏路段的管养力度,确保道路安全通畅;开展县道小修工程边沟清理和安防设施维修更换工作。(三)联合执法领域常态化道路交通联合执法,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重点加强对道路交叉口、道路施工路段等重要路口和路段及危险点段、重要时段的路面交通管控,严格路面巡查,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的检查力度。截止目前,共依法处罚货运车辆未参加年度审验6起、未取得道路运输证19起、无从业资格证25起、大货车撒漏运输42起;客运出租车违规经营7起;客运班车违规经营5起;检测确认超限超载125辆,卸载货物3900余吨。二、存在问题前期,各行业部门集中力量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企业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通过检查发现企业存在如下问题:一、存在消防隐患。部分维修企业规模小,简易板房电路老化易造成火灾事故,消防隐患较大。二、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有的企业按厂级、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从上到下制订内容相同的责任制,责任同职能不能相互对应,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观能动性。三、安全生产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完整性。有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局限在控制事故指标方面,未严格贯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此外,部分条款修订不及时,已不符合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和标准。三、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11月初至12月底,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我局将开展一次辖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局安办要根据区安委会的要求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道路运输领域联合执法力度,从严治理运输介质不符,严防混装错装危险化学品。港航局要督促港口危险品装卸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同时开展专业、专项安全检查工作。二是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冬季来临,面临大范围降温、冰冻雨雪、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的不利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运管处要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遇大风、大雨、大雪、大雾、冰冻天气及时向线路车辆传递避险信息,同时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及车辆检测维护工作,确保乘客及时安全疏散。三是全面清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第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整改消除一批隐患。同时,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第二,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要依法强化道路运输、城市公交、水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等重点领域源头管控、风险防范和火灾隐患整治,全面排查梳理火灾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强化整改,实行销号管理。依法督促城乡客货运输企业加强对运输枢纽、场站、营运车辆以及城市公交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港口经营人、船舶运输经营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督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第二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要求,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交通运输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交通运输“三项行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目标任务的落实,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发生。二、重点范围、内容(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各道路运输企业、港航企业、客(货)运场站、航电枢纽、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去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主要内容。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的;(2)船员、船舶持假证书的;(3)违反锚泊、值班规定的;(4)船舶、车辆、内贸集装箱超限超载运输的;(5)非客运船舶、车辆非法载客的;(6)违反船舶定线制、不遵守水上交通规则、不落实安全措施的;(7)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8)瞒报事故的;(9)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10)不按规定进行培训或无证上岗的;(11)其他非法违法运输、经营、建设行为。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2)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3)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未达标的;(4)危桥改造工作最急需治理的;(5)存在火灾隐患的,特别是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6)重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不到位的;(7)有关单位对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检查不到位的。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1)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2)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水运系统船舶、班组安全竞赛活动等宣传教育活动;(5)严格船员培训管理,加强对师资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对船员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6)宣传道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应对和安全逃生常识。三、工作步骤和要求(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阶段(3月至4月)。各地区、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本辖区、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方案或计划,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各地区、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将“三项行动”工作方案或计划报部安委会办公室,同时抄送地方人民政府。(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阶段(5月至9月)。1.深入开展锚泊船舶安全专项检查、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驾驶台资源管理,严格监管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型船舶,制定淘汰国内单壳油轮的措施,切实解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2.继续开展道路运输和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超载超限等违法违章行为。3.深入开展交通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落实公路水运工程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专项整治措施,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专项督查。开展重点桥隧工程和大型水上结构物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工作。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水运系统船舶班组安全竞赛活动,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和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创新内容、方式和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广大交通运输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5.各地区、各单位在9月份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我部将会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专项督查,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三)深化行动总结提高阶段(10至12月)。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船舶、车辆、内贸集装箱超载超限运输、内河船舶非法参与海上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寒潮大风、防火、防冰雪灾害等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2.各地区、各单位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5日前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部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国务院安委会将组织开展综合督查。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第三篇】**市交通运输局2011年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汇报(2011年12月16日)各位领导:受***局长委托,首先,我代表灵宝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向莅临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我局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及应急工作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今年以来,我局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及灵宝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坚决落实《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双基”建设,完善“四项机制”,强化安全监管,抓基础,抓基层,抓措施落实,取得了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应急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成绩。在此我代表灵宝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向多年以来一直关心、支持灵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位领导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总体上讲,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抓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运输安全科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全系统安全生产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目标任务,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把全年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各项工作逐一分解,坚持做到目标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组织、有检查督导、有考核评比,加强了对我局安全生产及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抓基层基础,确保“本质安全”“双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