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学习体会2020年底,中共中央颁布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举办少数民族专题研讨会”,“开展中华文化教育培训,进行文化引导,通过文化认同增强民族认同感和国家认同感”。这意味着,为广大少数民族开展“以文化认同增强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教育培训,是社会主义学院在新时代承担的光荣而重要的政治使命。谁是少数民族人士?2020年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指出,少数民族人士是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这就是说,统一战线工作中所指的少数民族人士,主要指的是除汉族以外的55个民族中,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非中共代表性人士。面向少数民族人士进行教育培训历来是社会主义学院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他再次强调,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总书记的讲话,指明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核心目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确定了社会主义学院面向少数民族人士开展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开展中华文化教育培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2020年以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先后面向内蒙古、西藏、宁夏、广西、新疆等省区的少数民族人士,举办了五期专题研修班。这些专题研修班的教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目标,以大统战大文化为视角,直面问题,直入人心,全面阐释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的命运共同体关系,强化各民族共创、共享和共传中华文化的共同体责任,使学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总结这些研修班的学员特点和教学效果,结合贯彻落实《条例》,笔者认为,在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面向少数民族人士开展中华文化教育培训是特殊的时代使命。一、讲清楚中华文化是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由于种种复杂因素,人们对中华文化的认识还存在诸多偏差。最典型的表现是有的人将中华文化理解为传统文化,甚至有人将汉族传统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将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有人认为作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中华文化,指的是各民族文化中的共同性内容,不包括个性内容;还有的人看不到56个民族文化之间的有机联系,认为中华文化就是56个民族文化的总称或总和,56个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加在一起就是中华文化。以上中华文化观都有偏差。如果将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理解成56个民族共同性的文化因素,不包括个性文化内容,那么,依照这一看法,一个个民族的文化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层面属于中华文化,传统的民俗文化层面不属于中华文化,这显然割裂了民族文化。而将56个民族的文化简单地加在一起来解读中华文化,淡化或忽略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兼容并蓄性,就割裂了各民族文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有机联系,实际上虚化了中华文化。针对这些模糊或错误的认识,社会主义学院要实现《条例》要求的“以文化认同增进国家认同、民族认同”的教学目标,就必须说清楚,中华文化是古往今来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各民族及其先民共同创造的,是56个民族文化兼容并蓄的文化共同体。中华文化在结构上具有“多元一体”性,“多元”表现为各民族各地区丰富多彩的文化特色,“一体”表现为各民族各地区文化在历史发展中逐步交融、整合形成的文化共性。中华文化包括各民族仁人志士投身中国革命而缔造的革命文化,包括各民族同胞在火热的改革开放新时代创造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也包括各民族传统民俗文化。其中,从各民族传统文化价值共识中凝练而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文化的灵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多样性的中华文化交流交融的载体,儒释道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主干,各民族民俗文化是中华文化的底色。举例来说,朝鲜族文化为什么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我国的朝鲜族文化是在中华文化沃土上发展起来的,其主体已经中华文化化。同理,在中华文化沃土上发展起来的我国伊斯兰教文化也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有精粹,也有糟粕。文化的精粹是文明,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就是各民族优秀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精粹,也就是中华文明。所以,中华文化认同教育,是加强人们对各民族共创、共享和共传的中华文明的认同。二、讲清楚中华文化团结统一的“大一统”价值观价值观是文化的内核和灵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凝聚力、感召力。”因此,给少数民族人士讲清楚中华文化,关键是讲清楚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大一统”思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其精髓是团结统一。中华文明之所以能绵延5000年没有中断,关键在于“大一统”观念。历史上,无论哪个民族问鼎王权,都以中华正统自居,建立的都是多民族国家。秦汉奠定了“大一统”,隋唐发展了“大一统”,元朝继承了“大一统”,清朝实现了“大一统”民族整合,奠定了现代中国的基本疆域格局和多民族治理的重要模式。历史上,中华各民族同胞在共同缔造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程中,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祖国的悠久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在这一历程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可见,“大一统”价值观的精髓是团结统一,表达了中国人“天下一家”的理想,是各民族的最高价值认同。在当代,团结统一的“大一统”价值观表现为:每一个民族都是祖国大家庭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每一个民族居住的区域都是祖国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每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铸牢56个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意识,就是铸牢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共同繁荣发展的意识,就是铸牢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意识。因此,给少数民族人士讲清楚中华文化,必须讲清楚团结统一的“大一统”价值观的内涵和时代价值。三、讲清楚我国各宗教文化是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传统上,藏传佛教、伊斯兰教等在我国许多少数民族中有很深的影响。在社会主义学院的少数民族学员中,有些是宗教教职人员,有些是宗教徒。因此,对他们讲清楚宗教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关系,是“中华文化教育培训”不可或缺的内容。历史上,不同时期进入中国的外来宗教先后实现了中国化。从某种意义上说,外来宗教的中国化,就是中华文化化。佛教在与中国固有文化交流交融的过程中,以和平与和谐的方式逐渐完成了中国化,在教义、建筑、文学、艺术等方面与儒、道取长补短,共同构筑人本理性、入世崇德的中华传统伦理价值。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以后,积极融入中国社会,并从“仁义礼智信”等儒家思想中吸取有益于自身发展的因素,建构了和平、宽容的中国伊斯兰教文化,成为中华文化新的组成部分。1300多年来,由于历史发展进程不同,伊斯兰教在新疆和内地呈现出鲜明的地域和民族特色。内地伊斯兰教的中国化是与儒释道文化逐渐相适应的发展过程,新疆地区的伊斯兰教中国化是以融汇西北地域文化成分的方式发展起来的。全体中国穆斯林,不管是哪个民族成分,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在归属感上都认同中华民族。基督宗教(天主教、基督教)在1840年鸦片战争后大规模传入中国,一代代中国天主教、基督教界仁人志士通过推行“耶儒合流”,寻求与中华民族文化相结合,建设中国本土化基督教神学,努力推进基督宗教教义教规、礼仪习俗方面的中国化。在社会主义学院以往面对少数民族人士开展的教育培训中,有的学员认为,中华文化主要指的是以儒释道为核心的传统文化,在许多人的意识中,中国伊斯兰教文化不属于中华文化。新时代,按照《条例》要求,对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中华文化认同教育,必须纠正这种认识偏差,必须讲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宗教的涵义,讲透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树立中国宗教文化自信的意义;讲透宗教与民俗的区别和联系,要求学员以自我革新的精神,弘扬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自觉推动宗教礼仪习俗、宗教道德、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相适应。四、讲清楚少数民族人士在传承中华文化方面的职责和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需要中华各民族共同传承,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向各族人民反复讲,各民族都对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各民族要相互欣赏、相互学习。今天,我们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就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设各民族共享的现代文化。社会主义学院的教育培训,需要讲清楚少数民族人士在传承中华文化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改革开放精神为指导,吸收借鉴世界上一切优秀文明成果,推动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加强各民族文化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增强中华文化自信,自觉抵御外来文化的渗透。总之,按照《条例》要求,社会主义学院面向少数民族人士开展中华文化教育培训,首先要澄清人们头脑中关于中华文化的种种认识偏差,确立中华文化是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认同。其次,要加强对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共有、共赏、共享、共传的宣传教育,加深不同文化的交往交流,在交流中取长补短,在交融中相互认同,在借鉴中实现创新性发展。要让学员认识到,每一个民族的优秀文化都是中华民族所共有、共赏、共享、共传的文化。通过对这些内容的认知、认同,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团结和归属意识,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