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转让协议书【精选4篇】上市转让协议挂牌转让协议书【第一篇】xx学院职业基本素养培育项目xx学院职业体验基地项目协议书甲方:xx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企业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一、职业体验基地项目目的按照xx学院职业素养培育项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优化整合资源,充分利用我校各专业现有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培养适应乙方企业文化和具备乙方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提高甲方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质量,特拟定职业体验基地项目协议书二、职业体验基地项目原则(一)互助原则学校根据企业人才需求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做好支持与服务工作;企业应深入了解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配合学校完成学生职业基本素养的指导任务。(二)互利原则双方互利是职业体验基地建设的基础。企业有权对学生进行重点培养,有权优先选拔留用,有权根据学生能力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同时,学校有权在学生实训质量、就业率、福利待遇等方面对企业提出合理要求。(三)互动原则校方可以定期组织专业理论教师到企业培训,并邀请企业高级工程师来校开展讲座。通过校企互动,学校教师在企业学到了实践知识和能力,企业技术人员增长理论知识,实现理论与实践互补,理论与实践一体化,全面提升学生职业基本素养。(四)互管原则职业体验基地在是一种双项活动模式,,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实现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三、职业体验基地项目合作模式及要求职业体验基地项目是学校总体统筹,以学生为主体,企业为主导,学院为主管新型模式。(一)甲方在乙方设立“实习实训基地”“职业基本素养体验基地”并双挂牌,挂牌规格具体要求由甲方负责与乙方协商确定。(二)乙方与甲方共同培养学生职业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以灵活可行的形式开展实际的基本职业素养培训工程。(三)参加职业基本素养培训的学生到乙方进行认知性实习和职场体验,以培养学生职业基本素养为目的。四、职业体验基地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做好上传下达“桥梁”工作:按要求完成职业体验基地的任务,并对学生做好宣传部署工作。2、提供思想保障:针对职业体验基地班级学生,关注其思想动态,及时有效的帮助其解决思想上的问题。3、在学生参加职场体验之前组织签订相关安全协议,免除不必要的纠纷。4、对参加职业体验基地的学生进行专业跟踪和专业指导。5、合作过程中,参与体验的学生、合作企业有意见或者建议,收集后应及时与项目委员会商议后,尽快予以解决。(二)乙方责任:1、完成基地挂牌:合作企业与学院共同参与建立相关专业的实训基地和职业基本素养基地,并实现双挂牌。2、进行职业测评:对于参与职业体验的学生进行针对性的职业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报告与学院交流,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开展相应的工作,提升学生的职业基本素养。3、开展认知性实习和职场体验:要求提供真实的职场环境,职场岗位以及工作任务,认识性实习时间与职场体验时间应在双方协商后约定。4、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对于参加职业体验的学生应帮助分析就业前景和开展职业规划,可以以讲座、授课以及专业素质拓展形式开展。5、选择就业群体:职场体验完成后,要求合作企业对于合作班级学生进行测评,测评按照a+、a、b+、b来划分。6、指导就业:对于困难就业、易失业以及再就业的学生,请企业帮助学生分析原因,能够协助学校帮助学生顺利就业。7、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合作企业针对学生情况与现状,就学院开展的教育和教学模式给予意见和建议。8、提供项目鼓励优秀学生:参与体验的学生成绩优异者,企业可以提供与专业匹配的就业岗位,参与专业对口的工作岗位。9、提供顶岗实习岗位:学生完成学院教学计划的学习任务后,合作企业有必要义务提供顶岗实习岗位,协助学院开展顶岗实习计划。另外,职业体验基地开始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时间及相应工作安排,应以学校实际的教学为主来安排运行时间,企业运行方案需提前告知。学生前往职场体验的地点和交通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五、职业体验基地要求(一)职业体验基地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总结会,对当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二)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私下与乙方进行合作,否则甲方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责任人自行承担。(三)职业体验基地工作中不按章办事的单位或个人;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以权谋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甲方有权给予相应责任追究。(四)职业体验基地中,如果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培养计划,不能实现预期培养目标,不履行合同的职责,双方有权相互予以追究责任。(五)针对甲乙双方合作中突发事件,一切应以学生的利益为准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六、职业体验基地保障措施:甲乙双方组成大学生职业体验基地工作委员会,为认真执行协议条款,定期研究有关协作事宜。七、职业体验基地项目的暂停或中止:职业体验基地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将暂停1年或直接取消与其合作意向:(一)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将暂停合作1年;(二)企业之间产生恶意竞争,对学生和学院的利益造成间接和直接影响的,将暂停合作1年;(三)不具备搭建职业体验基地、学生实习实训平台,将取消与其合作意向;(四)合作中不能配合学校正常教学或者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将暂停合作1年;(五)职业体验基地无法继续实施,合作各方协商后达成终止合作协议;(六)合作一方严重违约,比如进行和基地无关的商业活动,在职业体验基地制造混乱局面的企业,非责任方依合作约定终止合作并追究项目的责任。八、甲乙双方补充协议:九、“cc&c”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如需要延长双方另行协商。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一、本协议解释权:甲方甲方代表签字:单位公章___年___月___日乙方代表签字:单位公章___年___月___日挂牌转让协议书【第二篇】甲方:____________授权委托人:______地址: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授权委托人: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求购在甲方处挂牌转让的企业股权一事,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有意求购在甲方处挂牌转让的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__%股权,该股权转让挂牌价格为____________元。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股权求购信息,向转让方转达。向转让方提供材料包括允许转让方阅读、摘抄、复印相关材料等方式。第三条乙方保证对求购该股权事宜,已经乙方有权机构作出决定,求购意图明确、合法、有效。第四条乙方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第五条乙方承诺遵守《XX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第六条乙方知悉从甲方获得的有关本协议项下股权及其转让方的材料,全部来源于转让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求购该股权以外的其它用途。第七条乙方保证本身具有受让本协议项下股权的资格和其它资质条件,并提供资信承诺。第八条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转让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的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九条在求购活动中发生的资料复印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挂牌转让协议书【第三篇】甲方: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主办报价券商)法定代表人:住所:丙方:(副主办报价券商)法定代表人:住所:鉴于: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主办报价券商,当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释义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一)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通过报价系统为其转让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代理报价、成交确认和股份过户的服务业务;(二)报价券商:取得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三)主办报价券商:推荐园区公司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报价券商;(四)报价系统:股份转让系统中专门为报价券商提供报价和成交确认服务的技术系统;(五)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六)《试点办法》:《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七)《推荐挂牌规则》:《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八)《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九)园区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第二章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一)设立时间:(二)股份发行情况:(三)股本总额:(四)股东人数:(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第二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园区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三)公司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第三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第四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