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调研报告【参考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货车调研报告【参考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货车安全隐患排查指南货车安全【第一篇】附件1货车安全隐患排查指南一、集中排查货车及货车驾驶人数据(一)排查重型货车、挂车和危险品运输车数据排查项目:1.车辆是否按期参加安全技术检验。2.车辆所有人联系方式(重点是手机号码)是否准确。3.车辆是否达到强制报废期限。4.车辆是否有违法行为未处理。5.车辆投保的交强险是否在有效期限内。6.车辆是否连续超过个3个检验周期未参加检验。排查要求:1.车辆管理所按照重型货车、挂车和危险品运输车三类重点车型,通过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分别进行数据排查。2.车辆管理所针对每个重点车型,按照重点排查项目进行汇总,建立货车异常业务数据库。3.车辆管理所按照车辆所有人住所对应的辖区大中队,制作货车异常数据表(应当记录车辆所有人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属于企业的应当记录所属企业),抄送辖区大中队开展实车排查。—1—4.各辖区大中队按照车辆管理所抄送的货车异常业务数据表,通过开展走访、电话回访、约谈企业管理人员等方式,核查车辆所有人联系方式,督促车主、企业及时办理检验、报废、处理交通违法或缴纳保险,逐车制作货车异常数据核查记录表,建立排查工作台账。5.对连续超过3个检验周期未参加检验的车辆,负责排查的辖区大中队要逐一联系车辆所有人,督促办理检验业务,核实车辆是否实际已报废。要结合排查工作,对新修订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有关新要求进行宣传提示。6.车辆管理所根据各辖区大中队排查反馈结果,更正车辆所有人联系方式。(二)排查货车驾驶人数据排查项目:1.驾驶人是否按期参加审验教育。2.驾驶人是否逾期未换领驾驶证。3.驾驶人联系方式(重点是手机号码)是否准确。4.驾驶人违法记分是否已达6分,是否已记满12分。排查要求:1.车辆管理所通过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驾驶证(准驾含A2或B2)的排查,按照重点排查项目进行汇总,建立货车驾驶人异常业务数据库。—2—2.车辆管理所按照驾驶人住所对应的辖区大中队,制作货车驾驶人异常数据表(应当记录驾驶人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抄送各辖区大中队开展排查。3.各辖区大中队按照车辆管理所抄送的货车驾驶人异常业务数据表,通过开展走访、电话回访、短信提示等方式,核实驾驶人联系方式,督促及时参加审验、换证,提示驾驶人记满12分后驾驶证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规定。各辖区大中队要制作货车驾驶人异常数据核查记录表,建立排查工作台帐。4.车辆管理所根据各辖区大中队排查反馈结果,更正驾驶人联系方式。二、深入运输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车型:重型普通货车(结构为栏板式)、重型厢式货车(结构为封闭箱体式)、重型仓栅式货车(结构为仓笼或栅栏式)、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挂车、危险品运输车。排查项目和方法:1.车辆安全管理情况。查看运输企业的车辆安全技术档案,排查车辆是否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否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是否按期进行维护保养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车辆交强险是否在有效期内。2.号牌安装使用情况。排查号牌安装位置是否规范,是否使用了符合规定的专用固封装置固封,安装是否牢固;排查号牌—3—有无变形、遮盖或破损、涂改,号牌字符是否清晰。3.非法改装情况。对普通货车和挂车,要对照机动车行驶证,排查是否存在加高栏板、增加钢板弹簧片数、改变钢板弹簧形式、加长货箱、增加车轴等问题,必要时应核对《公告》照片和技术参数。对厢式货车、挂车和罐式货车、挂车,排查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货箱、罐体,货箱内部尺寸、罐体外部尺寸是否与行驶证和《公告》一致。对仓栅式货车、挂车,排查是否改装仓笼或栅栏,加高底部栏板,拆除顶部栏杆或挡条。对半挂牵引车,排查是否拆除或放松了后轴制动。对商品车运输车,排查车身是否加长加宽、采用了可伸缩结构。4.轮胎。排查轮胎规格型号是否与机动车行驶证一致;排查轮胎螺母是否齐全完整,轮胎安装是否牢固,转向轮是否使用了翻新胎;排查安装的轮胎是否存在影响使用的破损、裂纹,转向轮胎冠花纹深度是否小于(含),其他轮胎胎冠花纹深度是否小于(含)。5.制动部件。排查企业是否定期拆解部件以检查车辆制动鼓、制动蹄片的磨损状况。6.侧后部防护装置。排查所有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和挂车是否均按规定设置了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排查设置的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固定、连接是否可靠,后部防护装置离地高度是否不大于550mm,强度是否明显不足,侧面防护装置的离—4—地高度是否不大于550mm。7.车身反光标识。排查是否按规定粘贴了车身反光标识;排查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是否完好,白色单元上加施有3C认证标志;排查后部车身反光标识是否能体现机动车后部宽度和高度、厢式货车和挂车是否能体现货厢轮廓。8.灯光。排查货车外部照明灯具是否完好,是否违规安装了“后射灯”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灯具。9.危险品运输车。排查危险品运输车及其驾驶人、押运人是否取得了危险品运输许可;排查危险品运输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了标志灯,安装喷涂了标志牌、安全标示牌;排查危险品运输车的行驶记录仪等动态监管装置功能是否有效,使用是否正常;排查罐式危险品运输车的罐体顶部是否设置有倾覆保护装置;排查专用用于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品运输车的排气管是否装在罐体前部。10.驾驶人安全管理情况。查看运输企业的货车驾驶人管理档案,排查所聘用货车驾驶人是否具备营运货运车辆驾驶资格,是否按期参加审验教育,是否逾期未换领驾驶证;排查货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是否已达6分,是否已记满12分;排查货车驾驶人是否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是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事故;排查运输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货车驾驶人进行日常教育。11.企业车辆事故情况。排查货运企业车辆的交通事故情况,—5—核查是否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次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工作要求:1.大中队向辖区货运企业发放《货车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1),组织货运企业自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和整改结果由法人代表签字负责。2.大中队组织对辖区货运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开展抽查,抽查企业比例不得低于60%。对企业抽查时,车辆外观检查的抽查比例不低于20%,对制动部件磨损状况的抽查比例不少于10%。抽查时,要逐车检查货车安全技术状况,查阅企业安全管理台账,并与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3.对抽查发现的车辆非法改装、逾期未检、轮胎等安全部件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向企业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以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得上路从事运输;对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予以强制报废。4.对排查发现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的,要责令立即停运,限期办理审验业务;对货车驾驶人不具备驾驶资格、准驾车型不符的,要责令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从事货运的驾驶人不具备营运车辆驾驶许可的,要通报交通运输部门。5.对排查发现货运企业车辆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次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6—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6.大中队要结合上门排查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提示,重点教育车辆安全保养重要性、安全驾驶常识、重大交通事故案例教训,对记分已超过6分的,要逐一提示记满分后降级注销的规定。三、深入货运场站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地点:货运场站、物流中心排查项目和方法:1.货运场站安全管理情况。排查货运场站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检查是否对出场站车辆进行了有效监管,检查场站内是否有无牌无证车辆。2.货运场站车辆安全状况。排查货运场站内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车辆非法改装、安全装置不齐全等情况。工作要求:1.大中队要组织对辖区内经交通运输部门审批设立的货运场站、物流中心进行逐一排查,与货运场站法人代表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货运场站对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做到“三不进站”、“三不出站”。2.大中队要按照《货车安全隐患排查表》规定的检查项目,对货运场站、物流中心的重型货车、挂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排查。在排查货运场站车辆安全状况时,要逐车填写《货车安全隐患排—7—查表》,抽查车辆的比例不少于所有在场站内车辆的20%。3.对货运场站安全管理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开展一次专题教育,督促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车辆安全维护保养。4.对发现车辆未检验、非法改装、存在安全隐患、超载装运的,责令立即停运、整改;对管理不严、问题突出的货运场站,要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四、深入施工单位和场地开展排查排查地点:城市主要施工单位、工程运输车辆所属公司排查项目和方法:1.工程运输车安全技术状况。排查是否存在辆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未粘贴反光标识、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等问题。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排查是否存在使用报废车、拼装车等问题,是否对施工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了有效的管理。3.工程运输车辆所公司安全管理情况。排查是否存在使用报废车、拼装车等问题,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工作要求:1.大中队要与辖区施工单位、工程运输车辆所属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对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教育,从源头上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运输车上路行驶。2.大中队要合理安排警力和检查时间,重点在夜间对施工—8—单位、场地车辆进行集中检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违规改装等问题的,依法严肃查处。五、深入改装企业开展排查排查地点:货车改装(维修)企业、货车配件销售市场、货车维修市场排查项目和方法:1.货车改装企业改装行为。排查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问题。2.货车配件销售市场销售的货车配件。排查是否存在违规销售货箱,违规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货车安全配件等问题。3.货车维修市场改装行为。排查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问题。工作要求:1.要联合交通、质检、工商等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汽车改装、维修企业以及汽车配件销售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对发现从事非法改装的,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严肃处罚。2.车辆管理所要会同大中队,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改装货车,要深入排查进行非法改装的企业,凡是属于本辖区的,立即开展倒查;不属于本辖区的,书面通报非法改装企业所在地交管部门开展倒查。3.车辆管理所要加强对汽车改装和维修企业负责人教育,告知其非法改装的法律责任。—9—六、开展机动车登记、检验工作排查排查项目和方法:1.货车登记查验工作。排查车辆管理所在货车登记查验环节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GB7258、GA801等国家和行业标准。2.货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排查安检机构在开展货车安全技术检测时,是否严格执行GB21861等国家标准,严格开展货车安全检测,严格核发检测合格报告。工作要求:1.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新生产货车注册登记环节,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GB7258和GA801要求,严格查验货车行驶记录装置、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车辆尾部标志板、外部喷涂标识等新增加项目。对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和安装车辆尾部标志板、侧后部防护装置、外廓尺寸超长超宽、加装货箱拦板、擅自改装车厢以及轮胎磨损严重等问题,应登记建账,责令整改,整改合格前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手续,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2.总队要组织开展货车登记检验工作异地交叉检查,重点暗访检查各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货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是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对违规办理登记、检验手续,要严肃追究相关民警的法律责任。对发现存在为违规货车办理登记检验谋利,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3.总队要严格落实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要倒查登记检验环节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对把关不严的要追究民警和有关领导责任。4.车辆管理所要加大对辖区安检机构监督检查,凡是发现为不符合规定货车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要严格依法处罚,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货车公司厂务公开自查报告【第二篇】货车公司厂务公开自查报告货车公司厂务公开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货车公司厂务公开自查报告报告公开公司货车工厂厂务公开检查小组:近日,根据文件要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