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用地整治工作汇报材料【精选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违法用地整治工作汇报材料【精选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汇报【第一篇】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根据市政协2013年专题视察调研工作安排,10月25日市政协副主席任书文、王爱萍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就我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管情况汇报,与市区6个国土分局执法大队进行座谈,深入了解相关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视察报告分三个部分。一、治理情况全市国土部门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针对用地需求量与耕地保有量的矛盾突出问题,从2010年第十次土地卫片国土资源部启动“15号令”实施问责以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犯罪行为,2012年违法用地面积下降%,违反耕地面积下降60%,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从%降低到%,目前全市违法用地总数控制在11%、未超越国家红线15%的限度、排序全省倒数第二位,违法占用地呈下降趋势,实现“保红线”目标。主要治理措施有四个方面:(一)建立监管责任网络。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全市建立土地监管责任体系,把违法用地易发区,编制成全图,定人定岗进行动态和静态监管,实行监管区域、村庄、耕地网格化管理,建立责任制度完善、巡查职责规范、监管主体明确的市、县、乡三级巡查网络,进一步强化违法用地监管体系建设。(二)强化严厉打击手段。全市各级国土部门创新执法方式,采取卫星遥感监测、违法用地事前制止、督促检查上下联动、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公开查处、触犯法律追究责任等手段,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犯罪行为。2009年以来,不完全统计,全市共移交公安机关涉法土地案件32案33人,查办违法犯罪线索19件,侦破自侦案件48起,移送起诉42人。(三)持续开展专项行动。2012年以来,开展卫片执法、查处变更规划、清理规范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专项治理行动,查处148宗违法用地、收缴罚没款万元,没收建筑物万平方米,查处变更规划45宗,收缴罚没款657万元,出让金亿元,累计处置土地34344亩、其中盘活置换用地7420亩,为“国省市”重点工程规范用地手续160宗22887亩、公开出让37宗2266亩、已收回罚没款万元、各类规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亿元。(四)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全市各级国土部门依法行政,严格建设用地预审预报、约谈承诺制度,审批用地从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把关,谁办理谁监管,建立内部会审、执法监察、反馈预警机制,对违法用地行为实现一票否决制。积极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用地保障,对重点项目应急用地、临时用地、农业设施用地全程跟踪,减少环节,加快审批。结合全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的分析和预测,合理布局,科学分配规划期内主要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各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加强土地监管,主动服务大局,努力争取增量、盘活存量、管好流量,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法律解释:违法用地指,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或通过非法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违法建设指,建设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取得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擅自改变批准内容的建筑体。二、相关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情况分析,有四方面的问题应该高度重视。(一)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全市各级土地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基层监管队伍薄弱、人员缺乏,有的国土所只有1人,就市、县两级国土监察执法大队不足120人,监管全市6956平方公里国土资源确实有很大难度,查处违法力量有限,暴力抗法时有发生。(二)违法用地依然严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在全市10个县区不同程度的存在,小店区、晋源区、尖草平区被市政府确定为违法用地易发区,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宅基地开发、非工程建设、国道省道两侧、农村撂荒农田”等区域土地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用地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非法交易、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现象。仅2012年全市村民宅基地违法用地宗数占到违法总数的18%。(三)土地违法追究偏轻。《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规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追究刑事责任。在土地执法实践中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很难执行,多数违法用地行为以行政处罚为主,因违法成本低,追究责任轻,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犯罪行为不断滋长,治理难度加大。(四)规划用地监管较松。因受利益驱动,在用地立项、规划、审批、施工、建设等环节,普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相关部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尚未形成,监管规划用地情况有一定缺失,致使一些用地单在全县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第二篇】在全县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同志们:刚才,秦县长就我县关于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一、充分认识当前违法违规用地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开展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我县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历史机遇,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同时,在国家不断加强和深化土地宏观调控、严格国土资源管理的情况下,各乡(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在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有了比较明显的下降。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土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在各乡(镇)仍然未能得到根本遏制,一些基层政府和部门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的严重性仍然认识不足。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得到有效解决,势必严重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近日,国土资源部约谈9个城市的市长,面对面地提出批评和警告,实际上就是一次行政告诫,是正式问责前的预警,是对这9个城市进行“黄牌警告”。全市第八次卫片检查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比例达%,是国家15号令规定15%红线的4倍多。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形势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已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行政执法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到国家粮食安全、涉及到经济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对我县的负面影响将是全方位的。一是将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种形式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不仅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和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往往还人为地制造或激化矛盾,侵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形成大量的信访案件,影响基层社会的稳定,损害了封丘的对外形象。特别在当前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增长的关键时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经济增长的激励政策,如果因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问题,对我们争取资金、申报项目造成影响,甚至面临被国家实施土地限批的严厉措施,这个责任将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难以承担的。二是将面临严格的行政问责。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15号令),已经从今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按照《处分办法》规定,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三是将严重阻碍“两保一高”目标的实现。郭庚茂省长对土地管理提出要实现“两保一高”,如果我们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一大堆,怎样能够保护耕地,怎样保障粮食安全,更不要说土地的高效利用了。这方面是显而易见的。二、坚决贯彻落实郭省长指示精神,深入扎实地开展好这次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行动严格土地管理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国家治理违法占地行为的决心是不容置疑的,态度是坚决果断的,力度也是逐渐增大。对于这次卫片执法检查的整改查处工作,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在12月1日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这次国土资源部的约谈和卫片执法检查结果,郭省长在听取了专项汇报后,立即作了四点重要指示,综合徐部长和郭省长的讲话精神,大家要认真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要引导干部转好思想弯子。各级领导干部对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一定要有充分的理解。对于这项法规制度,不要以为说说而已,而要充分认识到这方面政策的严肃性,认识到国家贯彻实施这些政策的决心和力度,从思想上、工作上真正适应这些政策的要求。要认识到乱占耕地是违法行为,后果非常严重,不仅要负行政责任,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思想上一定要把这个弯转过来。二是要坚决查处到位。要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严格清理,严肃查处,既要查事,又要查人。凡是能立案的都要立案查处,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行为定性准确、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措施要落实到位、处罚执行要落实到位、处分处理要落实到位。三是要下决心扭转被动局面。必须硬起手来抓工作,下决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违法乱占土地违法建设问题要抓紧全面清查。这方面决不能手软,如果对违法行为太放任,最后会出现不可收拾的局面,不能让少数人违规违法影响全县的依法依规用地大局。要采取大动作,营造浓厚氛围,给人以强烈的信号,切实把问题解决好。四是要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加强监管的关系。要严格执行“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用地政策,做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要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契机,优化空间布局,促进科学发展。产业集聚发展是城市最基础、最核心的环节,产业的发展必须有载体、有土地,在进行城镇体系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必须把产业集聚区规划好。同时,要总结这几年的经验教训,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制止乱占耕地的问题,包括强化各级领导履行监管的责任,强化各级领导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强化各级领导严格管理的措施。过去有些问题已经发生了,就要把它处理好。土地规划修编后再出现问题,再违法违规乱用土地,肯定是说不过去的。国土资源系统也要抓好六级巡查制度的落实,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将违法用地行为处理在基层,处理在苗头。按照郭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以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批先用、乱占耕地等违法违规用地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对于这次集中整治行动,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这次集中整治行动是警钟、是信号、是机遇。首先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次我们河南被约谈了郑州、洛阳两个城市。看看郑州、洛阳怎么做了,郑州市市长讲,亲爹亲娘违法占地也要拆除。其次也给我们传递了一个信号。这次集中整治给我们传递了一个强力信号,就是违法占地决不能掉以轻心。要通过这次集中整治把所有的问题处理掉。第三,给我们一次机遇。要抓住这次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机会,把土地遗留问题处理到位。郭省长的通篇讲话,没有讲因为扩内需,就要违法占用耕地。省长不知道怎么发展?关键是不能碰到红线,决不能超15%的红线。所以,现在我们把违法问题都处理好,一方面对发展有利,另一方面也是在保护我们自己。各乡(镇)要准确把握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和政策界限。要通过这次集中整治,要痛下决心,硬起手腕,采取果断措施,进一步纠正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规范管理秩序,从根本上扭转被动局面。各乡(镇)要采取严格有效的具体措施,在全县范围内掀起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高潮。我主要强调六点:一是整治目标要明确。各乡(镇)党委政府要亲自上阵,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包干制度,包干干部保证做到“一包整治到位,二包安全稳定”。要通过这次集中整治,必须:1、确保本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低于15%。2、确保本辖区内不出现被国家、省确定为违法用地典型案例的情况。同时,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不得出现因违法用地或违法用地查处导致社会不稳定等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