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先进事迹法务纠纷【最新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月度先进事迹法务纠纷【最新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乡镇矛盾纠纷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第一篇】乡镇矛盾纠纷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连续三届被选为区人大代表。李子村现有289户、744人。农村矛盾错综复杂,常因田间地角、婆媳不和、经济赔偿、赡养问题等事情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动手打架。无论是村民反应的还是当事人早上门的,他都不辞辛劳,深入到群众中或找当事人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十五年来,他热爱农村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凭着对乡亲们的一片赤诚。常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做到了事不出村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十多年来,他先后调解本村纠纷30余起,没有一个当事人不是心服口服。经他调节的矛盾没有一起因调解不成功而激化或转化为刑事案件。他风雨十五载,真情十五年,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为全村的平安稳定、和谐做出了宝贵的贡献。一心为民,调解有方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农村矛盾的发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陈华富同志认为干调解工作,光有热情还不行,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民情、法律常识、调解方面的知识。而先进的调解经验,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公平公正。通过不断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提高自己调解纠纷的能力。于是他总是找时间学习《民法通则》、《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继而学以致用,灵活掌握调解纠纷的方式方法。如:2012年4月,本村3组村民杨金枝在冠英机砖厂打工,突发疾病致死。按照《劳动法》规定,不属于工伤。死者家属不服,开始要求赔付50万。否则将在机砖厂设灵堂讨说法。陈主任得知这一情况后,找到死者家属孙洪军做工作,并找到厂方有关人员协调。最后双方达成一致赔付协议。由厂方从人道主义方面补偿死者家属万。才避免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的激化。从容面对,临危不惧作为一名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要有一种韧劲,不打目的誓不罢休,特别是那些容易激化,一触即发的矛盾纠纷,更要闻风而上,立即调解防止激化。今年1月2日早上,李子村一组王丕清家因本组村民敖四松搭电抽水,电线老化引发火灾陈华富得知失火情况后,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村民进行灭火抢险,把损失降到最低。这场火灾共烧毁房屋4间,家用电器与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悬殊太大,矛盾随之升级。陈主任当即说水火不留情,我们应该抗灾自救,先抢修房屋,安置生活,再讨论赔偿的问题。陈华富与村组干部通过现场查看、商量,分别找王丕清及子女和敖四松夫妇谈话,协商解决办法。通过一天一夜反复做双方的工作,终于达成赔付协议,双方都很满意。协调矛盾,讲求策略中央“两急一补”政策出台后,农民因土地问题频频发生纠纷,该村3组村民刘兵、杨全安两户因土地边邻问题,多次发生口角,甚至挥刀砍人。有一次,刘兵用刀砍了杨全安地边上的几棵树子,杨全安拿出头找到杨兵讨说法,双方相互辱骂,刀锄相对,陈主任看到事情紧迫,来不及多想,冲向双方中间劝阻道“大家边邻相近的,你们又是老表,有啥子事好说好商量,为了一小事大打出手,万一有个什么,哪个也跑不脱,都要追究法律责任,值得吗?…”通过陈主任劝解,双方都消了气,放下了锄头和刀。最后在陈主任的调解下,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杨全安栽树影响了双方植物光照,杨兵砍树时也未通知对方自行处理,都是不对的,两家人又重归于好。一场即将发生的械斗事件就这样结束了。以情动人,以理服人陈华富同志调解纠纷,除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外,根注重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的调解方式,在调解过程中,讲亲情、友情,讲道德,讲光荣传统。该村5组村民董明全长期不赡养欺负董东清,原因是董明全挣钱少,无力赡养,又嫌其父光吃饭不干活,父子关系越来越紧张,日子也过得越来越紧张。陈主任得知后,一边做调解工作,一边教育董明全要奋发图强,搞好家庭经济发展,多创收,多孝敬老人,一边又劝董东清老人要体谅儿媳,根据自己的身体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双方思想工作做通了,最后和好如初。陈华富同志踏踏实实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多年来经他调解的事件举不胜举,他以满腔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情,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赞誉,为全村的的和谐村民建设作了许多努力。陈华富同志,一个区人民代表,一个农民汉子,用事实讲述着一个不是传奇的传奇,用行动诠释着“为人民服务”的诺言,用调解撑起男现今和谐的一片天空!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第二篇】“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XX同志,男,XX年XX年XX日出生,一年来,该同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廉洁自律、心系群众、想方设法、克服困难,解百姓之忧,排群众之难,坚持党性,公而忘私,身体力行,带领调处办全体党员干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三大纠纷”案件历史复杂,涉及面广,涉及人数多,调查取证难度大,工作任务繁重,动用的人力物力财力较多等繁杂琐碎的事务,但XX同志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公正的态度,认真做好每一项职能工作和服务工作,为×ד三大纠纷”案件的及时调处做出了重大贡献,个人受到自治区、市调处办的高度肯定,也得到县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一、思想过硬,服务意识坚定。该同志思想上进,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文件精神和十二届二次会议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工作原则性强,并认真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全心全意为单位和基层服务。二、爱岗敬业,不断创新进取。XX同志始终坚持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话说没有金钢钻,不揽瓷器活,没有过硬的法律法规知识作后盾,调处工作将寸步难行,XX同志不光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断进取,还利用自己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制定了一套自己的调处心得,运用到平常的工作当中,使得调处工作有计划、有布置,忙而不乱,有章有法。多年如一日,他坚持早出晚归,经常加班加点,肯吃苦,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够正确对待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一事当前,是非分明,从不为个人打算,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不懂就学,不明白就认真研究,直到懂了为止,向身边的同志作出了表率。三、公道正派,以身作则。调处工作是对三大纠纷案件有着重要的影响,案件的复杂性、多变性、群体性,销不注意分寸,将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伤害,要体现公道正派,首先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调处的案件认真负责,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并重点突出服务的职能作用。XX同志对案件的调处坚持原则,按政策和程序办事,坚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求真务实,不弄虚作假。这不光体现了他个人的高尚品质,也体现了新形势下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职业道德,在抓自身建设工作的同时,XX同志还坚持以身作则,力求转变调处干部工作作风,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出发点,不断强化调处干部的学习,坚持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治、中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调处干部学习调处工作业务知识等必备知识,积极开展构建学习化社会教育活动。四、严于律己,先锋带头。XX同志在工作中始终保持严于律己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规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团结同志,做到对已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几年来常因为工作任务多,而不能休假,特别是在去年由调处办牵头调处的案件较多,但XX同志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主动制定本办调处工作措施,做好方案,为全县三大纠纷案件的顺利调处,取得阶段性胜利做出了应有贡献,受到大家的好评。一年来,XX同志不畏艰辛,忠于职守,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他的努力下,我县去年共调处山林案件XX件,土地纠纷案件XX件,水利纠纷案件XX件,为我县三大纠纷案件能够顺利的开展立下汗马功劳,这种无私奉献、一心为公的高尚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法律纠纷与处理(地产法务)【第三篇】常见房产法律纠纷与处理1、什么是房地产纠纷?答: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如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土建、设备安装、装修)、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如房地产咨询、评估、中介)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他项权利侵权纠纷(如相邻用水、排水、采光、通风)等等。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的争议纠纷,经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入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个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经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等等。2、产生房屋纠纷到法院打官司需交纳哪些费用?答: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先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由原告方预交,败诉方承担。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房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争议的性质及争议财产的价值(或金额),实行依比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还需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即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案件中实际支出的,且依法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如鉴定费、评估费。法律文书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未自觉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向法院预交执行费,执行费按规定由被执行方承担。委托代理律师进行房地产诉讼,还需向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代理费。3、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的,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吗?答: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手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当事人在房地产案件诉讼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当事人在房地产案件诉讼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有请求司法保护并获得公正裁判的权利、申请回避权。有收集证据、查阅、复制与本案有关材料、法律文书的权利。有辩论权,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行使委托代理权。有处分实体权,包括承认、放弃、变更民事权利,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的权利,有反驳对方的请示及反诉权。有对生效的法院民事判决、裁定书、调解书等申请强制执行权。当事人在享受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如下义务: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能滥用诉权,同时履行诉讼义务。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和法庭秩序。必须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4、当事人怎么聘请律师打房地产官司?答:当事人可以聘请具有房地产专业知识和诉讼技巧的房地产专业律师为其服务。当事人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应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和有关资料。当事人聘请律师代理诉讼,应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合同应包括委托事项、授权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当事人应当签发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受托人、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与权限。委托权限有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除法律援助案外,委托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应向律师事务所交纳有关代理费用。双方可约定采取按比例收费、协商收费、风险代理收费或计时收费等收费方式。5、法律对房地产案件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答: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如果是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等原因使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房屋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6、房地产纠纷产生后,如何写民事诉状?答:民事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依据。主要应写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情况。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电话等等。当事人是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写明该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等。有诉讼第三人的应写明第三人的基本情况。请求事项。写明诉讼请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