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审查岗位职责(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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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审查岗位职责(精编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行政审批审查岗位职责(精编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行政审批窗口职责1行政审批窗口职责篇1:南宁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窗口岗位工作职责(来自:小龙文档网:行政审批窗口职责)一、窗口负责人(科长)岗位职责1、任职要求: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熟悉卫生局窗口的各项审批业务;必须是正科级以上干部。2、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忠实履行职责。遵守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3、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市审批办及单位领导的指导下,主持窗口全面工作;4、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计划、制度和许可工作程序、条件及ISO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并组织实施;5、负责组织检查本级和下级监督机构和人员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制度执行情况;6、负责组织规范窗口人员执法行为、文书、着装及执法证件使用;7、组织对窗口内部管理工作进行评价,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8、负责处理上级和群众关于行政许可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审核和签发各类许可证件(批件);10、负责主持重大行政审批项目的讨论会,参与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联合审批事项。二、副科长岗位职责1、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忠实履行职1责。遵守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2、在窗口负责人(科长)领导下,协助管理窗口各项业务工作;负责组织科室开展政治、业务学习、精神文明建设、车辆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3、负责检查本科室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计划、制度和许可工作程序、条件以及ISO质量管理体系的落实情况。4、负责科室各类卫生许可数据的统计、发送及上报工作。5、负责协助科长督促监督员依法行政、按规范制作文书、着装和使用执法证件。6、协助科长检查本级和下级监督机构和人员卫生行政许可制度的执行情况。7、协助科长组织对本科室内部管理工作的评价,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8、协助科长处理上级和群众关于行政许可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在授权范围内审核和签发许可证件(批件),参与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相关事项联合审批会。三、窗口首问责任人(监督员)岗位职责1、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忠实履行职责。遵守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完成窗口的各项工作任务。3、参加科室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4、执行窗口制定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计划、制度和许可工作程序、条件及ISO质量管理体系标准;5、参与检查下级监督机构和人员卫生行政许可制度的执行情况;6、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按规范制作文书、着装和使用执法证件;27、在完成窗口受理、审查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各类行政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四、工勤岗位职责1、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忠实履行职责。遵守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完成窗口各项工作任务。3、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4、严格执行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计划、制度和许可工作程序、条件及ISO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篇2:山西省气象局行政审批窗口职责山西省气象局行政审批窗口职责凡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设立的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全部进入行政审批事务受理厅。职责是:1.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申请的初审、受理、登记;2.负责受理的业务申请分送有关业务处室办理;3.负责业务处室办理结果的发放,负责办理退件手续;4.负责有关业务办理的协调、督办;5.按照有关业务处室要求,负责安排申请人向有关业务处室说明情况;通知申请人补充、修改、完善资料;6.负责接待外来人员的政策咨询及业务查询;7.负责书面通知局财务室收取有关的规费;8.对各业务处室的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按季发出通报。基本工作程序为:受理登记——分类移交——办理反馈——结案存档。3《山西省气象局气象行政审批业务交办表》日期:年月日编号:山西省气象局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承诺制规定为推动省局机关进一步转变作风,优质、高效为社会服务,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行政审批窗口实行服务承诺制度,对行政审批工作做出以下承诺。一、保持公共服务场所整洁卫生,设施便利,秩序井然。二、工作人员着装整洁,挂牌服务,以便社会监督。三、语言文明,待人诚恳、举止大方、服务热情。四、实行告知服务。对外来办事人员有关事项办理情况的查询应及时告知。五、实行限时和延时服务。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严格按照限期办结制的规定时间督促业务承办单位办理。对临近下班急需办理的业务实行延时服务制度,按照服务对象的要求,尽可能为其提供满意的服务。六、实行服务监督制度,设立服务监督意见箱及监督电话,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首问负责制规定为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气象行政审批窗口对来访者或申请人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负责制是指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对来访者或申请人4询问的事项负责解答的责任规定。首问责任人是指在窗口范围内第一位被来访者或申请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一、来访者到行政审批窗口办事或咨询,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二、首问责任人应问清来人情况及事由;解答问题做到政策讲清,道理讲明。三、对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由窗口受理的,引导申请人交由主办人;不属于窗口受理事项要协助来访者找到有关处室或单位。四、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诚恳告知应找的部门或单位,并说明走的路线。五、凡违反上述规定有服务对象投诉的,按投诉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主办责任制规定一、在行政审批窗口负责受理工作的工作人员为主办责任人。主办责任人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材料初审、受理签收、登记分发、督办、与申请人联系、结果反馈等工作。二、主办责任人负责填写登记簿,向办事人签发受理回执,并进行签章。主办责任人应当严格履行公文交接、签收、登记手续,杜5绝收转的文件、材料丢失。三、主办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受理、整理有关文件、材料。对当事人提交文件、材料不全的,—次性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并耐心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四、向申请人提供有关表格及资料。五、对于申请人请求合法、手续不全的申请,应在受理时予以指导并提出要求。申请人的请求不合法或没有法律依据,应在受理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申请人的请求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申请办理。篇3: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窗口主任岗位职责:主持窗口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窗口工作计划、制度和工作程序;制定窗口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进入窗口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把关,负责监督检查窗口人员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执行情况;负责组织规范窗口人员执法行为、文书、着装及执法证件使用;负责监管印章的使用;负责组织对窗口内部管理工作进行评价,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窗口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处理上级和群众关于窗口工作的意见和建6议;协助局领导,配合相关业务处室,提议和发起行政审批专题会;参加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片长会、窗口主任会及其它活动。窗口副主任岗位职责:在窗口主任领导下,协助管理窗口各项业务工作、事务工作。负责检查窗口工作计划、制度和工作程序以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落实情况;协助主任检查窗口人员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的执行情况;在授权范围内审核和签发许可证件(批件);负责窗口各类项目办理情况和数据的统计;协助主任组织对窗口内部管理工作的评价,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1—协助主任督促窗口人员依法行政,按规范办事;受主任委托,负责保管印章,监管印章的使用;负责督促窗口人员按要求着装、做好窗口文明卫生工作;受窗口主任(片区长)委托,参加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窗口主任会及其它活动。组长工作岗位职责:在窗口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协助管理窗口各项相关工作。承担主任、副主任布置的工作任务;协调本组日常事务,管理好本组人员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督促本组人员依法行政,按规范办事;组织本组内部管理工作评价;行使组长建议权。接办件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完成窗口接件、受理、办件、催办、返件等各项工作任务;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7执行窗口制定的工作计划、制度和工作程序以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在完成窗口受理、审查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涉及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文档、印章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负责窗口文档梳理、规范和统一管理工作;配合副主任,负责印章保管和使用登记监督工作;配合主任、副主任,起草相关文稿。—2—8航道行政审查审批受理程序2审查审批项目内容一、审批的含义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二、审批的项目专设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三、审查的含义审核、调查,或者说是对某项事情、情况的核实、核查。四、审查的项目•过河建筑物:桥梁、隧道、渡槽、过江管线等;•临江建筑物:码头、栈桥、取(排)水口、抽(排)水站、护岸矶头、滑道、冲滩(岸)撤船等;•其他与通航有关设施:锚地(含系船浮锚地)、水上船舶基地、水上施工作业、水上船坞、水上钻探、航道整治工程、固定渔具、贮木场、水利清障、固定(或活动)水文观测平台。航道行政管理审查审批程序一、专设航标审批程序•按照交通部颁布的《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及长江航道局的规定执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已于2004年11月5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共26条,2005年1月1日开始实行。)•当收到审批申请材料后,若申报材料齐备,应有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出具《专设航标行政许可决定书》。二、与通航有关设施工程项目的审查程序1、工程选址阶段:航道管理处获悉本辖区拟建设与通航有关设施时,应主动与建设或施工单位联系,了解工程情况,告之有关审批、审查、征求意见的程序和要求,主动提供工程选址、技术要求等航道咨询服务,并按照航道行政管理工作规定的管理权限逐级上报。2、前期工程选址涉及航道有关意见写法:一、是否同意码头工程选址,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码头工程的前期研究及设计工作。二、码头工程设计应符合《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的规定,满足《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JTJ287-2005)的要求。三、要求有关工程下阶段设计资料及文件,应按水运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向我局申报,办理航道行政审查手续。3、工可研阶段•与通航有关设施的工程项目进行审查时应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开展工作:(一)报送申请阶段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立项后,向长江武汉航道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修建的理由,与通航有关设施的种类、结构、规模、位置等,并提供申报资料。(二)资料审核阶段•航道管理处在收到申请文件和资料后,应掌握和理解工程项目的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并连同有关申报材料一起上报长江武汉航道局;若长江武汉航道局委托航道处出具审查意见时,航道管理处应事先将审查意见上报长江武汉航道局审核。(三)现场踏勘阶段根据建设或施工单位提供的申请文件、图纸和设计资料,局和航道管理处应派员到现场勘查,了解现场的航道条件及工程项目对航道的影响。(四)审查阶段当接到审批、审查或征求意见的申报材料后,若申报材料齐备,符合受理要求,应向申请人出具正式受理文书,并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对方回复;需上报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如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须补充的相关材料及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图纸、资料、设计文件、专题论证报告,结合现场踏勘的情况综合分析,出具工程涉及航道有关的意见。4、工可研阶段审查意见写法主要包括:•是否同意码头工程建设,工程所处水道、岸别,航道里程。其建设规模为、泊位数以及码头结构形式(钢引桥浮式码头、直立式高桩梁板、实体斜坡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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