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1重要提示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1.2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公司负责人周才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晓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建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2公司基本情况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2011.9.302010.12.31增减幅度(%)总资产(元)6,307,518,327.445,221,712,035.1920.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905,746,011.481,872,463,078.891.78%股本(股)744,727,460.00372,363,730.001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565.03-49.11%2011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1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总收入(元)1,144,073,415.7936.10%3,755,181,462.3940.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1,561,646.6712.72%220,755,741.5937.8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86,438,106.14132.2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815.15%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5812.73%0.296437.86%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5211.52%0.292936.2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7%0.15%11.65%3.1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3%0.24%10.63%2.47%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017,996.60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1,176,833.2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60,350.00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2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979,354.82所得税影响额-6,608,174.24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766,092.63合计19,444,864.95-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3,009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36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9,069,416人民币普通股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10,928,000人民币普通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6,835,089人民币普通股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945,069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4,808,228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687,970人民币普通股国泰君安-光大-国泰君安明星价值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418,150人民币普通股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彤源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250,000人民币普通股§3重要事项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一、主要财务指标变动项目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的增长幅度均超过30%,主要原因系公司制冷配件业务淡季不淡,订单大幅增加以及外资少数股权收购完成后带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增加。二、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原因说明1、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33.32%的主要原因系期末公司制冷配件业务仍较旺盛带来1年以内短期应收账款相应增加。2、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297.34%的主要原因系期末公司投资项目预付设备款。3、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70.66%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参与投标并中标项目的增加带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增加。4、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109.06%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多晶硅等项目新增相关在建工程。5、工程物资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265.90%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多晶硅等项目未报竣工的设备、材料等。6、短期借款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115.92%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等所需资金增加。7、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179.33%的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增加与供应商的票据结算。8、预收款项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36.20%的主要原因系制冷设备业务处于旺季,预收款增加。9、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116.39%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项目建设带来增值税进项的增加。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310、应付利息本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51.41%的主要原因系上年末计提了短期融资券利息但未发生实际支付,本报告期发生了实际支付。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500.00%的主要原因系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增加。12、其他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95.26%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去年发行的第一期4亿元短期融资券到期归还资金。三、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原因说明1、营业总收入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0.01%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尤其是制冷配件整体市场形势较好。2、营业总成本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5.06%的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增加成本。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80.30%的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增加税金及附加。4、销售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8.17%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增加销售费用。5、管理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63.34%的主要原因系新设与新收购公司相应增加管理费用和公司提升员工整体薪酬水平与福利待遇,及加大研究开发投入而增加支出。6、财务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238.55%的主要原因系比上年同期增加银行借款而增加利息。7、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97.02%的主要原因系政府补贴收入增加。8、少数股东权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119.50%的主要原因系外资少数股权收购完成。9、其他综合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33.93%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应的所得税率调整。四、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原因说明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0.58%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制冷配件业务淡季不淡,营业收入有所增长。2、收到的税务返还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57.41%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出口业务增长带来退税的增长。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62.46%的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巴彦淖尔国土资源局乌拉特后旗分局保证金退款。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52.64%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提升员工整体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以及制冷配件业务产量提高带来生产工人计件制工资增长。5、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72.93%的主要原因系增加营业收入而相应增加企业增值税等。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2.84%的主要原因系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支出增加。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32.20%主要原因系应收票据到期以及货款回笼的增长。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67.39%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投资项目和子公司增加建设投资款项。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64.00%的主要原因系投资项目支出大幅增加。1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12.72%的主要原因系归还短期借款及短期融资券。1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62.01%的主要原因系银行借款增加带来支付利息的增加。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71.42%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4亿元短期融资券到期归还。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3.2.1非标意见情况□适用√不适用3.2.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适用√不适用3.2.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1、2011年1月1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原炬能再生能源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炬能”)与山西省平定县人民政府签订《平定县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冷)项目合同》,实施总规模为建筑面积1080万平方米的平定县城镇建筑供暖项目,建设施工周期为2011-2015年共5年,合同总投资额10亿元;合同采取特许经营,即由太原炬能融资、兴建、运营管理、维护,山西省平定县人民政府协助收费,采用BOT运营模式,自投产供热开始,特许经营期30年。目前太原炬能正按合同规定和要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4求实施该项目。2、2011年6月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节能”)与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在宁河县城及周边地区投资建设再生能源供热(冷)系统,建设总规模不低于500万平方米,协议总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协议采取特许经营,即由盾安节能融资、兴建、运营管理、维护、收费,采用BOT运营模式,自投产供热开始,特许经营期20年。目前盾安节能正按协议规定和要求实施该项目。3、2011年6月1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盾安节能与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政府签订《山东省庆云县可再生能源供热合同》,在山东省庆云县境内利用城市污水源和地热井余热及其他可再生能源供热总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合同总投资额11.2亿元;盾安节能可通过BT、BOT、BOO等多种模式建设可再生能源供热系统,若采用BOT、BOO合同模式,则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予盾安节能在山东省庆云县利用可再生能源供热特许经营期不少于30年的独家经营权利,并以政府文件形式授予盾安节能供热特许经营权。目前盾安节能正按合同规定和要求实施该项目。4、2011年9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原炬能再生能源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炬能”)与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安热电”)和山西华亿源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亿源”)签订《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冷凝热利用供热框架协议》,由太原炬能进行投资、山西华亿源提供节能技术服务,回收武安热电的电厂冷凝余热,通过改造使武安热电增加600万平方米左右的供热能力,各方后续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下简称“EPC”)签订正式的EPC合同,共同分享改造后的节能效益。合同预计总投资额为2亿元,EPC合同期限不少于20年,自2011年至2031年;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自各方开始获取节能效益之日始,为期20年,分享期应当涵盖20个完整供热期。目前太原炬能正按合同规定和要求实施该项目。3.2.4其他√适用□不适用1、公司于2009年12月4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暂名)年产3000吨多晶硅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18.82亿元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建设年产3000吨多晶硅项目。公司于2009年11月18日完成本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2010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并于2011年9月19日正式建成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