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发展XX公共文化事业,建设富强、秀美、幸福新XX,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规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征收范围东至XX路,西至XX,南至XX路,北至XX,占地XX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包括电影公司办公楼和影视厅、沿街商业楼、职工宿舍楼,总面积约为XX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人X个,其中楼房住户X个、商业用户X个、平房住户X个。二、征收部门与征收实施单位XX市人民政府为该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房屋征收部门;XX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XX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单位,负责该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下属单位、企业的房屋征收工作。电信、电力、广电、国防光缆、供水、燃气、热力等管线所属单位按照谁的资产谁迁移的原则,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沿线的房屋征收工作。三、征收与补偿原则(一)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二)遵循补偿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的原则;(三)遵循对合法建筑依法补偿,对认定为违法的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原则;(四)遵循征收个人住宅,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给予住房保障原则。四、房屋征收签约时间具体时间以征收决定公告为准。2五、房屋面积和性质认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被征收人对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记载的建筑面积有异议的,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单位测量。对于未经登记的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性质、用途等由规划、住建、房管等主管部门联合认定与处理后,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布。六、房屋征收补偿程序(一)被征收人通过投票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三)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四)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五)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被征收人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六)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七)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议可诉。(八)政府根据补偿决定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如期完成搬迁。(九)房屋验收及拆除。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3议并按规定时间腾空房屋后,由征收实施单位组织验房,协调拆除房屋。1、房屋验收。被征收人将房屋搬迁腾空后,将房屋钥匙交给指挥部工作人员,由指挥部安排验收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房屋搬迁验收合格证。2、房屋拆除。根据省住建厅规定,为保障拆除施工安全,各住户领取搬迁验收合格证后,房屋即应保持验收时的状态,由指挥部统一组织拆除。严禁各住户自行拆除或者私自联络拆房队拆除房屋。(十)房屋征收部门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七、征收补偿方式(一)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参照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和被征收房屋的价格均按规定进行评估确定。双方结清差价后,安置房屋的产权归被征收人所有。(二)被征收房屋的附属物和装修补偿标准按照《安丘市房屋重置价格和房屋附属物征收补偿补助价格标准》文件执行。(三)住宅房屋实际用于经营使用,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根据实际用于营业的房屋面积,在住宅房屋评估价格的基础上,增加20%的事实营业补助:(1)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正常纳税记录;(2)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时间相一致。(四)对认定为违法建筑以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由城管部门依法拆除。八、搬迁补偿、临时过渡补偿标准4(一)搬迁补偿费。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支付一次性搬迁补偿费,住宅房屋每户标准为1000元;营业、生产、办公等非住宅房屋标准为每平方米15元。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偿费包括设备、用具等的拆除、运输、安装以及其他费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不支付搬迁补偿费。(二)临时安置补偿费。住宅房屋按照被征收房屋正房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计算,营业、生产、办公等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3个月临时安置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由被征收人自行安排过渡用房,过渡期限为36个月,房屋征收部门分年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非因被征收人的原因造成延长补偿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原标准加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自签订协议并交房的当月开始计算。(三)停产停业补偿费。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营业房屋按照实际营业房屋面积每平方米80元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生产、办公等用房按照实际使用房屋面积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选择产权调换的,营业、生产、办公等非住宅房屋引起停产停业并造成损失的,对被征收人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补偿数额由评估机构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限等因素评估确定。住宅房屋实际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上述营业房屋的补偿办法支付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和停产停业补偿费。九、奖励与补助政策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完成搬迁的,可享受赠送安置房屋面积和规定期限自主搬迁奖金的奖励政策,超过规定期限签约的不再享受奖励政5策。(一)赠送安置房屋面积。住宅房屋每户赠送10平方米,商业房屋每套赠送3平方米。选择货币补偿的,将赠送的面积,按照安置房屋的评估价格计算,折算成货币,支付给被征收人。(二)规定期限搬迁奖励。对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腾空房屋交出房屋钥匙,经验收合格的,进行奖励。签约期限为7天,前3天签约并取得搬迁验收合格证的奖励1万元,后4天签约并取得搬迁验收合格证的奖励5000元,超过7天的不再给予奖励。拒不搬迁的,由市政府作出补偿决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十、安置楼情况(一)安置楼位置。在征收范围内集中安置。新建楼房为集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楼房。地下两层为大型停车场,地上一至六层为整体裙楼,裙楼以上为两栋约24层的高档楼房。被征收的生产办公和营业房屋在裙楼内安置,住宅房屋在住宅楼内安置。(二)安置楼建设标准。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房屋建筑设计技术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安置楼建设水、电、暖、天然气管道和线路铺装到户;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接口入户;外墙做保温处理;厨房与卫生间贴瓷瓦;内墙刮仿瓷涂料;室内水泥地面,内门甩项,安装入户防盗门;阳台及室内窗户材料为塑钢或者铝合金;楼内设置专用排烟道。(三)安置楼建设周期。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36个月内交付使用。(四)安置楼面积和布局。住宅安置楼单元面积设计100、120、140平方米三种户型(以实际面积为准);商业安置楼设计80、120、140平方米三种户型。建设的安置楼套6数、户型和面积不少于征收补偿协议规定的安置楼套数、户型和面积。被征收人在与其被征收的主体房屋面积相对应的档次内选择安置房屋。(五)选楼顺序。按搬迁验收合格证序号依次选房。(六)房屋权属证书的办理。由市政府负责协调处理。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契税减免的优惠政策,住房维修基金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被征收人缴纳,其它按规定执行。十一、法律责任与监督(一)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方案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安丘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三)纪检、监察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对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举报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查处。(四)审计机关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十二、其它事项(一)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省、市有关法规政策,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解决。(二)本方案自安丘市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实施,并仅限于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7附件1:安置楼户型图附件2:安置楼规划设计图附件3:用于安置的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的楼层示意图及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