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交通管养工作汇报材料【参考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乡交通管养工作汇报材料【参考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村道养管汇报【第一篇】通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汇报截止2011年末,我县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公里,其中:县道公里,乡道公里,村道公里。100%的乡镇和村都通了油路或者水泥路,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面貌的改变,缩小了城乡差距。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管必到位、养必优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和《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72号)》文件精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费包括养护工程费和日常养护费。养护工程费由省级财政负担,日常养护费主要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具体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根据安康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发[2007]23号)精神,日常养护费市县按2:8分担,根据《安康市通村公路管理办法(试行)》安政办发„2010‟170号规定,日常养护费由县区财政按每年1000元/公里标准筹措。县级财政筹措到位后,市级财政按200元/公里予以配套。根据《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陕交发[2007]159号)》文件规定,省补养护工程费根据养护工程进度和市县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按比例拨付县交通局。2007年,我县进行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了相关制度和规章,同年4月27日,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农村公路养护县级配套资金按照上级要求足额预算到位,同时,县政府以镇政发[2007]7号印发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07、08两年,县财政以实拨18万元虚拨近90万元的方式迎接了上级验收和检查,而我局则挪用项目资金确保了改革顺利进行和管养目标的实现,这两年省上分别拨给我县养护工程费240余万元和220余万元。2010年以后,交通项目投资大幅萎缩,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加之养护工程费又由市交通局统一掌管,挪用项目资金用于日常养护的运作模式难以为继,导致无法按时兑现养护人员工资,部分道路尤其是通村路上的一些水沟、涵洞不能及时疏通,路基缺口、路面坑槽得不到修复。一些道路无法安全正常畅通,上级不满意、政府有看法、群众有意见甚至骂娘,公路管理部门却又无可奈何,我县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陷于了困境。为更好地发挥农村公路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的作用,实现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10‟170号)文件精神,并借鉴其他兄弟县区的成功经验,建议我县出台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一、充分认识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通村公路是我乡农村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乡通村公路总里程已达公里,在促进全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可持续发展中已起到重要作用,广大农民群众是通村公路的最大和直接受益者。如此大量的通村公路若得不到有效管理养护,晴通雨阻的局面将再次重现,其最终会影响到全乡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因此,切实提高农民群众对通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认识,建立农村公路的长效管理养护机制显得尤为重要。二、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构建村委会对农村公路实施管理养护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农村长效管理机制,必须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以村委会为责任主体,实现民路民建、民养、民管、民享。村委会行使管理村公路的行政职能,构建农村公路市监管、县考核、乡管理、村负责的四级管理体系。建立群众季节性集中养护和农民合同日常领养相结合的养护模式,政府投资、群众筹资投劳、企业捐助等多渠道的筹资方式,县、乡公路管理机构规范检查、考评的农村公路养护生产管理机制。三、强化政府主导,明确村委会对农村公路的管理职责,确保对农村公路实施有效地管理养护村委会对村公路的管理职责包括: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安全管理、路产路权维护、爱路护路养路宣传、发动群众季节性集中养护、监督检查农民领养人工作情况。具体为:一是负责村公路的养护和路产路权保护,并筹措好养护配套资金和劳动力投入等;二是拟定农村道路养建计划;三是负责本村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并指导、督促村道的养护生产和巡查;四是做好农村公路的季节性养护和集中整治活动、水毁抢修、群众投工投劳的组织安排。协助解决公路建设,水毁抢修、道路养护、拆迁等涉农问题;五是配合县、乡公路管理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四、加强行业指导,规范管理养护行为,使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化、常态化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县农村公路管理站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要发挥指导作用,进一步强化对公路的管理,规范养护操作规程,使村公路养护管理行为规范化、精细化和有效化。1、做好季节性集中养护,村委会每季度要组织群众对农村公路进行集中整治活动,有针对性的解决路肩不齐、边坡不稳定等问题,使公路的不利影响快速回复到良好状态,使群众养护深入人心。2、做好日常护理工作。村委会要落实农民领养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监督检查领养人的养护生产行为和养护管理效果,督促领养人按照规定每天按时上路巡查和养护作业,及时清除路肩杂草、疏通水沟、涵洞淤塞、清扫路面杂物。雨雪季节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疏通排水,清除积雪,确保公路畅通。3、做好综合环境整治工作。在养护过程中,村委会要发动沿线村民对村公路进行集中整治,重点针对沿线两侧的环境和住宅、路田分界方面问题,保证路面路肩无堆积物,路线联测无垃圾,公路和住宅、田地分界清晰,综合环境良好。五、强化检查、考核,切实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1、各村委员会要加强对村公路的检查考核工作,确保村公路路面整洁,路面良好,领养人按时上路,作业规范,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每天上路巡查,督促领养人及时清扫路面、培筑路肩、铲除杂草。乡养管所每月对全乡通村公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2、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每月对通村公路日常养护情况抽查一次,抽查里程不低于所全乡通村公路里程50%,并根据抽查情况下拨养护经费,日常养护达到养护标准的每公里70元/元,不到位的根据情况扣除部分经费,对养管全年达标的村给予奖励。3、乡上将把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乡对村的季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内,加大考核力度。对养管好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管理养护工作落后的村进行通报批评,追究责任,限期整改。同时乡政府与全乡各村村委会签订养护管理目标责任书。各村委会应与村民个体或村民小组签订养护合同,监督、检查农民领养人的养护生产,建设兑付领养人工资,确保管理养护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施。经过三年的探索和总结,我市通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初步建立起市监管、县考核、乡管理、村负责,群众季节性集中养护和农民合同日常领养相结合的养护生产管理新机制。各乡镇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公路养护目标责任书,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养护区域以自然村界为准划分,谁的地域,谁养护,村委会每3-5公里以合同形式设立1名日常养护员,由村委会推荐并负责监督、管理。养护员主要负责村公路的路肩培护、路面清扫、清理边沟涵洞、及时报告路政情况等。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村民在春季和雨雪季的集中性养护,主要开展清理塌方、抢修水毁、治理公路环境、评议考核养护员工作情况等。各县区农管站、乡镇农管所经常上路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养护人员每日巡查一次,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每两周巡查一次,县区农村公路管理站每月检查一次,县区交通局每月抽查一次,市公路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结束后,以县区为单位召开生产调度会,落实上次整改情况,通报本次考核情况,年终依据平时检查情况兑现奖罚。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市村公路日常养护基本到位,领养人员经常上路作业,大部分路面清洁,边沟涵洞排水畅通。养护内业资料齐全,有巡查记录、养护工作会议记录、巡查问题通知单、村公路检查通报等,实行养护作业痕迹化管理,通村公路逐步做到了“有路必养、有路必管”。三、强化村公路专项整治工程管理,确保村公路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2009年4月,根据《陕西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暂行)》和《陕西省农村公路养护生产作业标准》,我市制定了《榆林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和养护生产作业标准实施细则》,对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工程实施、质量管理、检查考核、验收管理以及养护生产作业标准作了详细规定。7月份,根据《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开展全省通村公路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交通局编制了2006--2008年通村公路专项整治建议计划。经市局组织专家和有关技术人员评审,以县区分别下达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点对2006年至2008年已建成并通过核准的通村公路路肩、错车道、排水及防护等四个方面进行整治,共计完成投资3485万元,其中省养护工程费补助2906万元,各县区自筹579万元。另外,向市财政争取专项资金200万元,完善了南六县的村公路安保工程。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市全面推行项目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社会监督制和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制。特别是通过强力推行养护工程政府质量监督制度,养护工程质量明显提高。近期,市政府将组织召开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场会,再次安排对2006至2009年建成的通村公路质量进行“回头望”,通过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治整改,并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农民群众是农村公路的直接受益者,把农民摆到农村公路建、养、管的主体地位,实行民路民建、民养、民管、民享,有益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事业的健康发展。各乡镇、社管委要按照乡、村责任层层落实的原则,积极培养和授权村民委员会行使管理农村公路的行政职能。构建村公路市监管、县考核、乡管理、村负责,群众季节性集中养护和农民合同日常领养相结合,以政府投资为主,群众筹资投劳、企业捐助等多渠道的筹资方式,县、乡公路管理机构规范检查、考评的村公路养护生产管理机制。二、明确村民委员会对农村公路的工作职责村民委员会对村公路的管理职责包括: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安全管理、路产路权维护、爱路护路养路宣传、发动群众季节性集中养护,监督检查农民领养人工作情况。具体职责,一是负责本村村公路的养护和路产路权保护,并筹措好养护配套资金和劳动力投入等;二是协助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拟定本村道路养建计划;三是负责本村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并指导、督促村道的养护生产和每日上路巡查;四是做好村公路季节性养护和整治活动,水毁抢修、群众投工投劳的组织安排,协助县、乡公路管理机构解决公路建设、水毁抢修、道路养护、拆迁等涉农问题;五是配合做好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信息上报工作。三、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要将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对各乡镇、社管委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使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真正由行业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乡、村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明确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为该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作为县域内的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业务管理,明晰工作职责,制定养护规程,规范和细化养护管理具体措施,定期检查考核,确保“有路必管、管必到位,有路必养、养必良好”。四、要切实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环境保障工作要进一步贯彻执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切实保证路产路权不受侵犯,坚决杜绝超载超限及乱开平交道口、乱修乱建、乱堆乱放乱倒垃圾及其他破坏公路的行为。重点针对路线两侧的环境和路宅、路田分界两方面问题,保证路面路肩无堆放,路线两侧无垃圾,公路与住宅、田地分界清晰,综合环境良好。依法打击妨碍和阻挠破坏公路建设和正常养护的行为,确保村公路安全畅通。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公路建设和养护施工方的管理,确保工期和工程质量,凡在合同中规定或按有关规定应由施工方承担的责任,施工方必须承担,不得互相推诿扯皮,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上访,构建和谐通畅、安全和谐的公路环境。五、工作要求各乡镇、社管委要尽快做好村民委员会的责任落实工作,确保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