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J章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规例六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311J章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规例的主要内容。有关标准按照美国环境保护局*所实施的1975年联邦测试程序+量度;(b)碳氢化合物每公里0.62克一氧化碳每公里2.70克氮氧化物每公里1.82克粒子排放物每公里0.43克有关标准按照日本运输省**所实施的10.15工况操作方式量度;(c)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合共计算─参考质量少于或等于1250公斤每公里0.97克─参考质量多于1250公斤但不多于1700公斤每公里1.4克─参考质量多于1700公斤每公里1.7克一氧化碳─参考质量少于或等于1250公斤每公里2.72克─参考质量多于1250公斤但不多于1700公斤每公里5.17克─参考质量多于1700公斤每公里6.9克粒子排放物─参考质量少于或等于1250公斤每公里0.14克─参考质量多于1250公斤但不多于1700公斤每公里0.19克─参考质量多于1700公斤每公里0.25克有关标准按照由议会指令93/59/EEC修订的议会指令70/220/EEC(两者均由议会制定)所指明的类别I测试程序量度。(1995年第37号法律公告;1996年第311号法律公告;1999年第121号法律公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美国环境保护局”乃“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oftheUnitedStatesofAmerica”之译名。+“1975年联邦测试程序”乃“1975FederalTestProcedure”之译名。**“日本运输省”乃“MinistryofTransportofJapan”之译名。第311J章附表2A在1992年1月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内(首尾两日亦包括在内)登记并装有压燃式引擎的私家车的车辆设计标准(排放)[第7条]排放物不得超过以下标准─(a)碳氢化合物每公里0.26克一氧化碳每公里2.10克氮氧化物每公里0.63克粒子排放物每公里0.12克有关标准按照美国环境保护局所实施的1975年联邦测试程序量度;(b)碳氢化合物每公里0.62克一氧化碳每公里2.70克氮氧化物─车辆重量不超过1.265公吨每公里0.72克─车辆重量超过1.265公吨每公里0.84克粒子排放物每公里0.34克有关标准按照日本运输省所实施的10.15工况操作方式量度;(c)(i)就设计供运载不多于6名乘客(包括司机)的车辆,或最高质量不超过2500公斤的车辆而言─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合共计算每公里0.97克一氧化碳每公里2.72克粒子排放物每公里0.14克有关标准按照由议会指令93/59/EEC修订的议会指令70/220/EEC(两者均由议会制定)所指明的类别I测试程序量度;(ii)就设计供运载多于6名乘客(包括司机)的车辆,或最高质量超过2500公斤的车辆而言─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合共计算─参考质量少于或等于1250公斤每公里0.97克─参考质量多于1250公斤但不多于1700公斤每公里1.4克─参考质量多于1700公斤每公里1.7克一氧化碳─参考质量少于或等于1250公斤每公里2.72克─参考质量多于1250公斤但不多于1700公斤每公里5.17克─参考质量多于1700公斤每公里6.9克粒子排放物─参考质量少于或等于1250公斤每公里0.14克─参考质量多于1250公斤但不多于1700公斤每公里0.19克─参考质量多于1700公斤每公里0.25克有关标准按照由议会指令93/59/EEC修订的议会指令70/220/EEC(两者均由议会制定)所指明的类别I测试程序量度。(1999年第121号法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