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细则发表日期:2008-5-279:25:13作者:浏览量:1178为指导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一、总则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在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县(区)、地(市)、省、国家四级数据处理的方式组织实施。数据处理以普查基层表数据为直接处理对象。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统一组织、分类处理的技术路线,严格依照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数据处理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数据处理,并按规定的时间、数据格式和要求上报普查数据。二、数据处理工作要求普查数据处理主要包括数据录入、审核、编辑、汇总、传输等工作,由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承担,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予以指导。在普查数据处理过程中,数据处理人员要与有关专业人员密切配合,严格遵守本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证数据处理工作顺利进行。普查数据处理统一使用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组织编制的数据处理软件。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以质量为中心,凡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必须返工重做,直至达到要求。三、数据处理工作任务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任务描述如下: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普查数据处理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制定数据处理工作的有关细则和规定,数据处理软件编制,数据处理人员的培训,建立和完善数据处理软硬件、网络、机房环境以及其它基础设施,完成基本单位清查的资料入库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修订等。第二阶段为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地方各级普查机构按照数据处理工作流程,按时、按质、按量组织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录入、编辑、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对各级普查机构的数据处理工作进行检查和审核。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各地汇总形成各自的普查数据库,进行普查数据的汇总和分析,总结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经验,开展验收和评比表彰工作。四、数据处理流程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流程按照以下七个步骤展开:(一)形成污染源清查单位名录库各县(区)污染源普查机构应按照要求完成数据录入人员聘任及培训、数据处理所需环境配置等各项准备工作。以统计、工商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单位名录库为基础,开展清查工作,完成基本单位清查的资料入库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修订,形成各地区清查单位名录库,并逐级上报国家。(二)制度首次下发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逐级下发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电子制度(一)。(三)数据录入、审核及第一阶段数据报送各县(区)污染源普查机构将初审通过的普查表按普查对象类别,分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分别进行数据录入、复录,完成数据的审核、编辑、查错、改错和计算机校正等工作,合并生成标准的县级数据文件。全部审核通过后,进行第一阶段数据报送,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和传输技术规定》的要求,将数据直接上报给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并同时上报本地区上一级普查机构。(四)制度二次下发第一阶段数据报送任务完成后,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下发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电子制度(二)。(五)数据分析及汇总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根据二次下发的数据处理电子制度(二),完成基层数据的汇总、审核、校正,形成本级汇总数据和普查数据库。(六)第二阶段数据报送各县(区)污染源普查机构对基层数据审核、汇总后,将基层与汇总数据上报市级普查机构。市级普查机构将接收的各区(县)上报数据审核、汇总后,上报省级普查机构。省级普查机构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完成全国普查数据的编辑、审核、汇总等工作。各级普查机构接收上级反馈的问题数据,要按要求完成审核、校正和重新上报。(七)数据处理工作总结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可根据需要,对本地区普查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普查成果,并依法向社会公告普查结果。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要及时对数据处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验收和评比表彰。图1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流程五、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数据处理工作任务与职责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下设数据处理组,负责组织指导数据处理工作。各省、地市和县级污染源普查机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设立本级的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组。下级数据处理组在上级数据处理组的指导下,在本级污染源普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级数据处理工作。各级数据处理组要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数据处理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要认真遵守国家各项污染源普查的工作细则和技术规定,对数据质量严格把关,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一)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1、数据处理任务负责数据处理的制度设计、制度下发和通过网络或存储介质接收县/市级直报的原始数据和省级上报的数据,进行数据审核验收,数据处理质量控制,数据汇总加工,数据管理,数据发布和向省级反馈数据。2、人员安排与职责(1)数据处理技术负责人,领导并负责数据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数据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2)数据编审人员,负责数据的审核、编辑和反馈,记录编审规则存在的问题及地方上报的问题,配合普查工作办公室技术组等进行普查制度的修订。(3)数据质量监控人员,负责数据处理质量的全程控制。(4)普查工作办公室其他组配合人员,负责本类别调查对象数据处理中制度的解释、制度的修订。(二)省级污染源普查机构1、数据处理任务负责接收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下发的电子制度,并将制度下发到地市。负责对接收的地(市)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及时反馈验收结果。在验收通过的基础上,汇总出本省污染源普查综合数据,形成本省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并将评估审定后的数据上报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2、岗位与职责(1)数据处理技术负责人,负责数据处理工作的技术指导,数据处理软件的维护与日常管理,及时解决下级反映的问题。难以解决的及时上报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2)数据编审人员,负责数据的审核、编辑、反馈工作,记录编审规则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3)数据质量监控人员,负责数据处理质量的全程控制。(4)数据录入指导员,负责数据录入工作的指导、监督。(三)地市级污染源普查机构1、数据处理任务负责接收省级污染源普查机构下发的普查制度并将制度下发到县(区)。负责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审核等任务,完成第一阶段数据报送。对县(区)级污染源普查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及时反馈验收结果。在验收通过的基础上,汇总生成本地区的综合数据,形成本地区的普查数据库,并将本地区的基层数据、综合数据一并上报省级污染源普查机构。接收省级普查机构反馈的问题数据,按要求完成审核、校正并重新上报。由地市级污染源普查机构直接进行普查的对象的数据,以及县(区)级数据录入软硬件环境配置确有困难的、其普查得到的数据,可由地市级普查机构负责录入和审核工作。但这些污染源的数据在汇总、分析、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库时,应作为污染源所在县(区)的数据处理。2、岗位与职责(1)数据录入员,负责普查表的录入,记录录入过程表格和软件发生的问题。(2)数据录入指导员,负责数据录入工作的指导、监督。(3)数据处理技术负责人,负责数据处理工作的技术指导,数据处理软件的维护与日常管理,记录软件出现的问题并查明原因,及时解决下级反映的问题,难以解决的及时上报上级普查机构。(4)数据编审人员,负责数据的审核、编辑、修改,记录编审规则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上级普查机构。(5)数据质量监控人员,负责数据处理质量的全程控制。(四)县级污染源普查机构1、数据处理任务县(区)级普查机构是这次污染源普查的最基本组织机构,担负着主要的数据调查、录入和审核等工作。负责接收地(市)级下发的普查制度。并根据所接收到的制度组织普查表的填报,对收集到的普查表进行初审、编码、整理,组织手工录入以及数据编辑、审核等数据处理工作,形成县级数据库,完成数据第一阶段报送。在接收二次制度下发后,对数据进行审核、汇总,进行第二阶段报送。接收地市级普查机构反馈的问题数据,按要求完成审核、校正并重新上报。2、岗位与职责(1)数据录入员,负责普查表的录入,记录录入过程表格和软件发生的问题。(2)数据录入指导员,负责数据录入工作的指导、监督。(3)数据处理技术负责人,负责数据处理工作的技术指导,数据处理软件的维护与日常管理,记录软件出现的问题并查明原因,及时上报解决不了的问题。(4)数据编审人员,负责数据的审核、编辑、修改,记录编审规则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上级普查机构。(5)数据质量监控人员,负责数据处理质量的全程控制。六、数据处理软件及培训(一)数据处理软件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数据处理软件开发,统一规定数据处理各类标准、软件运行环境、数据结构,以及备份和上报格式等。数据处理软件分为单机版和网络版,原则上数据处理工作采用网络版软件,各地也可根据本地区县、地(市)两级实际情况,选用单机版软件。数据处理软件具有以下功能:1、普查数据处理制度管理:可分别完成(区县、地市、省和国家)普查表式、审核公式、普查指标、汇总表式的管理工作。省以下污染源普查机构从上一级污染源普查机构接收数据处理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完成数据处理工作。2、普查数据处理:可完成普查数据的录入、编辑和审核。可进行普查数据的汇总处理。支持在数据集中的条件下,分类进行数据处理。3、数据上报/接收:可将各级的基层数据和汇总数据打包上报上一级污染源普查机构。4、普查数据管理:可对普查基层数据和汇总数据进行管理,方便查询。(二)技术培训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培训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办法。培训要讲求实效,必须坚持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工作的原则。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省、市数据处理技术骨干的技术培训。七、数据处理的计算机软、硬件配置(一)省级l硬件环境:高端PC服务器、PC机、打印机l操作系统:Windows(2000/2003/XP)l数据库:SQLServer2005企业版l中间件:Weblogic9.2l数据报送方式:通过网络报送l防病毒软件(二)地(市)级l硬件环境:PC服务器、PC机、打印机、光盘刻录机l操作系统:Windows(2000/2003/XP)l数据库:SQLServer2005标准版或企业版l数据报送方式:通过网络或介质报送l防病毒软件(三)县级l硬件环境:PC服务器或PC机、打印机、光盘刻录机l操作系统:Windows(2000/2003/XP)l数据报送方式:通过网络或介质报送l防病毒软件具体的软硬件配置环境要求可参考附件。八、数据处理的质量控制(一)总体要求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贯穿于数据处理全过程。各级普查机构通过质量抽(检)查等方式对数据质量进行控制,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严格执行有关数据处理的统一规定,保证各级数据处理工作的一致性,减少技术性差错。凡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未经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许可,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改变,只能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以细化。2、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通过单位清查建立完好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是防止漏报、重报、错报的重要措施,是正确录入和汇总普查数据的基础。因此,各级普查办公室必须在普查数据录入前,认真做好基本单位清查和名录库的建库工作,普查人员与数据处理人员要密切配合,下大力气搞准普查单位数,保证做到单位不重不漏,各项属性准确无误。3、加强基层表数据的人工审核。计算机数据录入之前,必须对基层表数据先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合格方可交付录入人员。人工审核由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完成。审核人员与录入人员之间应建立交接验收制度。4、强化对普查基层表的计算机审核功能。数据录入后,一定要按要求进行计算机审核操作。根据制定的数据审核规则,进行各类审核关系操作,并打印审核结果报告单。对于计算机审核出的提示信息须查明原因,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为填表错误,则需交普查员进一步核实,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