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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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大气环境影响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概述2.大气污染源调查与评价3.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调查4.污染气象参数调查5.大气污染物的浓度预测模式6.大气环境污染控制管理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概述基本概念常用大气环境标准介绍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与范围基本概念大气污染大气污染源大气污染物大气污染:定义:大气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化学、物理、生物或放射性等方面的特性改变,从而影响大气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造成大气质量恶化的现象。大气污染源定义:一个能够释放污染物到大气中的装置。按污染物产生的来源分为:自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人为污染源又分为工业、交通运输、农业和生活污染源。按几何形状分为:点源、线源、面源、体源按运动特性分为:固定源和移动源按几何高度分为:高架源、中架源和低架源按排放的时间长短分为:连续源、瞬时源和持续有限时间源按排放形式分为: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按影响范围分为:局部大气污染源和区域性大气污染源大气污染物定义:污染源排放到大气中的有害物质。按污染物存在形态分为:颗粒污染物(或气溶胶状态污染物)和气态污染物。按污染物形成的过程分为: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一次污染物:直接从各种排放源进入大气,在大气中保持其原有的化学性质,如二氧化硫等;二次污染物:在一次污染物之间或大气中非污染物之间发生化学反应,如光化学烟雾、臭氧等。气溶胶状态污染物(颗粒物):气溶胶系指沉降速度可以忽略的小固体粒子、液体粒子或它们在介质中的悬浮体。(1)总悬浮颗粒(totalsuspendedparticles,TSP):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µm的固体粒子。(2)可吸入颗粒(inhalableparticles,PM10):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µm的固体粒子,不易沉降而能长期飘浮在空气中。(3)降尘: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µm的固体粒子,靠重力作用能在较短时间内沉降到地面。(5)粉尘(dust):由于固体物质的破碎、研磨、筛分、输送等机械过程或土壤、岩石的风化等自然过程形成的小固体粒子,1~200µm。气溶胶状态污染物(颗粒物):(6)烟(fume):固体气溶胶,0.01~1µm。(7)飞灰(flyash):指随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飞出的分散较细的灰分。(8)黑烟(smoke):一般系指由燃料燃烧产生的能见气溶胶。一般将冶金过程和化学过程形成的固体颗粒气溶胶称为烟尘;将燃料燃烧过程产生的飞灰和黑烟,在不需仔细分时,也称为烟尘。在其他情况下,或泛指小固体颗粒的气溶胶时,则通称粉尘。(9)雾(fog):是气体中液滴悬浮体的总称,在气象中指造成能见度小于1km的小水滴悬浮体。气态污染物:以分子状态存在的污染物,大部分为无机气体。类别一次污染物二次污染物含硫化合物SO2、H2SSO3、H2SO4、MSO4含氮化合物碳的氧合物碳氢化合物(碳氢氧化合物)含卤素化合物NO、NH3CO、CO2C1~C5Hn化合物HF、HClNO2、HNO3、MNO3无醛、酮、过氧乙酰硝酸酯无大气中主要污染物常规污染物:指GB3095中所规定的二氧化硫(S02)、颗粒物(TSP、PMl0)、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等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指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中除常规污染物以外的特有污染物。主要指项目实施后可能导致潜在污染或对周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产生影响的特有污染物。常用大气环境标准介绍(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规定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适用于新、改、扩建项目。(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常用大气环境标准介绍(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该导则是对(HJ/T2.2-93)的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有:评价工作分级和评价范围确定方法,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内容与要求,气象观测资料调查内容与要求,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及要求,环境影响预测推荐模式等。该导则于2008年12月31日发布,2009年4月1日实施。自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T2.2-93)废止。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为三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共分为三级: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标准制定了9种污染物在不同取值时间情况下的各级别的浓度限值,包括SO2、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NO2、CO、O3、铅(Pb),苯并[a]芘(B[a]P),氟化物(F)。《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浓度单位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日平均1小时平均0.020.050.150.060.150.500.100.250.70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日平均0.080.120.200.300.300.5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日平均0.040.050.100.150.150.25氮氧化物NOx年平均日平均1小时平均0.050.100.150.050.100.150.100.150.30mg/m3(标准状态)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日平均1小时平均0.040.080.120.040.080.120.080.120.24一氧化碳CO日平均1小时平均4.0010.004.0010.006.0020.00臭氧O31小时平均0.120.160.20铅Pb季平均年平均1.501.00苯并[a]芘B[a]P日平均0.01μg/m3(标准状态)氟化物日平均1小时平均7①20①F月平均植物生长季平均1.8②1.2②3.0③2.0③μg/(dm2·d)《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一、取消氮氧化物(NOX)指标。二、二氧化氮(NO2)的二级标准的年平均浓度限值由0.04mg/m3改为0.08mg/m3;日平均浓度限值由0.08mg/m3改为0.12mg/m3;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由0.12mg/m3改为0.24mg/m3。三、臭氧(O3)的一级标准的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由0.12mg/m3改为0.16mg/m3;二级标准的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由0.16mg/m3改为0.20mg/m3。2000年1月6日起实施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浓度单位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日平均1小时平均0.020.050.150.060.150.500.100.250.70mg/m3(标准状态)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日平均0.080.120.200.300.300.5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日平均0.040.050.100.150.150.25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日平均1小时平均0.040.080.120.080.120.24一氧化碳CO日平均1小时平均4.0010.004.0010.006.0020.00臭氧O31小时平均0.120.2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常规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定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总悬浮颗粒物(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以NO2计):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铅(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苯并[a]芘(B[a]P):指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氟化物(以F计):以气态及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年平均:指任何一年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季平均:指任何一季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月平均:指任何一月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一小时平均:指任何一小时的平均浓度。植物生长季平均:指任何一个植物生长季月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环境空气:指人群、植物、动物和建筑物所暴露的室外空气。标准状态: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第一,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和编制评价方案。第二,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包含调查、预测和评价第三,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是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大气部分的编写。工作程序分三阶段: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编制报告书阶段;正式工作依次包含调查、预测和评价三大部分;调查主要包括污染源、气象条件和环境质量现状三个方面。工作程序的主要内容大体可按“三三制”来理解和记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与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规定,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的定义为:Pi=Ci/Coi×109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oi——第i类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1.*评价等级Coi如何取值?Coi一般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1h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如已有地方标准,应选用地方标准中的相应值;对某些上述标准中都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国外有关标准选用,但应做出说明,报环保部门批准后执行。Coi取值的说明:结合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系数,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1.评价等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与范围评价工作等级例题:1.某建设项目排放两种大气污染物,经计算甲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为50%,D10%为6km,乙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为70%,D10%为5.5Km,则该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级。2.某建设项目排放两种大气污染物,经计算A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为8%,D10%为3km,B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为9%,D10%为2Km,则该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级。估算模式是一种单源预测模式,适用于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的确定,可计算点源、面源和体源等污染源的最大地面浓度,以及建筑物下洗和熏烟等特殊条件下的最大地面浓度,估算模式中嵌入了多种预设的气象组合条件,包括一些最不利的气象条件,此类气象条件在某个地区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经估算模式计算出的最大地面浓度大于进一步预测模式的计算结果。对于小于1小时的短期非正常排放,可采用估算模式进行预测。进一步预测模式是一些多源预测模式,适用于一、二级评价工作的进一步预测工作。可基于评价范围的气象特征及地形特征,模拟单个或多个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在不同平均时限内的浓度分布。不同的预测模式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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