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执法岗位职责(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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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执法岗位职责(精编3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草原执法岗位职责(精编3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执法室岗位工作职责1执法室岗位工作职责主任工作职责:一、负责执法室的全面工作。二、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做好执法室的每阶段的工作计划,带领全科室人员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四、组织科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五、指导、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做好执法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副主任工作职责:一、协助、配合主任工作。二、对分管的工作,加强责任心,积极主动做好,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汇报工作。三、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部署、组织全市统一专项执法行动,指导、监督各大队交通执法工作。四、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配合主任做好全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投诉的调查处理人员工作职责:一、协助配合主任工作。二、对分管的工作,加强责任心,积极主动做好,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汇报工作。三、负责群众对交通运输经营者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四、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一、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严格执行交通执法方面有关法规文件、政策规定,积极做好分管的工作。二、负责执法室的文件收发、有关执法数据收集、汇总、通报工作。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水利执法分队岗位职责2水利执法分队岗位职责水利执法分队在大队长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一、副队长职责1、组织水利执法分队人员学习水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2、组织开展长江河道、防汛抗旱、水资源、水利工程等水利执法和检查工作;3、接受和处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涉河建设、行洪安全、水利工程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反映;4、查处全区水行政案件;5、及时上报水行政执法的有关材料、资料、信息和各种报表;6、完成大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二、队员职责1、协助执法大队队长及副队长开展水利执法工作;2、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巡查工作;3、做好执法检查巡查的执法登记、案件文书、信息上报等;4、完成大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三、协管员职责水利协管员在水利执法分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积极学习水利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2、协助水利执法的检查、巡查工作等;3、在水利执法检查、巡查中,做好录音、录像、摄影等取证工作;4、按照水利执法登记制度,对开展的水利执法工作及时做好登记、统计任务;5、完成大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严格草原执法加强草原监理3龙源期刊网http://.cn严格草原执法加强草原监理作者:王昕来源:《新农村》2011年第03期摘要:严格草原执法,加强草原监理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依法治草,维护草地生态安全为核心,创新方法,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草原建设和保护各项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切实保障草原畜牧业基本生产资料的科学、合理、永续利用。关键词:草原执法监理加强草原监理,依法保护草原,惩处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是摆在各级草原监理机构面前的首要任务。严格草原执法,加强草原监理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依法治草,维护草地生态安全为核心,创新方法,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草原建设和保护各项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切实保障草原畜牧业基本生产资料的科学、合理、永续利用。一、共和县草原畜牧业基本情况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是一个以牧为主、农牧结合的县,全县共辖4个镇7个乡,100个行政村,11个居委会,总面积万平方公里,总人口万人,其中农牧民17921户85167人(牧户8685户42478人),有藏、汉、回、蒙等22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63%;共有天然草场1923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1814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畜均占有可利用草场亩。耕地面积万亩,其中水浇地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万亩。2007年末存栏各类牲畜万只(其中绵羊万只、山羊万只,牛万头,马骡驴万匹,骆驼100头)适龄母畜比例达53%;肉类总产量11968吨,奶类总产量9855吨,羊毛总产量1840吨(山羊绒吨)。全县累计建成畜棚9682座万平方米(其中高标准暖棚4201座万平方米),畜圈11769个,围栏草场万亩,草原管道95条公里;渠道66条,干支斗渠长公里。累计建成蔬菜温棚1160座。累计完成退耕地造林种草万亩,周边荒山造林种草万亩,森林覆盖率%。2007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亿元,其中牧业产值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162元。全县草场退化643万亩,占可利用草场面积的%,2007年全县天然草地平均亩产干草kg,年可利用饲草资源总量为万公斤,其中天然草地可利用干草总量万公斤,人工草地干草总量万公斤,农作物秸杆总量万公斤,草地理论载畜量为万羊单位,超载万羊单位,草畜矛盾十分突出。二、草原执法现状1.草原监理机构基本健全,草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逐步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青海省实施细则》中“牧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草原管理监督机构”的条款,我县成立了草原监理站,与县草原站合署办公,规定编制13名,领导职数2名,其中本科学历3人(23%),大专学历6人(46%),中专及以下4人(31%)。中级职称10名(76%),初级职称3名(23%),草原专业人员10名,畜牧专业3名。平均年龄在27~42岁。各乡镇和国有牧场无草原监理人员。为提高草原执法的整体水平,县草原监理站经常组织监理人员参加省、州政府和省农牧厅举办的草原执法管理培训班,并通过自学、单位集中学习、脱产学习和函授学习等方式,努力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2.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率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依法治草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青海省实施细则》颁布以来,县乡政府切实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充分利用县、乡、村各种会议和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传统赛马会、物资交流会、科普宣传活动、干部下乡宣传活动等各种形式,采取印发藏汉两文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播放录像、举办培训班、设立宣传标牌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草原法》。通过普法宣传,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治草的意识得到增强。3.草原执法力度逐渐加大,草原违法案件查处率逐年上升。近年来,草原监理机构在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克服人员少、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的困难,积极开展草原监理工作,在查处违反草原法、破坏草原的行为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严厉查处非法开垦草场行为,有效遏制了乱垦、乱采、滥挖的违法行为。4.推行草原承包责任制,固定草场使用权、承包经营权,依法管理草原。全县天然草场中冬春草场已基本承包到户,夏秋草场也已基本做到联户承包或承包到社。实现了草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做到了人与畜、草与畜、权与利的统一,进一步调动了牧民群众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扭转了在天然草原上牲畜吃“大锅饭”的局面,草原抢牧乱牧现象基本得到遏制,草原纠纷明显减少,对维护牧区社会稳定、发展牧区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5.加强资源保护,确保合理开发利用。为了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实现对野生药用植物的规范管理,草原监理部门广泛宣传《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禁止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麻黄草的有关通知》、《甘草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农业部、省政府相关通告,并对本地区野生药用植物资源进行了调查,在摸清资源分布及贮量状况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比较详实的调查报告,制定了本地区甘草、麻黄草采集计划;严格实行野生药用植物采集证管理制度,对采集时间、采集工具和采集方式进行现场检查,依法查处乱采滥挖、破坏草原植被的违法行为,确保草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6.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防火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根据国务院《草原防火条例》,县政府成立了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由主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主要负责担任副总指挥,下设草原防火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在防火期来临前,根据指挥部成员的调动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充实,做到了人员到位、责任到人。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共和县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共和县草原防火管理规章制度》,每年防火期和元旦春节期间,及时下发草原防火通知切实加强了草原防火值班、火灾报告、火灾报表、火灾档案、防火设备等方面的管理,做到了草原防火工作万无一失。三、存在的问题1.普法工作仍需要加强,执法力度亟待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青海省实施细则》颁布实施以来,全县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执法力度不强等问题。部分群众对贯彻实施草原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少数干部缺乏参与意识;草原法律法规在许多地区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超载过牧、乱挖、滥采、乱捕、乱猎等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破坏草原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加剧了草原生态恶化。2.草原执法依据不足,急需出台配套的法规、规章制度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属国家大法,对有关处罚的规定不够详尽,而相关配套的地方法规、规章也未制定出台,所以草原监理部门普遍反映草原执法法律依据不足,许多条款可操作性不强。如开垦草原的处罚量刑,开多少草原才算情节严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工程建设破坏草原植被,草原植被恢复费按什么标准征收、如何使用等,都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造成一些破坏草原的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查处,甚至草原监理部门反成被告,执法工作非常被动。3.对草原开发、利用不合理的现象突出,草原生态遭受严重破坏的趋势没有得到遏制。草原的不合理利用,最突出的问题是超载过牧。由于部分牧民观念陈旧,仍以牲畜数量作为财富的象征,商品经济意识淡薄,使《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草场退化现象严重,发展生态畜牧业、实现草畜平衡显得尤为紧迫。4.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草原监理工作开展困难。目前,国家尚未将草原监理经费列入专项预算,草原监理机构没有专项经费开展工作,普遍存在办公条件差、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办案取证设备,不能有效地行使执法职能,影响了草原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5.草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偏低,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工作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我县草原监理站与草原站合暑办公,存在人员编制少,职责职能不清、素质偏低、执法能力弱问题。草原执法关系到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熟悉法律法规内容及行政执法程序是搞好草原监理工作的基础。由于以往对草原监理工作认识的片面性和局限性,一些不具备草原监理能力的人员从事草原监理工作,降低了草原监理站的整体能力。因此,加强草原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6.个别部门行政干预草原执法的问题严重,影响了草原法的贯彻执行。个别部门为了局部和眼前利益,以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为由,未经草原监理部门同意,开发商和通讯公司等,随意在天然草原上采矿、挖埋光缆、架设铁管的现象仍然存在,草原征占用补偿未能按省上规定的标准执行,干预草原监理部门的执法工作,草原监理部门不能依法征收草原征占用补偿费和植被恢复费,严重损坏了草原生态环境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四、对策与措施1.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对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草原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草原植被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净化空气、改良土壤、美化环境、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等重要作用,是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草地畜牧业和广大牧民群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教育广大牧民群众提高对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重利用、轻保护、重索取、轻建设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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