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标准SLDI333C06-20010新制定全部顾英张彦天郑明峰2002.04.01修改标记简要说明修改页码编制校核审核审定日期2001-01-08发布2001-01-15实施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液化烃管道的布置规定目录1.总则2.液化烃管道的布置工作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SLDI333C06-2001实施日期:2001-01-15第1页共1页1液化烃管道的布置规定一、总则1、本通则适用于中石化兰州设计院工艺系统管道布置设计。2、本通则不适用于非金属管道、有色金属管道、地下给排水管道的布置设计。3、执行本通则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二、液化烃管道的布置1、液化烃管道应地上敷设。如受条件限制采用管沟敷设时,必须采取防止气体在管沟内积聚的措施或防火措施;并在进出装置及厂房处密封隔断;2、液化烃管道穿越铁路或道路时应敷设在套管内。套管上方最小覆盖厚度,从套管顶到轨底不应小于1.4m,从套管顶到道路表面不应小于lm。3、在两端有可能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导致升压的液化烃管道上,应采取安全措施。4、液化烃管道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5、液化烃管道的热补偿,宜为自然补偿或采用“Π”型补偿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