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办理委托书【最新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住房公积金办理委托书【最新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第一篇】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本人(即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现需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特委托同事(身份证号码:)前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原因),并携带提取资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保证向贵中心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如资料失实或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提取金额请转至委托人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签名):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序【第二篇】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序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62号令),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批准授权为人事代理单位及其员工、存档个人提供住房公积金的代收代缴以及支取、转移、贷款等相关服务。一、住房公积金的立户:1、单位立户:在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须填写《住房公积金缴费清册》,并确定相关缴费基数以及缴费比例,由人才中心为其提供开户行及帐号。2、个人立户:(只协助办理公积金转移,暂不实行缴费、贷款等业务)个人出具立户申请,持身份证、存档证明等证件及复印件来人才中心办理立户登记,并确定相关缴费基数以及比例。缴纳费用中,单位、个人缴纳部分均由个人承担。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由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共同确定。其中缴费基数为代理人员上年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以单位、个人均不低于缴费基数的5%为原则,具体实施根据各单位经济效益不同参照以下比例执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为基数的5%,单位缴存部分为基数的5%-20%,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缴存比例。1、单位缴存:各代理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足额汇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同时填写该月份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报送我中心,并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可以用现金缴纳,也可以直接转帐至我中心提供的帐户。2、个人缴存: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须一次缴存半年或一年的费用,并进行个人缴存登记,缴存应及时、足额。三、住房公积金的转移:1、转入:\n\n人事档案由人才中心托管的人员,住房公积金需要转入时须由转入者本人提出申请,人才中心经审核同意后,为其提供人才中心的公积金帐号以及开户行名称,由转入者原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转移手续,待转入后人才中心进行相关入帐登记。2、转出:属于西安市内调动工作,由转出者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以及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转入单位提供单位公积金帐号和开户行名称,人才中心审核通过后上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有关转移审批手续。四、住房公积金的支取: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1)、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经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2)、户口已迁出西安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或出境定居;3)、代理人员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4)、代理人员攻读研究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5)、公积金足额、连续缴存一年以上,用于本人或其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不包括装修)自住住房;6)、用于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7)、所租房屋租金超过了职工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部分;8)、代理人员在职期间去世,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领取。2、住房公积金的支取额度:1)、符合上述第一至第四项及第八项支取条件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2)、符合上述第五至第七项支取条件的帐面须留存半年余额,其余可以支取。3、住房公积金的支取程序:1)、代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于每月20日前带有关支取证明材料(详见下)到人才中心;2)、填写《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登记表》,并由原单位审核盖章后交人才中心审核;3)、人才中心审核后,于每月20日后集中有关证明材料,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计科审批;4)、资金中心审核盖章后,人才中心到开户行办理有关款项提取手续。5)、人才中心通知申请人提款并办理签收手续。4、住房公积金支取须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1)、离、退休职工须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离退休审批表复印件;2)、户口迁出西安或出国(境)定居须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户口迁移证明、出国(境)定居审批表复印件、护照复印件;3)、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复印件、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复印件、有关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4)、攻读研究生的代理人员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5)、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a、购买单位公房须提供单位房改批复复印件、公有住房售房分户价格表和购房款收据复印件;共配偶亦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结婚证;b、商品房购房合同和付款凭据;c、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城建部门的审批文件、施工合同等。6)、归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须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借款合同、近期还款证明;7)、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15%的部分须提供:经职工单位审核属实的房租标准证明、夫妇双方收入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8)、代理人员在职期间去世须提供:死亡证明书复印件或当地派出所的证明、继承人或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书面申请;注:上述支取的办理人才中心均须审查材料原件,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须提供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五、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办理程序:人才中心对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代理人员,提供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服务,负责和银行信贷科、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及资金中心沟通联系,协助贷款的申领。1、含义: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是指西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所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向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购买自用住房的职工个人发放的政策性贷款。2、贷款对象:凡住房公积金已按规定及时、足额存入资金中心指定银行专户一年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用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贷款条件:1)、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3)、单位及个人能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4)、购买自用住房并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5)、同意用所购房产或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贷款抵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有关规定。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件;2)、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证);3)、购房缴款凭证;4)、夫妇双方的收入证明;5)、合法的购房合同;6)、预售房相关证明。5、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A、贷款额度:1)、房改房一般控制在购房应付总价款的90%以内;2)、商品房、经济房一般控制在总价款的75%以内;3)、用有价证券质押的在有价证券的70%以内。B、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并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C、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月利率3‰),5年以上年利率%(月利率‰)。利率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记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费用:(1)、贷款工本费:每户20元(2)、评估、抵押登记工本费:每户30元(3)、担保服务费:贷款总额*‰*贷款年限(4)、综合服务费:每户500元7、住房公积金贷款代办程序:(1)、申请人准备申请贷款的材料,共6项;(2)、向人才中心提出代办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贷款材料,由我中心审核同意代办后,申请人与我中心签定委托代办协议;(3)、申请人领取并填写《西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个人收入证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等,由人才中心送交银行信贷科审核;(4)、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和银行签定《西安市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再由人才中心将相关材料送交西安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审核;(5)、担保公司对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进行调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向银行出具《贷款担保承诺书》,同时担保公司与银行签定《个人住房借款担保合同》,与申请人签定《个人住房借款反担保合同》,然后为申请人办理住房抵押登记;(6)、由人才中心将相关材料送交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信贷科复核,复核无误后,由信贷员开具《公积金划拨审批表》和《划款通知书》;(7)、受托银行在接到《划款通知书》后即将款项直接划入房地产公司的单位帐户;(8)、申请人交纳相关费用。公积金办理程序(附件)⑴、开户办理程序:代理单位先填写汇缴清册,经人才中心审核后办理汇缴手续,指定开户行在收到单位汇款后通知人才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记入个人帐户,同时由人才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收款书供单位记帐。⑵、支取条件及材料:(下列材料我中心须审查原件,无误后将留复印件)◆符合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证、身份证);◆调离西安市(户口迁移证/商调函、档案转递单、身份证);◆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医院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出国移民、定居(移民址);◆在职期间去世(死亡证明书、继承人书面申请、继承人身份证);◆攻读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购房合同/房产证、缴款凭证、身份证);◆偿还个人购房贷款(贷款合同、缴款凭证、身份证)。以上材料我中心上报资金中心审批合格后,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电话通知个人到我中心直接领取现金。⑶、贷款对象及条件:①、贷款对象:凡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或其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②、申请个人贷款同时应具备条件:u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u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u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u购买自住普通住房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u同意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u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③、申办材料:u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各4份;u借款人婚姻证明(单身声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须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4份;u购房缴款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u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印章;u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④、办理程序: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材料;2、我中心审核材料3、银行:签订贷款合同4、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填写合同表格5、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6、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划款通知单7、银行放款8通知个人取办结手续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第三篇】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本人某某(身份证号:xxxxxxxxx),是xxxxxxxx有限公司的员工,现因离职,需要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现委托xxx(身份证号:xxxxxxxx)前往办理。在本委托书授权范围内,被委托人的行为视同本人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公积金打入银行卡号:xxxxxxxxxxx开户银行:xxxxxxxxxxxx个人公积金账号:xxxxxxxx委托人签字:被委托人签字:xxx年xx月xx日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第四篇】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