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清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规章制度之制度清理工作方案1制度清理工作方案篇1:学校规章制度修订和完善的清理工作方案学校规章制度修订和完善的清理工作方案规章制度是学校科学管理、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依据和保证。为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为学校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对学校现行的规章制度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原则规章制度的清理和修改完善力求体现法制统一原则和以人为本原则,“保留适应的、废止过时的、修订残缺的、制定空白的”,结合高等教育规律,特别是我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体现稳定性与前瞻性相结合。二、清理范围本次规章制度清理的重点为2011年版《学校学生手册》、《学校教师手册》中学校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清理标准明确各制度的“留”、“废”、“改”、“立”,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留”是指:学校所执行文件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与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一致,适宜于学校的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的,予以保留。“废”是指:凡在实施过程中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符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形式要求,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不相符合,不适宜于学校的管理要求,已经没有存在必要的,已经过时的规章制度或条款要明确废止执行;“改”是指:对不适应形式要求、部分内容不和适宜,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完全适宜于学校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尚不够完善的,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应予以修改、合并的,修订完善。“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已不适用,已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际工作需要填补制度空白的规章制度要着手制定。四、工作程序(一)梳理整改从实际出发,结合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填写《现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各部门对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整理的过程中,从文体、内容、执行效果及依据和合法性等方面,按类逐文进行审核,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补充的初步意见,报主管校领导阅批。(二)归类本次清理规范工作采取“分块处理”、“归口清理”的方式进行。“分块处理”即“留”、“废”、“改”、“立”,先行完成对应予废止的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宣布废止的工作,之后陆续完成对拟修改和新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审核和发布工作;“归口清理”即相关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实施“谁制定(规章制度)谁清理”的原则。新修订的党的工作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党委工作规则、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学生会工作等7个方面的制度。新修订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综合管理、人事管理、教学与教研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学生管理、科研管理、治安保卫、后勤管理和建设规划等9个方面的制度。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清理范围内划分、归类各部门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三)清理审查各单位在明确各项制度的“留”、“废”、“改”、“立”的基础上根据主管领导意见,调整、完善文件内容,形成内部意见后报主管校领导,由主管校领导报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相关规章制度的保留、修改、废止和制定。1、审核内容(1)政策法规审核:制定主体有无权限,规章制度的实体性内容和程序性内容是否合法、明确、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上级文件相抵触。(2)依据审核:规章制度的实体性内容和程序性内容所依据的文件是否合法、是否仍现行有效,名称是否正确。(3)内容审核:是否从实际需要出发,是否科学、全面、合理、系统和配套;与本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有无矛盾,是否重复,是否互有抵触;具体内容是否与主体一致;是否符合学校目前的实际需要和未来发展需要,是否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内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内容、主体、程序、对象及监督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执行效果是否达到规章制度的制定目标;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是否经过协商,分歧意见是否一致,会签单位是否齐全;是否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前瞻性。(4)体式审核:规章制度的字体、格式等表现形式是否规范统一、符合公文的形式。是否符合《公文处理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规定,文种是否恰当;文稿结构是否符合公文写作要求。(5)文字审核:表述是否规范,包括字、词、标点、语句和逻辑结构是否准确、合理;计量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文、数字、层次、序数等是否规范。2、审核程序拟写人初核、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签。(四)印发公布修订完毕,学校按规章制度公布程序重新印发《学校学生手册》、《学校教师手册》。五、清理结果及报送要求规章制度清理结果分为:保留、修改、废止、新立四类(见附表1《现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对于需要废止的,提出明确理由;对于需要重新修订的,应当说明修订的必要性。校发规章制度需将《现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分别报送纸质及电子版(目录及内容)各1份,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它部门制定的某些规章制度是否与你处相关规章制度有重复、交叉或冲突的地方?或你认为学校还应制定哪些规章制度?六、清理工作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学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组,具体负责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初步审查各单位清理目录,研究解决清理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具体组成如下:总负责人:总协调:汇总:政策法规审核:依据审核:内容审核:体式审核:文字审核:校属各单位要成立清理工作小组,负责审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清理目录,并派专人负责清理工作。七、清理工作注意事项1、梳理时,以2011年版《学校学生手册》、《学校教师手册》中学校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为范围,要力求全而不漏;篇2:中国农业大学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方案附件:中国农业大学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方案按照学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安排,根据学习调研阶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学校事业发展的需求,经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学校现行的规章制度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工作。一、清理范围本次规章制度清理的重点是指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制发的正式文件(校发规章制度)。党政机关、教辅单位、学院制定的内部管理服务制度以及实验室各类管理操作制度等一并清理。二、清理依据1.是否遵循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2.是否具有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是否超越起草部门或单位规定的授权范围;4.是否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5.是否与学校现行的其它规章制度相协调及衔接;6.规章制度的格式是否符合公文格式的要求;7.其它。三、清理结果及报送要求1.校发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清理结果分为:保留、修改、废止、新立四类(见附表1~4)。对于需要修订、废止的,提出明确理由;对于需要重新制定的,应当说明制定的必要性。校发规章制度需按保留、修改、废止、新立四类分别报送纸质及电子版(目录及内容)各1份,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它部门制定的某些规章制度是否与你处相关规章制度有重复、交叉或冲突的地方?或你认为学校还应制定哪些规章制度?2.内部管理制度学院的内部管理制度分行政、党务、实验室、其他等类别。校属各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按保留、修改、废止、新立四类,只报送制度清理目录的电子版1份即可(附表5)。四、清理工作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中国农业大学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组,具体负责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初步审查各单位清理目录,研究解决清理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具体组成如下:组长:翟志席副组长:果雅静成员:校属各有关单位负责人校属各单位要成立清理工作小组,负责审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清理目录,并派专人负责清理工作。五、工作进度安排4月23日,召开学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组会议,部署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各有关单位将规章制度清理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报党政办公室。5月20日前,党政机关、教辅单位将清理结果的文字稿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到党政办公室;学院将清理目录的电子版报送到党政办公室。5月25日前,召开学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组会议,初审全校规章制度清理目录,提出审查意见。5月31日前,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通过清理目录。6月30日前,校属各有关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完成修订、废止、重新制发工作。附表1需要保留的规章制度清单单位负责人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本页可加页)2附表2需要修订的规章制度清单单位负责人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本页可加页)3附表3需要废止的规章制度清单单位负责人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本页可加页)4篇3:学校规章制度修订和完善的清理工作方案正泰博文学校定期清理规章制度的方案规章制度是学校科学管理、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依据和保证。为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为学校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对学校现行的规章制度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原则规章制度的清理和修改完善力求体现法制统一原则和以人为本原则,“保留适应的、废止过时的、修订残缺的、制定空白的”,结合高等教育规律,特别是我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体现稳定性与前瞻性相结合。二、清理范围本次规章制度清理的重点为2011年版《学校学生手册》、《学校教师手册》中学校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清理标准明确各制度的“留”、“废”、“改”、“立”,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留”是指:学校所执行文件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与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一致,适宜于学校的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的,予以保留。“废”是指:凡在实施过程中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符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形式要求,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不相符合,不适宜于学校的管理要求,已经没有存在必要的,已经过时的规章制度或条款要明确废止执行;“改”是指:对不适应形式要求、部分内容不和适宜,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完全适宜于学校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尚不够完善的,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应予以修改、合并的,修订完善。“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已不适用,已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际工作需要填补制度空白的规章制度要着手制定。四、工作程序(一)梳理整改从实际出发,结合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填写《现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各部门对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整理的过程中,从文体、内容、执行效果及依据和合法性等方面,按类逐文进行审核,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补充的初步意见,报主管校领导阅批。(二)归类本次清理规范工作采取“分块处理”、“归口清理”的方式进行。“分块处理”即“留”、“废”、“改”、“立”,先行完成对应予废止的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宣布废止的工作,之后陆续完成对拟修改和新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审核和发布工作;“归口清理”即相关部门实施“谁制定(规章制度)谁清理”的原则。新修订的党的工作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党委工作规则、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学生会工作等7个方面的制度。新修订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综合管理、人事管理、教学与教研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学生管理、科研管理、治安保卫、后勤管理和建设规划等9个方面的制度。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清理范围内划分、归类各部门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三)清理审查各部门在明确各项制度的“留”、“废”、“改”、“立”的基础上根据主管领导意见,调整、完善文件内容,形成内部意见后报主管校领导,由主管校领导报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相关规章制度的保留、修改、废止和制定。1、审核内容(1)政策法规审核:制定主体有无权限,规章制度的实体性内容和程序性内容是否合法、明确、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上级文件相抵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