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文件渝环委〔2012〕1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重庆市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重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二年一月四日—2——3—重庆市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重要的一年,也是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的冲刺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市委三届九次、十次全委会精神,全力推进主城区创模取得明显进展,大力推动城乡环保水平同步提升、经济结构同步优化、环境质量同步改善、环境设施同步完善、环境权益同步保障,在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征程中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让人民群众在优美宜居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一、工作目标1.创模工作目标:2012年上半年主城区创模关键工程项目全面完成、考核指标全面达标,整体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下半年向环保部申请创模技术评估。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其他区县创模工作取得新进展。2.环境质量目标:主城区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达311天以上,主要污染物年日均浓度达标。主城各区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分别为:渝中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311天,江北区314天,南岸区、巴南区、北部新区316天,渝北区323天,北碚区326天。主城各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4—氮年日均浓度达标。其他区县城区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达到“宜居重庆”建设年度任务要求。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重庆段在入境满足Ⅱ类水质标准时总体达到Ⅱ类水质(总磷除外),长江出境断面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总磷除外)。全市辖区内主要次级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体环境功能要求。主城区和区县城区公共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镇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85%。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控制在56分贝和68分贝以内。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0%,主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3.总量控制目标: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2012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4.污染防治目标: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7%;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5%;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85%以上。主城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4%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以上,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8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实现稳定达标,工业、医疗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5.环境安全目标: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防范化工等行业环境风险;不发生或引发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不发生—5—重大、特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和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由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二、主要任务(一)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出台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的文件6.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召开重庆市第十次环保大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并结合重庆实际,出台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深化主城区创模工作和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全市生态文明水平。(二)强力推进主城创模冲刺,保障26项考核指标全面达标7.强化环保优化发展系列工程。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围绕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非电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和机动车污染、城镇生活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加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和工业企业粉(烟)尘总量排放控制力度。将总量减排任务落实到各区、责任单位和具体减排项目。升级和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规则和数据应用,实行超标预警或减排调度指令。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关闭重庆中梁水泥有限公司等10户主城区水泥生产企业或机立窑生产线,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10万吨,完成重庆东华特钢等12户工业企业环保搬迁,推动重庆发电厂和重庆九龙电力公司火电机组搬迁。实施节能、节水工程,—6—开展绿色建筑示范,累计完成重庆啤酒集团等40家工业节水改造项目。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继续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并启动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排放权有偿使用试点,完成12家重金属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争取将污染企业退出机制纳入国家试点。建立规划环评齐抓共管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优化产业布局。严格工业项目环境准入,严格实施《重庆市环境保护区域限批实施办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实行预约审批。完善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管理协调工作机制,推进标准化建设,杜绝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现象。全面完成优化发展工程、结构调整工程、产业升级工程等项目,确保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尘)排放强度同比下降,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和规划环评执行率均达100%。8.继续深化空气质量达标系列工程。深化主城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制定道路、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标准与考核办法,实行“优良天数和主要污染物浓度”双达标考核,建立蓝天行动督查考核量化指标体系。继续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内环快速道以内区域及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中心城区不得有控尘设施不达—7—标的工地、积泥积尘道路和超标排放粉(烟)尘的生产企业。实行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全天候自动监控。建设20个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和30个扬尘控制示范街道,巩固已有的创建成果。深化燃煤污染控制,大渡口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巴南区的建成区整体创建无煤区,巩固其他无煤区的成果。深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实施黄标车限行。制定黄标车淘汰更新经济补贴政策,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积极推进新能源车示范。加强在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加大路检、抽检力度,纠正排气超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强化空气污染预警和应急,完善应对不利气象条件的污染控制措施。全面完成扬尘控制工程、燃煤及机动车排气控制工程、空气质量预警预控工程等项目,确保全年主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并持续改善,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95%以上,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80%以上。9.强力实施水环境质量达标系列工程。以“截污控源、清除污物、生态恢复、水清达标”为目标,深入开展次级河流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整治措施,补充整治项目,巩固栋梁河、一品河、璧北河水域功能达标和肖家河、盘溪河、伏牛溪、苦溪河、大溪河、朝阳溪消除黑臭的成果,确保梁滩河、花溪河水域功能达标,跳墩河、跳蹬河、清水溪全面消除黑臭。建立巩固次级河流整治成果的长效机制,开展主城区次级河流整治环保专项执法,实行水质自动监控、日常巡查、群众监督等制度,严防污染反弹。—8—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完善界碑和警示标志牌设置。开展国控饮用水源地水质全监测全分析,完成饮用水源地重金属因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工作,建立完备的饮用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城乡饮用水源安全。全面完成河流整治工程、饮水保障工程、水污染防治规划工程,2012年6月底前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长江、嘉陵江、梁滩河等22条城市河流水质达到相应功能水体要求并消除水体黑臭现象。10.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系列工程。完成唐家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北部新区九曲河、北碚蔡家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并投入运行,确保李家沱等13座主城区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建成建桥、同兴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主城区排水一、二级管网及延伸段和三级管网40公里。整治主城区“两江四岸”市政直排口50个。完成拉法基地维水泥厂等6个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项目建设、改造和运行。完成长生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改造工程,完成丰盛和同兴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置设施建设、改造并稳定运行。完成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等4个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固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技改项目。推进同兴、丰盛等垃圾焚烧厂飞灰的安全处理和综合利用。完成北部新区礼嘉镇等7个镇(街道)污水处理管网建设,累计完成57个主城区镇级污水处理项目并稳定运行。累计完成57个主城区镇级垃圾收运项目并投入运行,建立完善的小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体—9—系。积极推进森林重庆建设,完成主城区5个城市干道绿化、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城市森林工程、环境安全工程等项目,2012年6月底前实现主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制镇污水垃圾处理全覆盖,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标,垃圾填埋场(包括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渗滤液深度处理并达标排放,工业、医疗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重点风险源企业和工业园区建成并完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11.深入实施企业环保达标系列工程。继续强化火电、水泥、制药等行业重点企业、“双超双有”(超标超总量、有毒有害)企业等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督促完善重点工业企业“一企一档”和设施运行台帐。加快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小型加工区域工业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强化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重点工业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企业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上游、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有安全隐患的化工、制药、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并实行联网运行。完成12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深度治理,所有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建立特征污染物日—10—监测制度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安装重金属在线监测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强化对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巩固污染整治工作成果。加强城区土地及工业企业原址场地污染防治,实施搬迁企业原址场地环境风险评估,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面完成企业排污稳定达标工程、企业深度治污工程(含重金属污染防治)、固废处置利用工程等项目,对不能稳定达标的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停产治理或关停,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重点工业企业和重金属排放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12.扎实开展创模能力建设系列工程。强化环境监察、监测、应急、宣教和信息能力标准化建设,推进基层环保机构建设,形成市—区—镇(街道)三级环保监管网络,在村、社区特邀监察员或义务监督员。推进环境监察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可视化建设,完善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环境风险防范处置体系建设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并稳定运行。启动实施监测中心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更新国控点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完成三峡库区回水区水华自动监测站,组织区县启动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前期工作。完善污染源(含风险源)全要素数据建设,启动实施行政审批业务系统智能化升级。全面完成机制创新工程、能力建设工程、监管网络工程等项目,确保2012年5月底前市级环保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11—主城各区环保能力建设达到市级标准化建设要求。13.全面完成城乡环境整治系列工程。继续加强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和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完成历史风貌和传统街区的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综合改造任务。深入实施“宁静行动”方案,强化噪声扰民执法,推进主城区噪声达标区和安静小区建设,打造10个“安静居住小区”亮点工程,关闭或搬迁噪声污染工业企业3家,淘汰老旧公交车1050辆。结合“立面改造”和“节能改造”等工程推进隔声窗建设,主城区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