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渝环复函〔2010〕77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23号建议的复函周世杰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三峡库区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监管的建议》(第042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首先,感谢您对环境保护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更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市三峡库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环境监管问题提出了宝贵建议。您的建议中肯可行。正如您所说,长江是母亲河,其水质的好坏,事关沿岸人民的饮用水安全。加强对三峡库区城镇污水的处理和垃圾场的管理,避免污染物直接排入长江,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局把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的监管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环保专项行动重要内容,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持续开展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环保专项检查工作。A类—2—一、强化监管,督促整改近年来,我局加强了对全市已建成的8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和44家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落实等情况的检查。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将城镇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污染源强化日常监管,建立环境监管档案,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要求开展现场监察,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和污泥处置的监测和管理,严厉查处直排、偷排、超排和污泥不按规定处理造成二次污染等违法行为。对个别污水处理厂环境应急预案及环境应急设施不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不足和垃圾填埋场焚烧残渣堆放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函告当地人民政府,建议当地政府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环境安全防范工作,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下达限期整治决定,督促企业尽快妥善整治。二、严格程序,依法查处对检查发现的设施不正常运行、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闲置设施、超标或超总量排污、污泥贮存及处置不规范、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不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整改落实。三年来,我局查处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行为26件次,督促企业强化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三、广泛宣传,正确引导为进一步巩固库区水质安全齐抓共管局面,我市紧紧围绕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通过新闻媒体及环保主题活动,积极开展《重庆环境保护条例》及《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充分—3—利用新闻媒体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重庆环保世纪行”活动多次组织到沿江区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调研,现场报导好的典型、暴光做得差的区县,督促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由于历史等原因,我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污水收集管网不匹配,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进水量达不到要求,部分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效率较低。二是个别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未实现雨污分流,导致雨天进水超量时污水从应急通道直接外排。三是个别垃圾填埋场管理不规范,有的生活垃圾渗漏液外运部分未进行有效监管。为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进一步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环境监管工作,加大对母亲河的保护力度。一是加强环境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行。增加检查的频次,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检查方式,如夜间及节假日对企业突击检查、夜间蹲守排污口严防企业偷排漏排等,严厉查处擅自拆除、停运、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广泛参与,加强监督。二是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主动与市政部门协调和配合,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充分发挥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益,督促收集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雨季可能出现接纳污水超量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彻底整改。与水务部门等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就有关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单位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协商解决,—4—确保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单位稳定正常运行。三是利用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对企业污染治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和完善进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并正常使用,对一定规模的垃圾处理单位要求安装和完善废水及废气排口在线监测系统并正常使用。要确保在线监测数据传输至市环保局和区县环保局,为环境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四是加大对母亲河保护的宣传力度。强化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促使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强化环境管理。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向城镇延伸,号召全体重庆人民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支持我市的环境保护事业,并对三峡库区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出宝贵意见,促进我市环保事业发展。此复函已经我局党组成员唐幸群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附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联系人:张超,电话:89188732,传真:89071235,地址:渝北区冉家坝龙山街道旗山路252号,邮政编码:401147)—5—主题词:环保建议函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督查室。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10年3月30日印发—6—附件: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回执承办单位填写领衔代表建议编号办理效果承办单位周世杰0423市环保局代表填写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有关具体意见:代表签名:联系电话:年月日注:此表请回承办单位。

1 / 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