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管理工作汇报【汇集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殡葬管理工作汇报【汇集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殡葬管理工作总结【第一篇】殡葬管理工作总结殡葬管理工作总结(篇1)一年来,我镇殡葬管理工作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加大殡葬改革力度,紧紧围绕《龙川县殡葬管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严格执行省、市、县殡葬改革的有关政策,在殡葬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殡改队伍的建设镇委、镇府把殡葬管理工作已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面对我镇殡葬管理工作的严峻形势,骆书记非常重视,要求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部署工作,镇村干部、街道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加强管理,按照省政府提出的“火化率不能掉下来,新坟不能冒出来”的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要求狠抓落实,坚决打击违规土葬和新建坟墓现象,同时切实加强我镇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镇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民政、国土、林业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强有力的领导小组,成立殡葬管理执法队,为全镇殡葬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利用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利用集圩日不定期到各村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利用宣传车游行广播、出版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和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对殡葬改革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提倡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殡改工作深入民心,家喻户晓,使干部群众从传统陋习走向现代文明,自觉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积极支持配合殡葬管理工作。三、落实领导干部包干责任制镇府年初与各村签订殡葬管理责任书,制定年终殡葬管理考核办法,建立殡葬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镇领导包村,镇干部包片、村干部包户、包山头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发现有违规土葬建新坟苗头现象的立即采取措施,用政策层层施加压力,及时做好教育工作。使丧主或坟主不敢违反政策,怕丧事再变麻烦事。同时,落实镇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做到事先掌握情况,事中引导教育,事后跟踪检查的方法,实行举报制度,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四、清理丧葬用品市场丧葬用品市场是破除传统陋习的主要渠道,是引导群众从陋习走向文明的一个主要窗口。为了清理丧葬用品市场,我们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街日殡改小组人员会同工商在大街小巷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销售丧葬用品除没收销毁丧葬用品外,并处罚款300-500元,特别对制作棺木行为,一旦发现处没收其一切材料外,并处罚款1000-3000元。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丧葬用品市场得到了有效的净化。五、充分发挥村级信息联络员作用建立和健全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信息联络员的作用。全镇17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都配备了由民政干部负责的信息联络工作,每月3日前向镇民政办上报本村(居)上月的死亡火化情况,对本辖区发现有违规土葬或建新坟的,一是立即上门做好思想工作;二是及时向镇殡改小组报告,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一年来,村级信息联络员为本镇殡葬改革小组工作发挥了较好作用。六、抓好公墓山、公益性骨灰楼(堂)规划建设按照县政府殡葬管理“十三五”规划要求,公墓山、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是时代的要求,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是势在必行。各村都做好规划,但由于资金原因,村级经济困难,为此我们将认真组织,积极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分步抓落实,确保村级公益性公墓山建设任务扎实推进。七、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确保殡改工作顺利推进民政、国土、林业、司法、公安等职能部门在殡葬管理工作中,能够做到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不徇私情,敢于承担责任,做到不推诿,不扯皮,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确保全镇殡葬管理工作顺利推进。殡葬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一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但按省、市、县殡葬管理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面临的任务仍然相当繁重,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决心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动力,以殡葬管理工作要求为目标,努力工作,创新思路,严格执法,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作出好成绩。(篇2)**年我州殡葬改革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作任务,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移风易俗为导向,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推进我州殡葬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全年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科学规划建设,努力改善殡葬基础设施。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我州把殡葬基础设施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来抓,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预测**年年底,州县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将达7亿元左右。兴义市、安龙县、兴仁县、贞丰县、义龙新区、册亨县、普**将实现城区范围集中火化,全州火化遗体2569具左右,全州火化率为20%。(二)制订配套政策,殡葬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结合州情、县(市)情和民情等实际,上报州政府出台《黔西南州殡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逐步完善了殡葬管理和推进殡葬改革的政策措施。(三)规范收费管理,丧属基本消费公开透明。各县(市)殡仪馆所有的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均上墙公示,对社会实行“六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公开。一是县(市)殡仪馆在开展遗体接运、馆内搬运、消毒、存放及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中,各收费项目均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明确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其中:遗体接运、遗体火化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费用。二是下发了深化“殡葬改革服务提升年”活动的通知,组织对兴义市殡葬服务管理单位开展了重点抽查,要求实行了丧家餐饮市场化运作,确实减轻群众治丧餐饮负担。(四)加强宣传带动,殡葬改革氛围逐渐浓厚。深入贯彻国家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指导意见》积极开展节地安葬及文明祭扫宣传工作,下发了《黔西南州关于做好春节、元宵节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协调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对宣传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及文明低碳祭扫工作和做好清明节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开展了清明节前殡葬服务单位、公墓巡查工作,对殡葬管理服务部门做好清明节祭扫保障工作进行了规范和安排,拟写了殡葬系统先进人物事迹宣传材料,及时进行了报送,通过网站进行了系列报导。通过打造民政文化创新,启动了殡葬改革微电影开机拍摄,中国殡葬报、中国殡协、省厅均进行了报导,通过文明祭扫广泛宣传,兴义市实现了禁放爆竹、无烟清明,协调民政部《公益时报。中国殡葬》周刊中国殡葬业专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5月26日在兴义市成功召开,在会议上对我州殡葬改革微电影进行了首映,并在网站进行了挂网直播,会议上组织殡葬干部职工对中国殡葬业之歌进行了首唱,并对我州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了大篇幅系列报道,掀起了我州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新高潮,取得了良好成效。(五)开展专项治理,殡葬秩序逐步规范。全州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不断加大殡葬改革工作执法力度,殡葬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州局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大了对殡葬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了“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大力进行“活人墓”整治,清理规范丧葬用品市场,规范殡葬管理,对违规葬坟、建活人空墓和土葬用品市场进行了系统整治。专项治理为全州规范殡葬管理秩序探索了有效的治理途径,积累了较好的工作经验。目前,共清理墓碑经营户52户、墓碑200多块,清理制售土葬用品摊点110个,清理在建活人墓500冢,乱埋滥葬和非法经营丧葬用品现象得到治理。推广实行民政部殡仪服务标准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殡葬信息员制度及预警机制工作,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扩大殡葬改革群众知晓率。(六)落实惠民政策,减轻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按照省州加大实行惠民殡葬相关要求,全州各市县已全面制定修改完善本级殡葬惠民政策,兴义市实现了基本殡葬费用全减免、殡葬惠民政策全覆盖,涉及每户减免金额为5000多元。各县分别对扩大了对城市困难群体范围及殡葬项目费用减免政策。预计全年将减免460多万元左右,涉及减免对象近1000户,扩大殡葬惠民政策正在深入人心、惠及民众。二、取得的成效及靓点一是殡葬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效;《黔西南州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将经过州政府审定通过正式出台,进一步加强了我州殡葬法制体系建设,殡葬法制体系建设日趋完善。二是殡葬宣传工作成效明显;民政部《中国殡葬》周刊在国家级刊物先后对我州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了9篇宣传报道,5月26日,民政部《公益时报。中国殡葬》周刊中国殡葬业专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兴义市成功召开,在会议上对我州殡葬改革微电影进行了首映,并在网站进行了挂网直播,州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节地生态安葬”暨**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黔西南州殡葬改革宣传年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及生态节地安葬工作宣传,宣传工作成效明显。三是全面推行“集中火化”工作取得新成效;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全面推行“集中火化”工作,按照州领导工作安排,《黔西南州关于进一步在全州范围实行“集中火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经州政府68次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出台,并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了州级目标绩效管理,按照时间要求,全州将在**-**年两年内全面实现全区域火化。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虽然我州的殡葬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受到社会整体环境、经济、地域等因素影响,仍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一)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思想认识仍有差距。一是殡葬改革宣传知晓面不广,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新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封建迷信思想和丧葬陋习根深蒂固,丧葬活动中的攀比风、大操大办、火化后装棺土葬等现象依然存在。二是部分干部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难度大,特别是在开展违规墓地整治工作中畏难情绪较重,怕激起民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有一种不愿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二)殡葬基础设施还比较滞后,虽然州级层面推行全域火化政策措施已出台,但提高火化率的载体仍然不足。由于国家层面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少,保障措施较弱,基本完全要靠地方财政投入,农村殡仪服务站、农村公益性公墓等基础殡葬设施仍然滞后,目前完成城区集中火化任务的仅有兴义市、安龙县、兴仁县、贞丰县。其余县区未完成城区范围实现集中火化的目标任务。全州平均火化率仅为20%,与全国平均火化率48%、全省平均火化率42%相比差距很大。(三)殡葬服务业市场化竞争机制没有形成,殡葬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多数县仍然是政府主导经营,未按照民政部指导意见实现殡葬管理服务单位管办分离政企分开的要求,造成执法服务主体相混淆,导致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水平偏低。(四)殡葬管理执法和监管措施滞后,导致乱埋滥葬和土葬制品泛滥现象难以长效整治。殡葬行政执法是一项常规性、动态性、综合性的工作,目前,我州除兴义市、普**成立了殡葬管理局外,其余县、试验区成立的殡葬执法队、殡葬管理中心等人员配置多数不齐全,殡葬执法没有形成常态化殡葬执法合力,执法难度大,执法难到位,无法适应任务繁重、情况复杂、难度极大的殡葬行政执法任务的需要。(五)殡葬法规地方配套政策还不完善,执法力量的刚性措施与实际工作需要不相适应。从**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门执法强制手段被取消,违规土葬、乱建坟墓民政部门不能再强行平毁,导致殡葬执法工作难度更大。对应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各县(市)地方配套法规和新的执法程序及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部分县没有依据省级的惠民殡葬政策细化为地方配套减免实施办法,惠民范围偏少,地方配套投入严重不足。三、**年工作打算一、坚持推行火葬。逐年提高火化率,以县(市、新区)城区殡仪馆为中心,按照先城市、后乡镇、先国道、后省道、先交通发达地区再到交通不便地区逐步推行,全面推进全州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