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协会年度工作汇报【实用4篇】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房地产行业协会年度工作汇报【实用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房地产行业协会年度工作汇报【实用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章程【第一篇】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简称:广东房协。本会英文译名为:GuangdongRealEstateAociation,英文缩写:GREA。本会是广东省内从事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的单位、社团自第二条本会性质:愿参加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和非营利性社会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三条本会宗旨: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共同经济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发挥其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第四条本会接受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第五条本会活动地域为广东省。第六条本会住所设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115号五羊新城广场1121、1123、1130室。住所产权归本会所有。第二章业务范围\n\n第七条本会业务范围:(一)组织市场开拓,发布市场信息,编辑专业刊物,开展行业调查、评估论证、培训、交流、咨询、展览展销等服务;(二)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三)开展房地产理论、政策及相关技术研究,向社会各界提供研究成果;向人大、政府反映意见;接受与本行业利益有关政策的论证咨询,提出相关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合法权益;(四)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五)参与有关行业标准的论证,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六)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七)组织会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八)组织房地产企业资信、项目的评价工作;(九)开展行业协会宗旨允许的业务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业务。第三章会员\n\n第八条本会会员为广东省内从事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的单位、社团。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n(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发给会员证。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n退会自由。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决议;(三)按规定缴纳会费;(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三条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0元;(二)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8000元;(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2000元;(四)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五)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每会员按其最高职务会费标准缴纳会费。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两年不缴纳会费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劝其退会。第十五条会员如不遵守本会章程,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n\n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依照第十六条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第十七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本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五)对本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七)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八)决定终止事宜;\n(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第十八条会员大会每届四年。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其决议应当由全第十九条会员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体会员的过半数通过。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第二十条本会设理事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第二十一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三)审议本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四)审议本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审议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五)审议并决定本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六)审议并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n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七)聘任或者解聘秘书长,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八)审议并决定本会内部主要管理制度;(九)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第二十三条从理事中选举常务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项职权。常务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常务理事通过。常务理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第二十四条本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程序:(一)由本会秘书处提出具体方案;(二)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四)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任期与理第二十五条本会设立监事会,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六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n(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产第二十七条本会的秘书长采用聘任制,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第二十八条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九条本会会长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第三十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四)处理本会重大事项。第三十一条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第三十一条本\n会副会长、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三)协调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五)提名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批准;(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秘书长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第三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二)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四)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n\n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n(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第三十四条本会接受捐赠时,派或变相摊派。捐赠人、资助人或会员、监事有权向本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会员、监事的查询,本会应及时如实答复。财产第三十五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六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本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大会上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第三十七条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第三十八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接受会员第三十九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n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四十条本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按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审计,提交审议报告。第四十一条本会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款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第四十二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n\n第四十三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第四十四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n\n第四十五条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第四十五条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出注销动议:(一)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二)本会发生分立、合并的;(三)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第四十六条终止本会的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关审查同意。\n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第四十七条本会终止前,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本会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四十八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第四十九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附则第五十条本章程经二○一○年一月十四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n\n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1123邮政编码:510600gdfx@\n\n保险行业协会汇报材料【第二篇】汇报材料首先我代表昌吉州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周秘书长对新疆保监局产险处张处长一行及各位领导在百忙中抽出时间莅临我协会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

1 / 3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