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文学名著读后感五篇仔细看完一部作品,大家心里一定有很多感触。大家坐下来写一下看完之后的感受吧。写读书可以丰富你的生活。所以每个人都要写200字左右的文学名著来充实自己。下面是网友收集的关于阅读文学名著的200个单词。我希望你喜欢它们。文学名著读后感200字1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以往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教师也曾说过:仅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期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齐,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小的时候,自我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我的忙碌身影,最终因为自我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那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欢乐,童年,惹人怀念啊。文学名著读后感200字2早就明白《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明白有这么一本书,明白中国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样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此刻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向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此刻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情绪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向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可是不知怎样,也不知为什么,之后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好处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文学名著读后感200字3钢铁是信念、意志、毅力的象征。钢是在烈火里燃烧、高度冷却中炼成的。它经过了千锤万击,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中成形的。所以,它是那么坚不可摧!我们的人生是困难打磨出来的,仅有经历挫折,才会炼就百折不挠的韧劲。钢铁的坚硬正是因为它承受了不计其数的敲打,才会有一具“刀枪不入”的身心!掩卷而思,标题赫然入目——《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一生经历了无数风风雨雨,他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人类而斗争!他的身上有着不计其数的伤痕:眼睛、脊椎、腿......但他绝不轻言放弃,一次次从跌倒的地方重新爬起。他的一番话令我感慨万千——“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仅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呢每当回首往事的时候,能够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为碌碌无为而羞愧。”我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也应当珍惜时间,多为祖国做出自我的贡献吗就像保尔柯察金那样,在回首往事的时候,能做到问心无愧!我并不善于抓紧时间,也做不到迎难而上,就像做题也一样。有一次,我碰到了一只“拦路虎”,我看着题目,却始终找不到思绪,百思不得其解。正准备轻言放弃的时候,我发现保尔在桌上似乎对我微笑,他高举着剑,在战场上英勇奋战。应对呼啸而来的子弹,他依然临危不惧,生与死,都是变幻莫测的,他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我眼前的小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呢我“热血沸腾”地拿起笔,在草稿纸上一遍又一遍孜孜不倦地演算着。我的心中总有一个声音在呼唤:不要放弃!我灵光一现,在图上添了一条辅助线,一道难题迎刃而解。我应对来之不易的答案,激动万分。这不仅仅是一个数字,更包含了我坚持不懈的努力。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不要为了时光流逝而哭泣,因为仅有你付出了努力,才不会觉得失落。不要为了一事无成而悔恨,因为仅有经历了挫折,才不会空虚。“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高尔基这么说过。其实不仅仅是为了革命事业,在生活中,仅有经历了风雨的洗礼,才会更加坚强!如果你不想成为一个一事无成的人,那就多多直面困难和挫折吧,这样你就能具有钢铁般的意志,成为一个像保尔一样百折不挠的“英雄”。文学名著读后感200字4有一本书让我感动不已,思绪万千。那一本关于“美好生活”的书叫做《安妮日记》。故事的主人公是安妮·弗兰克,是一位德国犹太女子,安妮·弗兰克家里并不是太富裕。“我常常问自己,要是没躲起来,要是我们都遇难了,那就不会受难么多苦,不会连累那些保护我们的朋友,不是挺好的吗”?安妮·弗兰克是个活泼、可爱的犹太女孩,由于德国法西斯的残暴屠杀,她不得不和父母、姐姐躲进“后屋”。在后屋里,他们白天不能开窗,晚上也不能开灯,天天说话只能低声细语,一个月都不能洗澡,食物又日渐短缺,但是他们仍然坚持的活下来。一个个志向远大,才智过人的犹太青年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离开了人世。这些法西斯分子真是可恶啊!从这本日记中,我感到,安妮也和和常人相同,有自己爱的、敬佩的、也有自己讨厌的甚至厌恶的人。但是她和常人不同的是,她虽然身陷逆境,却仍然有颗善良、爱学习、随时约束自己的心,她做了错事会把话说重了,自己都会认真的面对,及时纠正,还要自己反省,并为之道歉。这一切,我做的不是太好,我要努力,向她学习!我同情安妮,更敬佩安妮,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向安妮一样时常自我反省,也希望世界永远和平,快乐!文学名著读后感200字5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一样。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仅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梦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我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我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像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我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感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