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策划方案拍卖策划方案山西安祥居拍卖有限公司艺术品拍卖策划案前言为了能在晋东南地区培育一个规范且具有特色的书画艺术品交易市场,我公司计划自2010年起,每年定期举行两场以“发扬本土艺术”为主题的专场拍卖会。为此特制定如下拍卖方案:第一部分拍卖标的的选择及项目市场分析一、拍卖标的的选择为了能更好体现“发扬本土艺术”这一主题,拍品以本土艺术家的作品为主。这样,一方面,可以使活动更接近百姓生活。另一方面,更便于鉴别作品的质量和真伪。此外,可以适当引进外埠名家作品,从而扩大拍卖活动的影响力,提高拍卖活动的文化影响层级和社会影响层级。二、项目市场分析(一)艺术品本身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商品,它具有非统一性、非实用性、非再生性、非确定性等特点,故而其价格差异较大。这样一来,艺术品通过拍卖这一特殊交易方式来寻找某时某地比较合理、令人信服的价格便具有了很强的可操作性。(二)在中国境内的拍卖市场中艺术品拍卖成交额所占比例不大,但是由于艺术品的特殊性以及拍卖的多重效应,从而使得艺术品拍卖的影响很大,甚至超出其它类型的拍卖活动,已成为社会热点及新闻媒体和群众关注的问题。但是,另一方面,中国的拍卖市场又集中于东部沿海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的拍卖市场相对狭小,特别象山西省这样的一直以来以发展煤炭工业为支柱的省份,艺术品拍卖市场更是接近空白。不过,随着近几年,我省不断加大开发文化产业的力度,全省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艺术品交易的潜在市场还是极为可观的。(三)晋东南地区的文化积淀是极为丰厚的,爱好书画艺术的人也不在少数,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再结合(一)(二)两方面进行分析,在这一地区设立培育一个有个性的艺术品交易市场是具有可行性的。第二部分拍卖实施的形式选择为了能使拍卖活动更具影响力且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选择以下形式来组织和实施拍卖活动:由晋城书画院、晋城美术家协会、晋城书法家协会主办这种形式的优点有:(1)易于征集作品(2)易于保证作品质量第三部分拍卖的实施一、征集作品(一)拍卖公司通过书协、美协、书画院、等社会团体机构组织,晋东南地区有声誉的书画家定期提供作品,其中也有通过异地合作企业提供一些全国知名书画家的作品。(二)拍卖公司通过媒体广告、向收藏家及作者发信函或者通过书法协会、美术协会、书画院把征集作品的信息传达出去,信息内容包括:举办拍卖会的时间、征集作品的种类,以及拍卖活动所要表达的主题内容。二、审核作品,商谈底价,签订委托拍卖合同(一)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决定取舍。(二)与作品提供者商谈底价在鉴定作品,查看相关鉴定证书的基础上,与作品提供者商谈底价,确定作品的基本价格。(三)洽谈委托拍卖事宜,签订委托拍卖合同三、终审拍品、制作图录(一)作者本人提供的作品,须有作者本人所提供的书面证明及说明材料。(二)作品收藏者提供作品,须有权威鉴定部门所出具的鉴定证书。(三)确定每件作品的具体状况,制作图录。图录中必须包含作品的完整图像以及作品来源、真伪状况、参考价格等内容。四、推介和招商(一)向客户寄赠拍卖图录客户群包括书画收藏家,各企业领导以及各界书画艺术品爱好者。(二)在相关权威报纸(太行日报、晋城晚报等)发布拍卖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拍卖会举行的时间、地点、作品展示时间及地点,参加竞买的注意事项。(三)标的展示场所及拍卖会会场选择选择会议室作为会场,一方面,空间较大,能充分展示标的。另一方面,易于保证标的的安全。(四)标的的展示活动在这一环节的主要工作是保证所有展品的安全,可以考虑由拍卖公司派专人负责保证展品安全。(五)举行拍卖会具体事宜见附件1(六)拍卖善后事宜拍卖现场会议结束以后,对于已经由拍卖师落槌成交的书画艺术品进行现场收取定金,2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对于未拍卖成功的作品需在30个工作日内,按原样返还作品提供者。对所有成交作品的底价和成交价格进行公示。山西安祥居拍卖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四月附件1山西安祥居拍卖有限公司2010年艺术品拍卖会实施方案一、拍卖实施方式以晋城书画院、晋城美术家协会、晋城书法家协会做为承办方,作品所有权人为委托方,山西安祥居拍卖有限公司做为承办方(即拍卖方),实施本次拍卖活动。晋城书画院、晋城美术家协会、晋城书法家协会主要负责提供书画作品信息来源。山西安祥居拍卖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拍卖策划及组织活动。为了能促使本次拍卖会顺利成功地举行,特聘请:李慧英、贾大一、安新鲜、高玉兰、冯俊儒、成红军、丁治作为拍卖会顾问。二、拍卖标的选择及征集以书画艺术作品为此次拍卖会的标的选择对象。以本土艺术家的作品为主,适当选择外埠艺术家的书画作品;以事实为依据,以诚为本,实事求是地标明每件作品的来源、作者简介、真伪状况以及市场价值。由晋城书画院、晋城美术家协会、晋城书法家协会负责征集拍品,并协作委托方提供作品概况。所有作品于2010年4月25日之前征集齐全,2010年4月26日-2010年5月10日对作品进行编号、拍照并制作图录。注:现拟制作图录2000份,以供长治、晋城两地使用和发放。三、签订委托拍卖合同由山西安祥居拍卖有限公司与提供作品者(委托方)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方提供非本人作拍品,需出具保证书或权威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并提供参考价格。拍卖公司对作品的真伪不承担责任,若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证明不实,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拍卖方收到作品时,要做好登记工作,并向委托方提供收据。拍卖方自收到作品时起对其安全负全部责任,若在拍卖会实施期间作品丢失或损毁,由拍卖方按委托方所提供的底价向委托方进行赔偿。拍品拍卖成交之后,委托方须向拍卖方支付成交价的30%作为拍卖佣金。拍品未成交,则拍卖方无条件将拍品按原样返还给委托方。四、会场选择选择晋城市泽州路589号晋城市展览馆作为此次拍卖会的标的展示地点。所有标的于2010年5月27日-29日在晋城市泽州路589号晋城市展览馆进行展览。2010年5月30日在晋城市泽州路546号阳光大酒店进行现场拍卖。其中所需费用均由拍卖公司承担。五、广告宣传以报纸和广播电视作为主要宣传媒体,在拍卖实施开始阶段通过太行日报及晚报发布宣传信息。1、在太行日报版面中专门开拓一个版块对这次拍卖会的实施背景、实施形式、实施进度等状况以新闻形式进行连续三到四期的报道。2、在晋城市有限电视台各频段以字幕广告形式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3、以手机短信形式宣传。4、在广告宣传期间设专人负责对此次拍卖会的相关情况向各界关注者进行解释并回答咨询者问题。5、相关宣传费用由山西安祥居拍卖公司承担。六、拍卖会举行(一)拍卖会时间的确定本次拍卖会定于2010年5月30日上午9:00准时举行。(二)发布拍卖公告2010年5月20日在太行日报发布拍卖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拍卖会举行的时间、地点,标的展示时间、地点,竞买须知及咨询电话。(三)拍卖会当天具体事宜1、不设立竞买保证金,拍卖会当天竞买人依拍卖规则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免费领取竞买号牌,进入会场。2、现场拍卖期间,拍卖几号标的,由礼仪小姐展示几号标的,同时以电子放映的方式辅助展示。3、设置专人负责竞买成功后标的的移交工作,所有标的物在竞拍成功后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支付元现金作为定金(违约定金不退),在拍卖会结束5日内交付完毕剩余款项取得标的。对于未成交的作品于拍卖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原样返还委托人,委托人凭证到山西安祥居拍卖有限公司提取拍品。4、邀请报社及电视广播电台相关记者参加拍卖现场会,并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报道。(四)善后事宜在所有拍品的交接事宜结束后20工作日内,拍卖方将拍卖成交价款的70%交付给委托方。同时拍卖方需向主办方提供所有拍品的底价、成交价格以及未成交拍品目录等资料。七、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承办方(拍卖方):山西安祥居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