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集市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校建设,加大贯彻落实有关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的力度,培养我校广大学生的创业意识,为我校更多的青年学生搭建积累创业经验、交流创业心得的实践平台,校团委拟举办“创意激荡青春,创业成就梦想”双休日创业集市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主办单位: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承办单位:大学生创业俱乐部创业实践部二、活动主题:创意激荡青春,创业成就梦想。三、活动时间:2018年6月至2012年6月(暂定)四、活动地点:东校区第二食堂及创业园门口(暂定)五、面向对象:非毕业班学生(不包括大一第一学期的新生)六、活动内容:由校团委在东校区第一食堂及创业园门口广场规划若干个摊位(展板示意图),每个摊位6-10平方米,免费提供给参与者经营,并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形成我校有活力、有创意的创业特色文化集市。七、报名流程:有意向参与的学生,填写《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集市经营项目、摊位申请表》,附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期成绩大表复印件各1张和二寸相片2张以及经营策略方案,经所在班级、学院同意后,报大学生创业俱乐部创业实践部申请。经校团委审核通过后,由承办单位发放经营许可证和进场摊位证,方可在集市内经营。报名时还需提交经营承诺书一份,保证经营期间无违法违纪和产品质量投诉问题等。八、集市管理守则:为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公平、公正地共享公共资源,做好集市的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守则:1、除受恶劣天气影响外,摊主必须在规定时间里(开市前)到达现场并完成布置。集市经营时间为双休日:周六(9:00——21:00)、周日(9:00——18:00)。2、摊主一律佩戴经营许可证、摊位证,持证者经营,经营许可证、摊位证不得转让他人,违者取消进场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作违纪处理。3、各摊主必须自觉遵守集市的有关规章制度,注意保持卫生和现场的秩序,每次交易结束后要即时清理和打扫市场。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4、摊主需自行保管摊位财物,自行负责财物的安全。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交易导致的任何后果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相关组织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5、进行交易的物品必须是《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集市活动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商品,其它商品不得带入场内交易。九、集市实施步骤:1、2018年5月下旬,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2、2018年6月上旬,开始接受报名,确定第一期参与名单和位置。3、2018年6月中旬,召开各摊主会议,进行培训,相关政策的学习等。4、举办创业集市试业开张仪式,时间待定。创业集市开展后,后勤总公司公寓科将清查处理学生宿舍内私自经营状况,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十、报名地点和咨询报名地点:大学生创业俱乐部(创业园二楼);截止时间:2018年6月10日;咨询电话:校团委陈宇老师:2871885;附件:1、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集市活动市场管理办法(试行)2、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集市经营项目、摊位申请表3、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集市文明经营守则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九日附件1: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集市活动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校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内大学生商品交易活动,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体验创业过程、积累创业经验,培养学生的创业和市场经济意识,认识市场规律和规则,熟悉市场经营策略,实践创业教育课堂所学知识,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活学活用。在我校已建立的创业园经营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创业集市活动。为加强大学生创业集市活动市场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活动对象:全日制在校非毕业班学生(不包括大一第一学期的新生),在不影响其学业和不违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均可提出申请。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市场。二、管理机构:在创业园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大学生创业俱乐部的领导下,由大学生创业俱乐部创业实践部承担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三、申报和审批:凡欲申请进入市场的团队或个人,需先到大学生创业网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集市经营项目、摊位申请表》,经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审核后,与摊位负责人学生证、身份证、学期成绩表、经营承诺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交到大学生创业俱乐部创业实践部(创业园二楼)办理审批注册手续后,持校团委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和摊位证方允许进入市场经营。四、经营时间:双休日。每周六(9:00am-21:00pm),周日(9:00am-18:00pm)。五、经营商品范围1、集市中交易的商品原则上为在校学生的二交商品;2、集市中交易的商品原则上是与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工作紧密相关的商品。3、经营《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商品。4、严禁代销功率较大电器(包括热的快、电钣锅、电源等)、假冒伪劣商品,禁止出售食品、危险物品、违禁物品和不健康的书籍、光碟等物品。5、销售化妆品(护肤品)须持相关的证明(直销员证或质量检验部门的合格证),否则不得进入市场。六、经营管理1、市场经营参照《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执行。2、经营者只能在限定范围和时间内开展经营和宣传活动,不得超出所限区域开展活动。3、经营者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4、经营产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并持有正规的商品进货单,否则不得进入市场。5、持证经营。任何人不得转让经营许可证,摊位证等,违者取消进场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作违纪处理。6、经营者自行保管摊位财物,自行负责财物的安全。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交易导致的任何后果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相关组织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7、大学生创业俱乐部创业实践部的职责: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负责收集各摊位的进货凭证,并检查商品的质量;负责对有关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通报、处罚直至取得经营资格;负责对有关经营项目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负责检查摊主经营许可证,摊位证的配带;负责维护现场交易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督。8、大学生创业集市活动起动后,任何团体和个人不得私自在学生宿舍内进行任何商品交易活动。后勤总公司公寓科将清查、没收宿舍内交易的货品,违者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七、违规处理1、创业实践部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手续不完备、不遵守《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集市文明经营守则》、有违规经营行为、违反相关经营规定或不履行有关义务者,将收回经营许可证和摊位证,并现场予以取缔经营资格。2、如因违规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将按商品价格二倍以上的标准进行赔偿。3、创业集市活动采取严进宽出、流动性申报审批的动态管理模式,并在食堂门口设立创业集市活动意见箱。对违规经营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八、运营地点:东校区第二食堂及创业园门口广场九、附则:1、本办法由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2: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集市经营项目、摊位申请表姓名性别相片移动电话宿舍号家庭电话所在学院、班级身份证号学习成绩班级学期排名有无违纪现象参与创业集市经营的目的电子邮箱QQ/MSN经营项目名称经营项目简介(经营范围、货源渠道、创业资金、经营策略、赢利资金的使用说明等)项目负责人签名:经营起止时间经营方式□独立经营□合伙经营合伙人资料姓名性别所在学院、班级宿舍号移动电话辅导员班主任意见签名年月日所在学院意见签章年月日主办单位意见签章年月日经营项目编号经营许可证编号摊位证编号备注:摊位负责人需缴交学生证、身份证、学期成绩表、经营承诺书复印件各1张和二寸相片2张。附件3: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集市文明经营守则1、创业集市经营项目的每个学生都必须积极参加相关创业培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做到照章经营,依法经营,并服从宿州学院大学生创业俱乐部的管理。2、礼貌热情待客,文明经营,不与顾客吵闹喧哗。3、着装朴素大方,夏天不穿拖鞋或穿背心营业。4、严禁倒卖国家限制自由买卖的物品,如走私物品、文物、毒品等。严禁经营学校限制买卖的物品、食品等。5、严禁推销冒牌、冒用优质、伪造许可证标志、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或以假充真、以旧换新的商品,严禁坑害消费者的利益。按时缴交商品进货单复印件,自觉接受创业实践部的检查和监督。6、不许经营失效、变质等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商品。7、严禁印制、销售、传播非法出版物,如淫秽及色情出版物、封建迷信出版物(包括录音录像制品)。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