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防止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引发的金融风险及给公司和社会造成的损失,结合突发事件的新特点、新趋势,特制定本预案。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一)成立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任成员。(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1、负责统一组织和领导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研究拟定处置突发事件的措施和对策;2、负责向公司报告突发事件的发生、处置进展情况和结果;3、负责为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务保险;4、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和对外解释工作。5、负责对领导小组下设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落实;6、负责对突发事件处置后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综合材料组、处置协调组、宣传咨询组、治安后勤组等小组组成。1、综合材料组由综合管理部牵头,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处置突发事件作出的各项决策指示,负责受理突发事件,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日常办公和材料报送等工作;2、处置协调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不同由公司相关业务部室组成,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处置相应突发事件;3、宣传咨询组由综合管理部、法律顾问等组成,负责接待和处理突发事件中群体上访工作,负责进行宣传解释及舆论引导;4、治安后勤组由综合管理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组成,负责维持秩序、治安管理及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二、突发事件的情形及处置原则(一)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因自然的、社会的因素或行为导致不能正常运营,或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的事件。具体情形为:1、因突发性贷款损失造成我公司资金头寸不足,引发的运营风险事件;2、因计算机病毒或犯罪引发的计算机网络破坏影响我公司计算机不能正常运行的事件;3、因自然灾害影响我公司不能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正常服务的安全事故事件;4、因非法大规模集资、非法设立机构及违规经营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5、因暴力或盗窃等犯罪行为影响我公司不能正常工作及造成资金、财产损失的安全事件;6、其他可能引起我公司不能正常运营的突发事件。(二)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是:统一领导、及早预警、分级负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三)处置突发事件实行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处置责任制。三、实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一)当我公司发生突发事件后,发生事件的部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报告;(二)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摸清突发事件情况,明确责任人,在2小时内向开封市委市政府、开封银监分局、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报告并听从指示,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四、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积极采取处置措施(一)因突发性贷款损失造成我公司资金头寸不足,引发的运营风险事件。领导小组接报后应立即启动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预案,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开封市委市政府、开封银监分局、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报告并听从指示,及时、妥善处置运营风险事件。1、报告的内容最少包括:发生突发性风险的时间、地点、原因、目前状况、资产负债和头寸状况、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2、加强正面宣传,消除误解。可采取印制公告张贴于公司,有关领导发表讲话,工作人员现场讲解、疏导,新闻媒体正面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严防风险扩散和蔓延。3、准备头寸,保证运营资金。在发生运营风险事件期间,我公司要进一步做好每日头寸测算工作,必要时积极向银行申请贷款和动用存款准备金,确保资金流动率。5、积极提请政府和银监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协同作战,维护稳定。提请政府要求贷款企业和个人落实还款措施,以减轻资金压力。6、及时反馈信息,上下畅通,使上级部门能及时了解工作进程,及时指导化险工作。(二)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网络不能正常运行的突发事件,公司科技部门在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及时组织科技人员,启动备份,解决问题,恢复营业,领导小组视事件严重程度报开封银监分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三)因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我公司不能正常营运的事件,领导小组接报后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抢救,必要时向地方专业抢险组织、处置机构请示援助,同时报告开封银监分局处置突发事件小组。(四)因暴力或抢劫等犯罪行为引发的我公司不能正常营运的事件,领导小组接报后及时组织人员赶往事发地点,保护现场,及时报案,并报告开封银监分局处置突发事件小组。五、做好日常防范工作,有效控制风险(一)做好资金头寸工作,及时预警流动性风险为有效预防流动性风险,我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资金头寸的测算工作,按日、按周、按季向领导小组报告资金头寸情况。根据资金情况,在出现支付困难时及时向开封有关方面报告,及时预警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二)加强防范,及时预警我公司要密切关注日常工作中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苗头,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将突发事件消灭于萌芽之中。一是高度关注改革攻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纠正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道德风险。二是关注内部信息传递状况,及时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加强教育,防止谣言从内部产生和扩散。三是密切关注高管人员的日常行为,董事会和监事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高管层日常行为的监督,防止其利用职权转移资金。发现高管人员有侵占、挪用或刻意转移资金以及出逃的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向政府、公安、银行监管等部门报告。六、加强正面宣传,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根据每年度宣传方案,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丰富宣传方式,建立与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银监局、人行、报社及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联系,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我公司的认知度和信任度,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为我公司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加强对各类媒体信息的“扫描”,及时发现失实、失真的报道,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利影响,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七、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突发事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严重和责任大小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对突发事件不重视,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态扩大或风险蔓延的;(二)违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突发事件隐瞒、迟报、漏报、谎报,影响处置工作正确决策的;(三)发生突发事件后,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造成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的;(四)突发事件后,没有在要求的时间内向公司报送的;(五)不服从公司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行动迟缓或防范、处置不力,工作失职、渎职的;(六)进行误导宣传以及散布虚假信息,恶意夸大风险的单位或个人;(七)未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造成泄密、失密直接导致风险加剧的;(八)公司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或开封银监分局认定的应追究责任的其他行为。八、做好善后工作(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人员总结经验教训,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分析事件造成的滞后影响,并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尽快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三)密切关注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经验情况的变化,严防突发事件和风险出现反复,九、联系电话:0378-288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