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为严格执行防火值班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泰山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规定:一、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领导带班,负责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领导,办公室主任协助带班领导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二、值班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时限要求坚守岗位,不允许脱岗、空岗或随意替岗。经带班领导或办公室主任调度核实,连续脱岗20分钟者视为空岗。三、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要定时或不定时调度,抽查各值班点人员在位及安全工作情况。一般情况下,白班每天至少全面调度三次,夜间值班至少全面调度两次,特殊情况随时调度、抽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纪录要求详实、规范,字迹工整。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通报值班情况,并按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五、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安全工作情况,正常情况下,白天要汇报两次,夜班在22:00—22:30期间汇报一次。带班领导要督察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并根据安全情况调度安排当日安全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六、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各类通讯器材和联络方法,熟悉辖区内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况,掌握防火预案并具备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能力。七、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值班室内聚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禁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值班室电话系安全专用电话,禁止无关人员随意使用。八、凡在上岗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造成空岗、脱岗的给予一次罚款300元处罚。因上述原因造成报警、出警不及时或不能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酿成损失的加重处罚,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