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美华印务有限公司涉密人员管理办法美华保字〔2014〕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涉外人员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中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在公司的生产、试验、经营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中,掌握、知悉、管理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以及脱离涉密岗位仍在脱密期以内的人员。第三条根据《涉密防伪票据证书印制单位保密标准》的要求,公司对涉密人员实行涉密等级管理,涉密等级依据公司拟承担生产任务等级而定。第四条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实行脱离期管理,对脱密期内的涉密人员仍应按其所属的涉密等级进行管理。第二章密级界定第五条涉密岗位是指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设立,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类工作岗位。涉密岗位根据公司现有工作岗位类别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实际情况界定为涉密管理岗位、涉密生产岗位和涉密其它岗位三类。第六条涉密岗位界定根据本公司拟承担涉密防伪票据证书印制的乙级资质保密标准,公司涉密管理岗位人员接触到较多的涉密事项作为重要涉密人员,其余的涉密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第七条公司各部门按照本办法明确的涉密岗位等级界定原则和具体范围,对本部门涉密岗位等级做出初步界定,填写《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审查审定表》(见附件1),提出申请,报送公司保密办。第八条公司保密办和行政管理部,依据涉密人员接触的公司根据秘密事项接触、执行的程度,对涉密人员等级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第九条同时担负两个以上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依据所担负岗位中涉密等级最高的岗位界定。第十条涉密人员因涉密岗位发生变动,其涉密等级也应随之变更,并按照涉密等级界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填报《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变更审批表》(见附件2)。第三章涉密人员资格审查第十一条凡是进入涉密岗位、从事涉密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先审查、后使用”的原则,各部门依据涉密人员的岗位提出涉密人员名单,并填写《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审定表》(见附件1),并对涉密人员岗前保密教育,经公司保密办初审后,报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任何人员未经涉密资格审查,不得从事涉密岗位的工作。第十二条对涉密人员资格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交往等情况。第十三条涉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须是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忠诚可靠,历史和境外亲友关系清楚;(四)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各种不良嗜好;(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违规纪律。第十四条新进入涉密岗位的涉密人员在进入涉密岗位之前须经过资格审查,并对其进行入岗前保密教育培训。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涉密人员岗位和涉密等级审定后,涉密人员所在部门要及时告知本人,并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公司于涉密人员同时签订在岗部门承诺书(见附件3)和保密协议书(见附件4)。第十六章涉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据相关法规,掌握、知悉、管理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相关等级国家秘密的权利;(二)参加与本职工工作有关的相应等级涉密会议、科技交流、展览等涉密活动的权利;(三)进入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相应等级涉密场所的权利;(四)按照公司保密管理办法,享有相应等级的涉密人员保密补贴;(五)涉密人员应享有的其它法定权利。第十七条涉密人员须承担下列义务:(一)保守国家秘密,不以任何形式泄露所掌握、知悉、管理的国家秘密;(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司制定颁发的各项保密制度、规定,严格遵守和履行《涉密人员行为“十不准”》;(三)自觉接受公司各级保密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四)学习保密知识,提高保密技能,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保密教育、培训;(五)发现失、泄密隐患和发生泄密事件,立即向公司保密管理部门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第五章涉密人员管理第十八条涉密人员在岗期间,其所在部门要加强管理,对其政治态度、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定期进行考察,有针对性地进行保密教育,并要求涉密人员进行每月自查,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要及时调理,并报告公司保密办。第十九条公司保密部门要按照《保密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在岗涉密人员培训,确保涉密人员知悉其必须承担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熟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保密管理制度;掌握与其工作相关的保密知识和技能。第二十条公司保密办根据涉密人员汇总情况,将公司涉密人员名单提交到温州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第二十一条重要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出境的须按公司规定执行审查审批手续《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表》(见附件5),对涉密人员进行出国(境)前保密教育完成《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前谈话教育记录表》(见附件12),履行保密提醒手续,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见附件6)第二十二条涉密人员及脱密期未满的人员因私出国、出境的,须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办审批。并履行保密提醒手续。第二十三条涉密人员因调离涉密岗位转入非涉密岗位、调出公司、退休,以及涉密人员所在的涉密岗位变更为非涉密岗位、担负的临时涉密工作结束不再承担涉密任务等原因脱离涉密岗位,应根据其涉密等级办理相关脱密手续,明确相应的脱密期限,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脱离涉密岗位的人员在托密期限内能够继续履行有关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并对担负涉密工作期间掌握、知悉、管理的国家秘密继续承担相应的保密管理责任。第二十四条涉密人员的脱密期限根据其涉密等级和所承担涉密任务的保密需要综合确定:重要涉密人员脱密期限为1-2年,一般涉密人员脱密期限为半年。脱密期起始时间自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算。脱密期限结束,脱密期自行解除。第二十五条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时,应清退其保管和使用的涉密载体及相关物品;未经批准,严禁私自销毁或其他处理。第二十六条重要涉密人员在脱离涉密岗位后三年内不得在国(境)外驻华机构和组织以及外资企业工作。第二十七条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脱密期手续:(一)拟脱离涉密岗位的涉密人员填写《公司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审批表》(见附件10),并报公司保密办履行审批程序;(二)经公司领导提出意见,保密办公室和保密办核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公司保密办负责告知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仍须履行的保密义务及责任,签署《公司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见附件8);(三)脱密涉密岗位的人员,持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公司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审批表》和已签署的《公司涉密人员离岗保密承诺书》到公司保密办办理相应手续,执行脱密期管理措施。第二十八条涉密人员脱离岗位后,按以下办法进行管理:(一)涉密人员有公司内部涉密岗位调至非涉密岗位的,在接收部门履行脱密期。公司保密办下达《公司涉密人员脱密期通知书》(见附件9),由接收部门做好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工作;(二)涉密人员调离公司,在脱密期内应电话联系确定其工作单位和生活地点,并做好登记《涉密人员脱密期联系登记表》(见附件10)。(三)重要涉密人员调动工作到另外涉密资质企业单位,应向新的单位表明涉密人员身份,公司应向新的单位发送《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委托书》(见附件11)。(四)重要涉密人员调离公司,调往私营单位、三资企业、外资企业的应先调离涉密岗位,在公司原单位内履行脱密期,脱密期满后,方可办理离开;(五)涉密人员退休,由其所在部门和公司保密办、保密办公室共同负责做好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工作。第二十九条涉密人员在脱密期期间,必须遵守各级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担负涉密工作期间掌握、知悉、管理的国家秘密继续承担相应保密责任,并禁止以任何形式再次接触由公司管理的国家秘密。脱密期结束后,涉密人员资格解除,但仍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第六章奖惩第三十条涉密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掌握相关的保密知识;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主动接受保密检查和指导;应熟悉工作业务范围内的保密责任和国家秘密事项,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如发现失、泄密问题或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规章制度事件,应如实向公司保密办报告情况。第三十一条对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保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在保密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涉密人员,按照公司《保密工作考核与奖惩管理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三十二条对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保密规章制度的涉密人员,公司要给予批评教育。对违规操作,发生失、泄密问题或酿成失泄密案件的涉密人员,将根据发生失、泄密问题的严重程度,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涉密人员擅自脱离涉密岗位,或拒绝办理脱密期手续和履行脱密期义务,将视情节由公司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造成失、泄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七章考核与保密补贴发放第三十四条公司依据“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在涉密人员认真执行保密规章制度,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保密补贴按照“以岗定密、按岗补贴、考核发放”的原则发放,具体参考公司《保密工作考核与奖惩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涉密人员保密补贴标准,依据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而定,公司一般涉密人员补贴每人每月10员人民币,重要涉密人员补贴每人每月30员人民币。第三十六条涉密人员保密补贴由财务部每月与工资一并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第三十七条涉密人员保密补贴自涉密人员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进入涉密岗位的当月开始发放,至调离涉密岗位签订脱密期协议的当月停发。第三十八条涉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的,按新岗位涉密等级重新确定保密补贴标准,并自岗位变动的当月起执行新标准。第三十九条涉密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是情节给予扣发或停发保密补贴。第四十条因工作需要临时聘用、借用在非涉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视同公司内涉密人员。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有以下附件:(一)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审定表(二)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变更审批表(三)保密承诺书(在岗人员)(四)保密协议书(在岗人员)(五)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表(六)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保密承诺书(七)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审批表(八)保密承诺书(离岗人员)(九)涉密人员脱密期通知书(十)涉密人员脱密期联系登记表(十一)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委托书(十二)《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前谈话教育记录表》附件是本办法的组成部分。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杭州市美华印务有限公司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审定表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籍贯工作职务工作年限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现实表现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其他单位无兼职□工作表现良好□合格□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含海外)姓名与本人关系政治面貌工作单位(涉外应标明国别与所在机构名称)涉密事项涉密等级部门意见管理岗□生产岗□其它岗□经审查拟同意为是□重要□一般涉密人员。签字(盖章)年月日保密办审查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附件2杭州市美华印务有限公司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变更审批表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职务(职称)参加工作时间进入涉密岗位时间身份证号码电话之前涉密岗位类型涉密管理岗□涉密生产岗□涉密其它岗□涉密等级核心□重要□一般□调整涉密岗位原因调整后涉密岗位类型涉密管理岗□涉密生产岗□涉密其它岗□涉密等级核心□重要□一般□部门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保密办公室(人事)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保密办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附件3编号:杭州市美华印务有限公司涉密人员在岗保密承诺书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郑重承诺: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二、不提供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