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制度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创建清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是每位员工的责任。第二条各部门办公场所,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垃圾、污垢或碎屑。第三条各部门办公场所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第四条各部门办公场所内,严禁随地吐痰。第五条每周五下班前应进行一次大扫除。第六条洗手间、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第七条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第八条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灰尘、粉末,应做如下处理: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有害物质的产生。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有害物质的散发。3.在产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第九条凡处理有毒物或高温物体的工作或从事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从事以上工作的员工,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妥善保管。第十条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按下列的规定:1.各工作部门需有充分的光线。2.光线需有适宜的分布。3.光线需防止眩目及闪动。第十一条各工作场所的窗户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需有适度的光线。第十二条各工作场所须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根据不同季节予以调节。第十三条各工作场所需充分使空气流通。第十四条垃圾、废弃物、污物等的清理,应符合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指定的范围内。第十五条公司设置常用药品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以便于员工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