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交通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原则为积极应对全市交通系统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对突发重大事故危害的监控能力,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与指挥,分级负责与管理,职责明确与规范,依靠区域与科学,协同组织与处罚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确保应急处置和预警预防工作,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及财产损失,保证交通正常运行以及在应对交通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1.2.1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与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决定》。21.2.2依据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与规章《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江苏省渡口管理条例》、《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由XX市交通系统《全市内河交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市公路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市公路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重大事故应急及防范预案》、《全市旅客运输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市港口码头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市内河航道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市长江汽渡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市交通办公大楼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九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相配套的交通系统各级应急救援预案组成,适用于全市交通系统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内河交通、公路管理、公路建设工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旅客运输、客运车站、港口码头、内河航道、长江汽渡和交通办公大楼等造成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或重伤10人(含)以上事故、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等影响较大、后果严重的重大事故及部、省、市规定的其他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第二章主要应急任务32.1内河交通重大事故事故类别:一次死亡(或失踪)3人(含)以上或重伤10人(含)以上的内河交通重大事故;重大水域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主要应急任务:应急处置内河交通重大事故灾害;预警预控内河交通重大事故的发生;内河交通重大事故航段的水上交通管制;组织周边人员和船舶的疏散;内河交通重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保证及恢复内河交通能力。2.2公路重大事故事故类别:市公路系统的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或重伤10人(含)以上的重大事故;路桥损毁等重大事故;施工现场重大事故;收费站重大事故。主要应急任务:预警预控公路重大事故的发生;对公路、桥梁等设施进行恢复与重建,保证与恢复公路交通能力;公路路政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公路养护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收费站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2.3交通公路建设工程重大事故事故类别:交通公路建设工程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或重伤10人(含)以上的重大事故;房屋设施倒塌重大事故;工程爆炸意外重大事故;路桥损毁重大事故;高空吊装4意外重大事故。主要应急任务:预警预控交通公路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的发生;房屋设施倒塌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塌方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程爆炸意外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路桥损毁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高空吊装意外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2.4道路危货运输重大事故事故类别:在本市辖区内发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重大事故;本市货运车辆在外地发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重大事故。主要应急任务: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公安等相关部门抢救受害人员和周边群众,及时撤离危险区域或转移物资、设备等,参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2.5旅客运输重大事故事故类别:在本市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或重伤10人(含)以上的重大旅客运输事故;本市客运车辆在外地发生的旅客运输重大事故;客运车站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主要应急任务:加强旅客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本市从事旅客运输企业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公安等相关部门抢救伤员和周边群众及时撤离危险区域或转5移物资、设备等;参与旅客运输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2.6港口码头重大事故事故类别:港口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或重伤10人(含)以上的港口作业重大事故;港口码头火灾、爆炸重大事故;港口码头危险货物泄漏、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主要应急任务:预警预控港辖区内港口作业重大事故的发生;港口码头火灾、爆炸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港口码头危险货物泄漏、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2.7内河航道重大事故事故类别:因管理不善造成48小时以上的等级航道堵塞事故;因船闸运行管理不当或自然因素造成48小时以上船闸堵塞事故。主要应急任务:预警预控48小时以上航道、船闸堵塞事故发生;保障内河航道、船闸的畅通;内河航道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2.8长江汽渡重大事故事故类别:发生在长江汽渡一次死亡(含失踪)3人(含)以上或重伤10人(含)以上的重大事故;船舶碰撞重大事故;车辆滑江重大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主要应急任务:预警预控发生在长江汽渡重大事故的发生;船舶碰撞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车辆滑江重大事故应急6救援;危险化学品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2.9交通办公大楼突发重大事故事故类别:火灾重大事故、锅炉爆炸重大事故;人员中毒重大事故;水淹设备重大事故。主要应急任务:预警预控发生在XX交通大厦人员伤亡重大事故的发生;火灾、爆炸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人员中毒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水淹设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第三章应急救援体系与职责73.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3.2应急组织指挥机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副总指挥:各分管副局长指挥中心办公室现场救援处置组后勤保障组救护善后组警戒保卫组专家支持组泰兴市内河交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泰兴市公路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泰兴市公路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泰兴市道路危化运输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泰兴市旅客运输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泰兴市港口码头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泰兴市内河航道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泰兴市长江汽渡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泰兴市交通办公大楼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3.2.1成立XX市交通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现场救援处置组、后勤保障组、救护善后组、警戒保卫组、专家支持组。总指挥:局主要负责人。副总指挥:各分管副局长。成员:市交通局机关各职能科处室和所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3.2.2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安全科负责人任主任。3.2.3现场救援处置组设在九大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指挥长任组长。3.2.4后勤保障组设在运管处,运管处负责人任组长。3.2.5救护善后组设在系统工会,工会主席任组长。3.2.6警戒保卫组设在局纪委(监察室),纪委(监察室)负责人任组长。3.2.7专家支持组设在局安全科,安全科负责人任组长。3.3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职责3.3.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应急救援制度的建立,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负责对外联系、对内协调;研究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措施;在各类重大事故发生时,指挥应9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全面负责事故的救援指挥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救援,决定应急救援行动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应急响应期间事故现场指挥部的组建,任命现场总指挥。3.3.2指挥中心办公室在指挥中心的领导下,负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重大事故伤亡、损失情况等信息,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情况;负责对外与地方政府、安监、公安、检察、总工会、劳动、环保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对内组织九大应急救援指挥部及事故单位单位应急救援工作;及时了解、汇总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统一收集、上报和发布事故新闻通稿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信息;组织协调指挥中心各工作组工作,召开指挥中心工作会议;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配合上级部门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结合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与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办理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事务。3.3.3现场救援处置组负责重大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查明事故的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的后果,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并报指挥中心确定;组织有关人员实施经指挥中心确定的抢险救灾方案;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3.3.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处置人员、物资的调动、供应和运输;负责救援资金的落实。103.3.5救护善后组负责协调联系医疗、卫生和环保部门对事故中的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事故现场的卫生保障和事故周边大气、水环境监测等环保控制工作;负责事故中死者的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等工作,控制事故的不良影响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工作。3.3.6警戒保卫组负责提供水陆交通、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控制,协助公安、武警等部门做好重大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3.3.7专家支持组负责设立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工程建设、港口码头和危险化学品专家库,掌握专家动态,定期调整专家组成员;召开专家组会议,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组织重大事故的技术调查、快速评估损失及影响,分析原因,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决策提供理论和专业依据。第四章应急响应114.1应急救援紧急处置流程图4.2事故报告发生重大事故现场自救现场保护事故报告有关救援单位安监部门7760021上级交通主管部门6881996指挥中心及其办公室7726213(白天)7726240(晚上)交通服务热线96196水上搜救电话123956公安报警电话110医疗救护电话120救援处置专家支持警戒保卫救护善后后勤保障事故现场社会救助医疗救护紧急疏散现场急救物资供应善后处理新闻报道消防报警电话119124.2.1报告程序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相关单位应按事故上报规定和行业事故上报制度,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指挥中心及其办公室,同时向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4.2.2书面报告内容1、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重大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重大事故现场气象信息;4、重大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重大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危险;6、当前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施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8、重大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4.2.3报告时限及要求任何事故不准迟报、谎报、瞒报,事故快报时间为接报1小时之内;书面报告4小时之内(外省市24小时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及外籍人员死亡的重大事故,要在2小时内作出书面报告。4.3现场保护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相关单位及现场人员应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财产,同时严格保护事故13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水陆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证时,应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及时、如实提供给事故调查单位和人员。4.4指挥和协调重大事故发生后,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现场抢救的单位和人员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本着“先救人员、后保物资”的原则,及时、科学和有序地开展现场救援工作。4.5紧急处置内河交通、公路管理、交通工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旅客运输、港口码头、内河航道、长江汽渡和交通办公大楼事故的紧急处置详见九大应急救援预案。4.6社会力量的动员和参与重大事故发生后,需要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时,由现场救援处置组征调社会单位的车辆、船舶、人员与救援物资等紧急救助。4.7救护人员防护现场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特别是针对危险化学品泄漏、水上事故搜救、火灾爆炸、陆上大型设备的现场起吊等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