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小园3A号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小园3A号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法人代表陈卫东联系人张小龙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院建委大院(原人保大厦)联系电话15810948324传真69820206邮政编码102300建设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小园村立项审批部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京发改[2014]2166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房地产业70占地面积(平方米)35611.41绿化面积(平方米)6925总投资(万元)36774其中:环保投资(万元)55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50%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4年5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位于门头沟城核心区,占地面积695公顷,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城子大街、南至山脚,西至圈门、北至九龙路。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是旧城、旧矿、城中村相互交织的复杂区域,该区域以低矮破旧的平房为主,基础设施严重滞后。门头沟采空棚户区是北京市首批棚户区改造试点之一,也是门头沟区建区以来最大的一次搬迁改造工程。原计划自2009年起用3年的时间完成采空棚户区拆迁改造和安置房建设工作。随着采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稳步推进,原定开发周期、拆迁规模、拆迁政策、安置房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已发生较大变化,原计划安置房面积已不能满足现阶段采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门头沟区政府申请增加采空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建设及投资规模的请示》(京建文[2012]37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文批办单2(北京市人民政府办文第20674号),原则同意门头沟区政府提出的增加100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规模,新增安置房必须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居民,安置居民后如有剩余房源由全市统一调配。依据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提供的新增安置房项目方案,新增加的100万平方米安置房共涉及8个项目,“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小园3A号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为新增的8个安置房项目之一。北京市发改委出具了关于本项目核准的批复(附件1),属于北京市政府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通表见附件2)。受北京市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的委托(委托书见附件3),我公司承担《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小园3A号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技术人员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编制完成了《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小园3A号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交建设单位报请北京市门头沟环境保护局审批。本项目配套公建中的商业服务建筑面积为1026.37m2,项目仅承担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房屋建设。根据相关规定,项目建成后,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方须按要求另行办理环评手续。二、工程概况1、项目位置及周边环境状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小园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了本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附件4)。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滨河路南延及地铁S1线矿务局站,南至平安路,西至上园路南延,北至北京格兰中创液压泵有限公司南侧。项目东侧为滨河路南延及地铁S1线矿务局站,隔路为北京精雕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南侧为平安路,隔路为3B地块回迁安置房;项目西侧为上园路南延,隔路为北京精雕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北侧为北京长宏建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格兰中创液压泵有限公司。本项目于2014年12月5日取得了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门头沟分局《关于门头沟采空棚户区改造小园3A号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方案规划意见的复函》(规门函[2014]147号)(见附件5)。地理位置见图1,项目外环境关系见图2,周边环境现状照片见图3。3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图2周边关系示意图项目西侧上园路南延项目西侧精雕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南侧平安路项目南侧3B地块定向安置房N4项目东侧S1线矿务局站项目东侧精雕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北侧长宏建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北侧格兰中创液压泵有限公司图3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照片2、主要建设内容规模根据《关于门头沟采空棚户区改造小园3A号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方案规划意见的复函》(规门函[2014]147号)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门头沟分局下发的“规门(2014)第10号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附件6)及附图。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5611.41m2,其中:建设用地(MC17-076)面积23083.43m2,代征绿化用地(MC17-074)面积1822.72m2,代征道路用地面积约10719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6740.1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464m2(含居住、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地下建筑面积29276.16m2(含地下车库、自行车库、配电室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住宅楼、2栋公共服务设施楼(主要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卫生服务站、商业及其他配套公建用房)、变电室和换热站用房、地下车库等。其中,地上建设内容为:4栋住宅楼(1#楼~4#楼),建筑面积63729.95m2;1栋商业楼(1#公建楼),建筑面积756.12m2;1栋公共服务设施楼(2#公建楼),建筑面积2679.95m2,符合5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的相关要求(2013(门)选字0004号)(附件7)。MC18-076地块的建设内容见表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指标表见表3,平面布置图见图4。表1MC17-076地块的建设内容一览表类别建筑编号建筑性质高度(m)层数建筑面积(m2)地上地下合计住宅1#楼住宅60.15/11.6521/-3F13266.891952.4115219.32#楼住宅76.95/11.8527/-3F19060.82090.3721151.173#楼住宅79.75/11.8528/-3F15685.441747.7217433.164#楼住宅79.75/11.8528/-3F15716.821894.3717611.19公建1#楼商业6.00/5.551/-1F756.12865.871621.992#楼商业1270.250270.252#楼公共服务设施13.35/11.43/-1F2679.951202.653882.6车库3.5/11.41/-2F56.1518530.3618586.51各种室外出口等//241.83992.411234.24合计6746429276.1696740.16表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单位数量总用地面积m235611.41其中建设用地(MC17-076)面积m223083.43代征绿化用地(MC17-074)面积m21822.72代征道路用地面积m210705.26总建筑面积m296740.1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267464.00其中住宅面积m263729.95配套面积m23436.07其他m2297.98地下建筑面积m229276.16其中地下车库面积m218530.36其他面积m210745.8容积率m22.92建筑密度%29.39绿地率%30.006绿地面积m26925.03建筑高度m79.75机动车位辆507其中地下辆19地上辆488居住总户数户968总人口人2710表3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指标表项目综合设置规模(m2)设置位置医疗卫生社区卫生服务站103.582#公建内一层文化教育文体活动站1007.452#公建内二、三层综合文体活动场地20002#公建西侧场地商业服务商业服务1026.37756.12m2设置在1#公建内,270.25m2设置在2#公建内一层社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用房142.62#公建内一层社区居民委员会207.832#公建内二层社区服务中心207.822#公建内二层警务工作室10.262#公建内一层市政公用配电室400.372#公建内一层,独立设置换热站287.852#公建内一层垃圾分类投放站60室外,6-8m2/100户,共十处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43.9地下车库本项目配套建设103.58m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与建设规划》的通知”(京卫妇社字[2006]2号)中“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指出“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补充和中心业务的延伸,都应该能够承担及完成“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但由于预防保健中免疫预防接种工作对于用房面积、设施设备等有特殊要求,因此,除A类社区卫生站在具备了上述工作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承担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指导及全部预防保健工作外,暂不具备上述工作条件的A类社区卫生站、以及B类、C类社区卫生站,原则上只承担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指导及预防保健的咨询等工作内容。”京卫妇社字[2006]2号文中规定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面积为:7(1)A类社区卫生服务站总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350平方米;(2)B类社区卫生服务站总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250平方来;(3)C类社区卫生服务站总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本项目配套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2#公建一层,建筑面积103.58m2,小于C类社区卫生服务站总业务用房建筑面积,根据京卫妇社字[2006]2号文的规定,原则上只承担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指导及预防保健的咨询等工作内容。3、市政条件(1)给水本项目供水由市政供水系统提供,新鲜水用量约为9.72万m3/a,中水用量约为2.76万m3/a。a.生活用水沿地块西侧规划的上园路南延建设DN300供水干线,为本项目供水。b.中水本项目中水来自门头沟区再生水厂。规划沿规划的上园路南延建设DN200中水管与外网连通,为本项目提供市政中水。(2)排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区雨水排除属于永定河流域范围,沿项目周边规划路敷设雨水管道,最终流入永定河。本项目外排污水接入规划上园路南延中段自南向北铺设500mm污水管道,经现状永安路(规划称北京锅炉厂南路西延)污水管(5001600),接入现状西苑路污水管,进入门头沟区第二再生水厂处理后,终入永定河。污水排放管线示意图见图5。(3)燃气本项目燃气来自北京华油联合燃气开发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沿规划的规划上园路南延建设DN200燃气管线与外网连通,本项目提供天然气。本项目天然气用量22.32万Nm3/a,主要为居民日常生活使用。(4)供暖、制冷冬季供暖采用市政集中供暖,沿地块西侧规划的上园路南延建设DN150的热力管线为本项目供热。热源来源于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在地块范围内建设换热站。夏季制冷采用单体空调。8(5)供电本项目从用电从规划的上园路南延电力管道引入,小区内设置一处配电室。(6)交通项目东侧规划的滨河路南延为城市主干道,南侧为规划平安路为城市支路,西侧规划的上园路南延为城市支路,目前均未实现规划。地铁S1线是一条中低速磁悬浮轨道线,该线路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和石景山区,起于门头沟区石门营站,止于石景山区苹果园交通枢纽。工程全长10.16km,全部为高架线。工程选用磁浮列车,设计最高行车速度为100km/h,地铁S1线矿务局站位于本项目地块东侧,矿务局站长90m,宽度21.6m,主体建筑面积4900m2,S1线全线高架。本项目住宅距轨道边线的最近距离为18.93m。根据本项目交评单位提供的周边交通基础资料,各道路的具体情况见表4和图5。表4项目周边主要道路交通情况道路名称道路等级与本项目的相对位置红线宽度(m)机动车道数(双向)设计时速(km/h)是否实现规划滨河路南延主干道东侧60660否平安路支路南侧20240否上园路南延支路西侧20240否S1线/东侧//100否现状再生水厂北第二再生水厂现状污水管线规划污水管线本项目西苑路9图5本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和污水排除情况示意图4、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