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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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推荐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推荐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情况总结【第一篇】按照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劳社发〔2008〕50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根据黑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以及上级社保局的指示,现将**农场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农场位于小兴安岭南麓,现有耕地24万亩,总数人口7000人,职工总数2116人,参保职工1922人,离退休人员476人。社保分局共有工作人员5人,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大额医疗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总局、分局社保局当年下达社会保险基金收缴计划及操作规程中的工作目标,为实现“两个确保”,以抓收缴、保发放、强内控、重服务为重点。几年来,**社保分局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农场的支持下,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每年都能全额完成总局、分局下达的企业及个人社会保险基金收缴计划;超额完成扩面任务;真正实现了医药费支付、离退休费等发放不欠一天,不差一人,不欠一分的工作目标。二、自查自纠情况**社保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通过自查没有发现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等违规问题。(一)、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时征缴,缴费基数完全按照农垦总局的规定执行;每天做到收入及时入账,业务收缴与财务收缴必须一致;认真执行程序中规定的征缴政策,在各种审批、发放和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足额收缴。(二)、认真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离退休费发放、医药费报销等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执行;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加强管理,保障职工群众利益不受损失;及时结算医疗费用;没有截留、挤占、欺诈、套取、骗取等社保基金问题。(三)、按照规定开设银行账户、认真进行资金和会计核算,经常与银行开户的各项基金进行核对,核对结果社保与银行数据一致,这样即起到了相互监督又相互制约的作用,认真进行个人账户的分配,个人账户记录准确、及时、完整,做到不差一分。(四)、每天收到的社保基金都能按规定送存银行,保障基金安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按照程序进行操作,没有用社保基金进行违规及投资等现象,没有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按照上级社保对基金管理的要求,各项基金实行专户管理,没有相互之间进行串户、挪用现象,并对各项社保基金、基金收入、支出和专户进行详细的检查,各项基金统计报表和财务决算完全一致,增强社保基金安全意识。三、下部工作打算(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社会保险基金是关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民心工程,是减轻家庭及子女的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总局、分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操作规程,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更好的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规范内部管理,防止欺诈骗保,严禁挤占挪用,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要常抓不懈。(三)、严格管理职能,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要在上级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和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缴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足额收缴和各项待遇的支付。严格操作规程,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建立健全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提高职工参保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社保局2009年4月28日某市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报告【第二篇】2011年某市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报告审计组:根据迪庆州民政局转发的《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审计迪庆州社会保障资金的通知》(云审经通[2012]1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落实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情况(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我县自2000年开始,全面启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长期的努力和实践,城市居民低保工作有了较大发展,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形成了较完备的管理工作机制,保障标准逐年提高,月保障标准从180元提高到了279元。保障对象由原来的主要保障城市“三无”对象,扩展到符合条件的的所有非农业户口居民,覆盖下岗、失业等所有低收入家庭。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07年起,我县全面启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原来的农村特困救助整体过渡到新的农村低保救助,按照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保障人数从2007年的42805人增加到2011年的50005人,基本建立起一张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网络。(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城乡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工作的一项重要的辅助政策,是有效降低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措施。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我县逐步修订和完善了《维西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按照“扶贫帮困、分类施救”的指导思想,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作为救助的重点,逐步实现了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保”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对接,三种对象负担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全部由民政支付。(三)农村五保供养。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相关规定,我县五保供养主要采取以集体供养为主,国家给予适当补助的方式,使他们的生活基本上得到保障。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目前标准为287元/月;散居五保供养标准提升至现在的1440元/年,全部实行银行打卡社会化发放,所有五保对象都纳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额补助。(四)自然灾害救助。我县救灾救济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和临时生活救助;把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与低保制度、五保制度衔接起来,把受灾困难群众的冬春生活安排与元旦、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结合起来。恢复重建工作,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采取自建为主,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区分受灾群众的具体情况,给予分类救助并逐步与防灾减灾工作相衔接。1、广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我县地处高寒贫困山区,干旱、洪涝、冰雹、霜冻雪灾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连年不断,民房火灾时有发生。每逢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深入灾区第一线开展抢险救灾、查灾核报,并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大力配合下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及时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社会力量募捐救助活动,多渠道、多形式解决灾民的吃、穿、住、医困难,确保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2、完善住房救助制度,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有效开展。(1)实施住房救助制度。减免农业税以来,我局累计对全县农户住房实行统保,每户保额为:一类区5000元;二类区4000元;三类区3000元。在保障险期限内,民房因灾造成毁损或局部毁损的,保险公司均按约定给予了赔偿。(2)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十一五”期间,我县因雪灾、火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倒房的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繁重。其中较为严重的有叶枝镇瓦口村民小组山休滑坡、白济汛乡永安村洛佐洛民房火灾、叶枝新化特大民房火灾和攀天阁乡工农村泥石流等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我局在灾后及时下达了民房恢复重建资金,帮助灾民重建家园,社会反响良好。二、社会保障资金收支情况(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05年收入116万元,支出万元;2006年收入151万元,支出万元;2007年收入2397920元,支出2665696元;2008年收入4177000元,支出3784406元;2009年收入6207850元,支出5215267元;2010年收入5914000元,支出5919926元;2011年收入7455800元,支出1256788元。(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08年收入21194700元,支出20438960元;2009年收入40916642元,支出32505720元;2010年收入39085550元,支出39849150元;2011年收入58503000元,支出50069470元;(三)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05年收入2878000元,支出1656113元;2006年收入2073000元,支出元;2007年收入1370000元,支出元;2008年收入8290000元,支出元;2009年收入4700000元,支出元;2010年收入元,支出元;2011年收入4200000元,支出5120100元。(四)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05年收入35万元,支出万元;2006年支出24100元;2007年收入100万元,支出元;2008年收入1540000元,支出元;2009年收入743万元,支出元;2010年收入4794500元,支出元;2011年收入6729900元,支出元。(五)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07年收入万元,支出11300元;2008年收入万元,支出44300元;2009年收入54万元,支出88900元;2010年收入495600元,支出949110元;2011年收入650300元,支出47900元。(六)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05年收入467280元;2006年支出元;2007年收入元,支出元;2008年收入元,支出元;2009年收入1952640元,支出1952640元;2010年收入2047830元,支出2047830元;2011年收入2359880元,支出1982720元。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自查【第三篇】我县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自查自纠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我县积极落实,明确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自查自纠。一是明确检查对象和内容。对201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财务、审批评审和经办服务管理以及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二是明确责任科室。社保涉及的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科、基金管理科等科室,要求各科室仔细对照检查内容逐条自查。三是形成自查自纠报告。要求各科室对相关的内容形成自查报告,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说明。市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报告【第四篇】根据《关于督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号)要求,连日来,由我局牵头,联合财政局、审计局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等部门,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局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支付的单位共有×个,即市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和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目前,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工伤保险参保×人,生育保险参保×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参加失业保险×人,参加生育保险×人,参加工伤保险×人。医疗保险参保×人(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参保率为×%)。今年上半年,共征缴社会保险费×万元(其中,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万元、工伤保险费×万元、生育保险费×万元、失业保险费×万元,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万元、工伤保险费×万元、生育保险费×万元、失业保险费×万元,征缴医疗保险费×万元),支付各项社会保险金×万元(其中,支付企业养老保险金×万元、工伤保险金×万元、生育保险金×万元、失业保险金×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万元、失业保险金×万元、生育保险金×万元、工伤保险金×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万元)。2011年,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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