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巡察整改报告【汇集5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2022年度巡察整改报告【汇集5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巡察整改报告篇【第一篇】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由党组变为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安排部署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并迅速行动,组建班子、明确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一)完善机制,强化领导责任。收到巡察办反馈意见后,我局召开专题党委会,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党委成员抓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钟明亮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巡察组反馈的六个方面15个问题进行梳理、细化,制定了《中共威远县司法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威远县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明确“一个问题、一位牵头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二)压实责任,促进整改推进。3月15日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及建议,端正态度、虚心接受,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认真讨论,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在会上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限期整改。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不敷衍不回避,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三)严格责任,实行惩教并重。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正在整改1个,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的8个;对反馈问题涉及的干部职工批评教育16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2人,提醒谈话2人,书面检讨5人,通报批评1人。(四)完善机制,注重长效管理。局党委专题研究推进整改落实,按照措施立行立改,完善机制,持之以恒地抓实筑牢,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本着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的原则,重新修订、完善《威远县司法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威远县司法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各类制度、办法、工作职责共25项,并印下发到各股室,督促大家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落实整改措施(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1.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1)针对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的问题。2018年9月11日制定《威远县司法局对重大财务支出的监督办法》、《威远县司法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凡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一次性经费开支10000元以上按“三重一大”事项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都必须经党委(组)会集体研究决定。2018年至今,局党组已严格按要求召开党组会44次,集体研究重大项目13次。(2)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从2018年1月起党组会便采取会前充分征求各分管领导意见,形成《党组会议议程清单》,明确议题内容、提议人、参会人及列席人。二是2018年9月21日党组会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行了深入学习,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根据“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的程序,在研究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成员按照排序从最后任职的领导开始逐一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再以“一把手”末位表态方式进行,杜绝“先定调再表决”或“一言堂”现象。三是规范会议记录,按照党委会议记录要求,明确专人详细记录各项讨论发言,真实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2018年至今,局党组已严格按要求召开党组会44次,研究干部任免、岗位调整等13次,党组书记均按规定实行末位发言。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整改情况(1)针对制定方案违反相关政策问题。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2019年3月14日召开专题党委会对《威远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威远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威远县司法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涉及经费管理的政策进行了再次学习。二是局党组已于2018年6月22日研究决定,从2017年7月起停止执行过去的绩效分配方案,公证员只领取档案工资和按国家规定的补贴,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公证处3名公证员的绩效工资全部退还到公证处帐上。(2)针对绩效工资执行有偏差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局党组于2018年6月22日研究决定,从2017年7月起停止执行过去的绩效分配方案,公证员只领取档案工资和按国家规定的补贴,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公证处3名公证员已领取的绩效工资已于2018年11月21日全部退还到公证处帐上。待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有更结合基层实际、易改革实施的方案出台,再按新修订通过的改革方案发放绩效工资。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9月20日制定印发《威远县司法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会,安排部署工作;2019年3月11日制定并印发《中共威远县司法局委员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部署。二是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作为局党组重要议事内容,2018年3月8日、9月21日、10月9日、11月15日分别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并传达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会议精神,并利用中心组学习会、职工大会、“三会一课”等途径,进一步抓好传达贯彻。(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4.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省、市、县意识形态会议精神的学习和专题讨论,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专题研究。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制定了《威远县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则》,突出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及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细化责任清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整合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办公室专人负责“威远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工作动态的推送和发布,自整改以来共发布10条。5.关于“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委(扩大)会议上,对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各级会议精神不深入问题进行了通报,将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各大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学习,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的范畴,提高思想认识,务必将工作落细落实。二是要求办公室加强会议学习部署。三是对局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教育,要求加强对工作职责的学习,深刻反省,以此为戒,在以后的会议传达贯彻和学习教育中端正态度,认真详实做好会议记录,不得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6.关于“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的整改情况2019年司法局党组坚决规范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扎实做好各个环节工作,杜绝走形式、走过场、不严肃、不认真的情况。一是专题学习研讨。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会,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章》等内容,切实增强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觉悟和行动自觉。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向干部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组织征求意见座谈会,真正听取干部群众对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谈心谈话。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位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负责同志之间开展谈心活动。确保谈心谈话一对一、面对面。四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整风精神,勇于自我革命,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为民情怀等4个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共21条,提出整改意见23条,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批评43条。7.关于“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分管办公室领导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认真学习《办公室工作职责》,以后对会议内容进行认真详细地记录,真实反映会议内容。二是“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已于2017年12月结束,教育活动成立的领导小组是比照市司法局文件单独出文,在向巡察组提供资料时没有及时提供。8.关于“机关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的整改情况机关支部换届工作存在不规范、不完善的情况,已经于2018年10月启动了相关整改工作。一是2019年2月2日支委会和2019年2月25日支部组织生活会均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了学习。二是支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换届改选,于2018年11月23日,通过党员大会和支委会讨论选举出支部书记1名,支部委员4名,并将选举结果报县直机关工委审批,目前支部工作正按照相关制度,正常运行。9.关于“支部党的建设弱化”的整改情况(1)针对支部工作敷衍的问题。一是自2018年开始,机关党支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按照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等要求,加强了每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坚决杜绝雷同性。二是每半年进行一次梳理,对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总结,找出不足、总结经验,以进一步推动党支部工作。三是在年初支委会上,由支委成员根据本年度工作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加强支部党员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2018年以来,党支部召开了党员大会8次,并按照要求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2)针对未按要求落实主题党日活动的问题。一是2018年机关党支部新班子建立以后,党支部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各类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二是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均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并制定活动方案报局党组审批同意后开展。同时严格做好党员签到、现场照片、活动简报等资料的报送、收集和归档工作。三是自收到反馈意见后,党支部研究确定每月20日为“主题党日”。四是局党组将不定期对党支部工作开展督促检查。10.关于“公务员兼职并领取报酬”的整改情况一是其中一名人员已经于2015年9月退休;二是另外两名人员均已将在公证处所领取的补助全部退回公证处账上,不再兼任公证处公证员和会计。目前,3名公务员兼职并领取报酬问题已经整改完毕。三是在定期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对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进行认真学习,各班子成员加强对所分管部门人员的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11.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1)针对报销住宿费不规范问题。一是违规报销的金额已经全部退回司法局账户,相关人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做了自我批评;二是在专题党委会上对《威远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规范报销,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在制定的《司法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如遇培训、学习等文件要求报销标准与《威远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标准有冲突时,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执行报销。(2)针对报销依据不充分问题。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对财务报销制度的学习,认真细致严把审核关。二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财务报销制度进行了再学习,严格按照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报销的程序,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3)针对加油卡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局办公室加强对公车加油卡的管理,参照县委办的公车管理办法制定《司法局公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员每次加油必须填写加油登记表,并将加油小票带回粘贴并复印好备查,办公室按照管理办法对加油里程和燃油进行核算。12.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1)公款私存问题。2017年8月中旬,接县总工会通知可以办理工会对公账户后,我局于2017年8月23日到威远县工商银行总行办理了威远县司法局工会对公账户,并于当日将工会所有经费转入,此后工会严格按程序进行经费往来。(3)未扣缴工会会费问题。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立行立改,对2017—2018年未扣缴部分进行了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