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讲话稿【5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讲话稿【5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讲话【第一篇】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安监〔2020〕100号)及天津海事局关于印发《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海安全〔2020〕189号)文件要求,即日起至11月15日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请辖区各港航单位、码头、防污染作业单位、进出港船舶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自查工作,排查梳理安全风险及隐患,确保“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平稳顺利开展。一防风险坚持“属地负责、关口前移、分级指导、依法实施、动态管控”,采取针对性措施,实现风险可防可控。1.摸清风险底数。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各有关单位应全面、系统对所属船舶和设施的航行、停泊、作业等水上交通活动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风险清单,确定主要致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依据《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确定风险等级。2.依法确定管控措施。各有关单位应针对风险的致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依据公司体系及非体系文件、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确定风险管控的方法和手段,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按要求建立防控机制,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二除隐患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水上交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治理主体责任,推动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格局。3.推动隐患治理。水上交通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制度,积极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企业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建立隐患清单。4.督促隐患整改。建立公司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监管清单,严格按照判定、登记、告知、跟踪整改、销号、统计分析的流程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治理进行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主动落实隐患整改要求,逐项整改销号,隐患清零。5.严格重大隐患治理。对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属地政府及相关监管单位;对无法依靠自身力量消除的安全隐患,应通报属地政府或相关监管单位协调解决。三强责任强化水上交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做到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尽职履责,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6.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水上交通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承担“百日行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积极落实“百日行动”各项措施。四建机制认真总结“百日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治本之策。7.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持续强化“双重预防”机制的具体落实,推动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和隐患的分级分类处置和管控。8.健全安全责任考核机制。按照“职责明确、权责一致、边界清晰”的要求,完善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和履职行为规范,严格失职追责、推进尽职免责。五抓落实细化任务分工,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公司管控,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取得实效。9.细化任务分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安排,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部门、落到岗位。10.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一是继续推进中小型船舶安全管理、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内河船舶非法参与海上运输等专项活动,强化活动成效;二是突出船员履职能力、涉客类船舶监管、“三无”及内河船舶非法运输、桥区安全监管、小型加油船舶无序停泊、商渔船避碰、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和船籍港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讲话【第二篇】为切实纠正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根据省、市、县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县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切实纠正中小学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根据教育局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中小学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校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我校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的调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组长:杨聪明副组长:刘晨曦、冯云伟、邓雪亚、李斌、蒋红艳成员:徐斌、贾伟、杨军、李杰、吴少平、陈江雄、李志国、周平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斌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2、动员部署阶段4月11日,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召开了中小学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教育局专项整治方案的有关精神和《**小学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目标任务。二、认真自查整改1、无教育乱收费、乱摊派行为我校减负政策明确、条例宣传到位。几年来,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规定,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没有使用任何与现行政策有抵触的收费情况;没有教师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乱收费治理情况;代新华书店收的教辅费及时公开,书店人员也及时来收取,确保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宣传到位;经查学校无任何自立项目、搭车收费的情况发生。2、无违规挪用、占用、挤占教育专项经费问题我校的教育工程项目建设按上级部门的规定、要求,均组织公开设计、招标,无违规建设;按时发放农村义务教育“三免一补”资金,严格执行农村营养改善计划,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严格执行学前教育国家助学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无挪用、占用资金情况,让国家的惠民资金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受益每一个家庭。3、无违规办学行为我校严格执行国家、省定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方针;严格执行“减负提质”有关规定及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情况;小学教材教辅选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4、我校注重食堂食品安全问题我校建立了食堂安全制度,注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食堂环境情况的改善;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均进行健康体检,并加强卫生知识的要求培训;我校落实好采购制度,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情况,无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做好每顿饭菜的48小时留样工作;做到食堂内不会客,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严格要求食堂不出售野生菌、豆豉、发芽洋芋、四季豆。5、重视学校安全问题我校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和机制,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人人都是安全管理员,人人都是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学家校学生安全管理机制,学生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家庭和学校学生安全管理责任;每学期、每月开展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注重校园及周边治安,每天学生上学、放学值日领导和教师均到学校门外迎、送学生,每天晚上9点半,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均巡视校园周边和校园内;我校严禁教师单独让学生进入宿舍或办公室,无猥亵、性侵学生的情况发生;我校重视校园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大课间、国旗下讲话、宣传栏等有利方式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提高师生自律、自防、自护能力,强化安全意识,形成全校师生齐抓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寒暑假我校均向每一位家长发《假期告家长书》,要求家长在假期里带好自己的孩子,确保安全,希望家长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同时也对家长提出了各方面的安全要求。4月25日,针对4月24日**出现的溺水事件,我校各班召开安全专题班会,教育学生注意安全。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切实加强我校全体教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行为作风建设、领导作风建设工作,以创建“务实、廉洁、高效、和谐、学习型”的文明校园为出发点,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根本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我校先后制订、修改了《**中心小学加强作风建设实施方案》、《**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等方案,加强教师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师德师风规范。经自查无教师违规有偿家教及收受财物等问题,无教师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问题。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1、片区学校新食堂正在建设中,老的食堂建筑面积没有达到卫生部门的要求,食堂经营许可证还没有办到。我校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进度,尽快改善食堂办证情况。2、因为学校操场在改建中,原定于每个月组织师生开展防震逃生和消防安全逃生自救演练的活动,自去年11月至今年3月未开展。4月9日我校再次认真研究场地和路线,制定演练方案,于10日和11日上午进行了三次应急避险、自救逃生、火灾逃生演练。今后将坚持每月一次演练。四、工作反思1、小学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要长抓不懈,警钟长鸣。2、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讲话【第三篇】按照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现将全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市纪委监委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情况我市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5个,处理11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2人,以监督执纪问责实效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提供坚强保障。各责任单位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工作落实,配合单位积极协作配合,合力推进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针对4大类14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79项,梳理整改问题181个,其中10月底已整改完成86个,11月底整改落实到位77个,需要长期持续整改28个,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成效初显。一是压实责任。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明确14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实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落实。9月30日下午,市纪委监委召集18家牵头单位责任领导及联络员召开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实行周报制度,及时掌握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反馈。三是通报曝光。市纪委监委筛选了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二、专项整治各项目进展情况(一)关于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周口市教体局联合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开展了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工作,经过核查,全市疑似失学儿童已由今年年初的70820人下降到2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4人。需劝返21人,正在按照“一人一案”的工作要求,分类别开展逐人精准劝返。(二)关于解决贫困地区乡村缺医疗卫生机构、缺合格医生的问题。2019年争取中央投资项目4个,总投资亿元,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改扩建3个县级医院和1个妇幼保健院,目前有三个项目开工建设。全市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已建成中医馆123个,培养基层全科医生1308名。看病就医方面,提高80岁以上老人医保报销比例,17种抗癌药品纳入我市药品目录。全市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三)关于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利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竣工验收10699户,资金拨付8887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019年度7899户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严肃查处危房改造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党纪处理3人,通报批评2人。农村饮水安全实现“村村通”,累计解决94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贫困人口83万,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已基本解决。(四)关于纠正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问题。市扶贫办在全市开展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落实不力等问题专项治理,从2019年国家、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以及省督查巡查组暗访调研发现的问题中梳理问题清单,扎实进行整改。从8月份开始,对全市已脱贫的万户万人进行“回头看”。10月12日,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对建立的问题台账进行排查核实和规范完善,计划11月底完成问题整改。(五)关于保障群众食品安全的问题。全市共受理食品药品农资犯罪案件81起,违法案件4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