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上的讲话稿(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上的讲话稿(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上的讲话【第一篇】5月14日下午,为贯彻落实省、市医保局关于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工作部署,县医保局举行首批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座谈会,向义务监督员发放“聘书”和“工作证”。仪式上,县医保局组织受聘人员学习《安徽省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文件,明确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同时要求受聘人员充分认识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会监督员代表也纷纷表态要加强医保政策的学习,遵守纪律,做一名合格称职的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随后,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存昌对与会社会监督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执行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二是统筹安排好本职和兼职工作。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他强调每一位社会监督员,都要以主人翁的态度,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当好宣传员、调研员、联络员、监督员。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过程中,要坚持原则,无私无畏,大胆监督,切实履行好职责,为我县保基金监管工作贡献力量。此次聘请的社会义务监督员是县医保局通过社会公开招募及单位推荐的方式选聘。综合报名人员、被推荐人员各方面条件,最终选出了12名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和正义感、自愿义务参与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的义务监督员,既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上的讲话【第二篇】政策文件: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发文字号:渝人社发[2014]188号执行时间:2015年1月1日相关内容: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庆职工医保制度,规范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流程,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重庆社保局下发了本通知。本通知于2015年1月1日实行,其主要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及违规使用惩处进行了明确规定说明。政策文件:关于调整重庆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发文字号:渝府办发[2014]97号执行时间:2015年1月1日相关内容:通知规定,从2014年1月起,大额医保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2元/月调整为3元/月,之后每年在上年标准基础上增加1元/月,到2016年达到5元/月,以后根据我市物价情况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适时调整。同时还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大额医保基金起付线由万元调整到万元,之后每年递增5000元,到2017年达到万元,以后根据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大额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情况适时调整。政策文件:重庆市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时间:2012年1月1日相关内容:制定本办法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和加强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本办法于2012年正式执行,其总共三十条,主要对参保人就医购药流程、定点服务机构职责、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等就医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政策文件: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时间:2012年5月25日相关内容:制定本办法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管理,保障参保居民特殊疾病就医的基本需求。本办法一共分为七个章节,其主要对特殊疾病病种范围、特殊疾病申报流程、特殊疾病就医管理、特殊疾病费用报销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最新动态动态一:新增四川省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内容:为进一步提高重庆市医疗保险服务能力,方便我市和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经与四川省有关部门协商,决定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10家医院和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西南医院)等10家医院作为双方首批异地就医联网及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动态二:取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预留保证金相关内容:从2015年1月起,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对定点服务机构费用结算时,应全额结算支付,不再从应支付额中预留保证金。对2015年以前的预留保证金,请于2015年1月底前完成清算,2015年2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上的讲话【第三篇】为建立完善我市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进一步筑牢基金监管安全防线,加大欺诈骗保行为打击力度,促进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更好的管好用好参保人的“救命钱”,我局于4月21日上午举办了白银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分管领导、基金监管科工作人员和首次聘任的10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参加了聘任仪式。本次聘任的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点医药机构代表、街道工作人员、参保人员代表以及新闻媒体记者。会上集体学习了《白银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聘任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通知》、《白银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白银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细则》,并向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监督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文雯主持聘任仪式,并就做好我市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工作作了讲话。会议提出: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开展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丰富医保监管方式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强化社会监管的具体行动,也是医保部门了解民情、倾听民意的新途径,对于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力量,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要紧盯重点,牢记任务,积极履行社会监督员责任,及时反映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为加强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建言献策。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要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员、维护基金安全的情报员和规范医保行为的监督员,协同医保部门共同做好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工作。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主动出击,守好参保人员“救命钱”。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上的讲话【第四篇】辞去了20xx年,迎来了20xx年,转眼20xx年也度过了大半,在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在领导及同志们的关怀帮助与支持下,本人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对单位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对我的年终总结如下汇报:我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等都有了很大提高。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思想上,我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工作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工作上,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苦干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医保、参加医保的良好氛围,在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利用“五一”前夕的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日、十月份的劳动保障宣传周,走上街头,采取咨询、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就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缴费办法、医疗待遇、困难群体参保的优惠政策等进行了大力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强化职责意识,强化服务意识,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树立医保机构的新形象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