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医院欺诈骗保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例文范例【实用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卫生院医院欺诈骗保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例文范例【实用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卫生院医院欺诈骗保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例文【第一篇】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县医保局关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紧急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立即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小组,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对照检查标准,逐条逐项落实,现将此次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1、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执业许可证执业范围、科室人员资质进行了自查。未发现超范围执业、无资质执业现象。2、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医疗仪器设备许可范围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医疗仪器设备有违反设备批准资质、使用范围的骗保现象,仪器设备与医技人员资质服务能力一致,不存在骗保情况。医疗仪器不存在不合格使用情况。3、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医药服务价格标准进行了自查。床位使用在核定范围内,住院出院首、末日不存在重复收费现象、不存在分解收费现象,药品及诊疗费用均按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建立药品账目并单独存放,药品统一配送并严格实行“两票”制度,定期盘点药品并保存盘点表。药品严格按进、销、存系统执行,未出现进、销、存不一致现象,不存在骗保情况。4、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财务进行了自查。财务账簿齐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一收费标准收费并使用省统一收据,严格执行会记、财务管理等制度。5、通过自查发现我院医保工作距医保局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认识不够充分,哪些要及时做,还有待进一步夯实提高,同时需加强专业技术学习。今后我院要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要求相关人员按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检查手册对自己的岗位工作进行梳理整改,定期开展自查并且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欺诈骗保现象的出现,以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同时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能,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通过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参保人员、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认同度和支持率。卫生院医院欺诈骗保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例文【第二篇】在医保局的指导下,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下,严格按照国家、市、区有关城镇员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城镇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合同书》。经以院长晓李为刀为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本院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2020年的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未出现借卡看病、挂床看病、超范围检查等欺诈骗保等情况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医保中心的工作,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现我院对医疗单位是否存在欺诈骗保等违规事件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组织医保相关政策文件传达学习。根据医院要求,结合6月份医保工作,院长我爱两只船组织、医保办公室、医疗科室、外宣科室、行政科室集中深刻学习,针对有关其诈骗报的问题深度解读,讲解相关医保政策,为避免医院出现医保基金盗刷的问题、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的问题提供有效保障。二、结合欺诈骗保的有关规定自查情况1、针对住院患者可能存在的欺诈骗保、骗保等问题自查。我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内部自查,根据入院指征、医院诊疗范围等对新入院病人及在院病人进行审核,检查病人在院期间的用药、检查、治疗是否符合合理性的要求,检查病人的在院情况以及对病人身份进行审核,通过此次内部检查,我院内部在接诊治疗患者过程中未发现: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欺骗诈骗医保行为;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行为;2、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自查。我院组织财务科、药房、医保等科室,根据入库单、发票等对院内的所有医保相关的财务、药剂等进行了核对检查,未发现如下欺诈骗保行为存在: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6)挂名住院的;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以上是我院按照区医保处的工作部署,结合此次欺诈骗保问题开展的院内医保工作自查情况,通过此次自查工作,让我院更加认识到了医保资金合理合法合规使用的重要性,以及加强院内医保监督、管理的必要性。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院会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沟通、积极汇报,严格自查,加强对潍坊市区相关医保政策的学习,以为人民健康、医保基金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认识,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医院内部的医疗与医保相关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坚决杜绝一切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卫生院医院欺诈骗保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例文【第三篇】为了横好的贯彻落实市医保局关于打击欺诈骗保的专项治理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加强行业自律,保障医疗安全,营造公平、和谐、稳定的医疗服务环境,合理使用医保资金,规范诊疗活动,严厉杜绝欺诈骗保行为,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省、同时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营造全民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现就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责任体系自接到通知后,我院立即成立以杨明辉院长为组长,以肖丽娜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对照有关标准,积极宣传。二、规范管理,实现医保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市医保局及市卫健委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设立医保患者结算、贫困户一站式服务等专用窗口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如“两病”认定、门诊统筹实施、住院流程、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管理制度等。住院病人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名住院、分解住院。严格掌握病人收治、出入院及监护病房收治标准,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三、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同时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我院为病人配备了开水、老花镜、轮椅等服务设施。四、加强住院管理,规范了住院程序及收费结算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根据市医保部门的要求,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经治医师要向参保人讲明理由,并填写了“知情同意书”,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字后附在住院病历上。我院坚持费用清单制度,每日费用清单发给病人,让参保人明明白白。今后我院严格按照医保局相关规定实行,加强管理认真审核杜绝各种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诚恳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卫生院医院欺诈骗保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例文【第四篇】2020年,在医保局的指导下,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下,严格按照国家、市、区有关城镇员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城镇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经以院长晓李为刀为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本院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2020年的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未出现借卡看病、挂床看病、超范围检查等欺诈骗保等情况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医保中心的工作,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现我院对医疗单位是否存在欺诈骗保等违规事件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组织医保相关政策文件传达学习。根据医院要求,结合6月份医保工作我院医保办组织医疗科室、外宣科室、行政科室集中深刻学习,针对有关其诈骗报的问题深度解读,讲解相关医保政策,为避免医院出现医保基金盗刷的问题、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的问题提供有效保障。二、结合欺诈骗保的有关规定自查情况1、针对住院患者可能存在的欺诈骗保、骗保等问题自查。我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内部自查,根据入院指征、医院诊疗范围等对新入院病人及在院病人进行审核,检查病人在院期间的用药、检查、治疗是否符合合理性的要求,检查病人的在院情况以及对病人身份进行审核,通过此次内部检查,我院内部在接诊治疗患者过程中未发现: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欺骗诈骗医保行为;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行为;2、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自查。我院组织财务科、药房、医保等科室,根据入库单、发票等对院内的所有医保相关的财务、药剂等进行了核对检查,未发现如下欺诈骗保行为存在: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