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自评报告【热选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期刊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自评报告【热选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期刊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自评报告【第一篇】按照《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2019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20〕7号)要求,我市严格对照考核评分标准,从责任落实、基础保障、监管执法、宣传教育培训和社会化治理和事故情况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一)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一是2019年政府常务会及党组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11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其他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组织各级应急、消防救援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学习辅导读本》,开展“学训词铸忠诚创新业立新功”主题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致训词一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石嘴山市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单位挂牌警示制度(试行)等事关全市安全发展的文件。二是将持续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各项任务落实纳入《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对2019年17项任务和需每年开展的24项任务开展督查;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召开召开《意见》宣贯会。三是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大问题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2019年共研究安全生产工作6次;及时调整市领导分工,明确了政府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编制了我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细化了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四是市长与分管安全副市长以及各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与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五是建立市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联系点,安委会各副主任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分管领域业务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及重大节日、敏感时期至少督导检查1次。六是落实安全生产履职述责制度,2019年底市政府向自治区述责,各县区向市政府述责,各部门向分管副市长述责,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县区、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二)严格落实部门安全职责。一是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印发了《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石党办综〔2019〕9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合并规范撤销市政府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石政办发〔2019〕69号),调整了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发〔2019〕22号)等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明确了住建、市场监管、商务、消防、文旅广电等部门关于液化石油气、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向宁夏煤监局银北分局送达了《市安监局关于石嘴山市安监系统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宜的告知函》(石安监函〔2018〕21号),明确了市域范围内属应急部门(原安监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以市应急局(原安监局)为主。二是将市减灾委员会更名为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职能并入,在市应急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了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印发了《石嘴山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工作制度》(石应急指办发〔2019〕9号),建立了工作例会、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和应急救援联动制度。三是市交通局、公安局等7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和道路抛洒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公布了举报电话,完善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四是按照《石嘴山市2019年度县(区)市直部门(单位)驻石单位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石党办发〔2019〕38号),结合自治区安委会巡查考核,对安委会和消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了年度考核。(三)严格落实基层安全责任。36个乡镇(街道)落实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监管人员,明确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意见》和《石嘴山市城乡社区网格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将消防网格工作整体纳入市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系统”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全市115个社区均建立了微型消防站并定期组织拉动演练;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派出所7项消防工作职责,强化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四)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岗位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管理人员职责,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石嘴山市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存在履职不到位、存在较大、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记录不良行为,纳入诚信系统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二、落实保障措施,加强基础建设(一)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一是将特种设备、农机安全、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等安全生产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保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执法经费,2019年共拨付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万元(年初预算安排万元,追加15万元)。二是公车改革后,安排应急管理局、国土局、环保局工作用车各2辆,公开招标定点企业租用车辆,优先保障应急救援及突发事件处置、综合执法等用车;三是在做好全市应急物资普查的基础上,投入250万元购置卫星电话等物资、装备。(二)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在全市机构改革中优先考虑市应急局,行政编从原来的14名增加到22名,内设科室从5个增加到9个;3个工业园区均设置了应急管理局,共有安全监管人员编制9个,市应急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监管人员配比达到负责危化品安全监管人员75%以上,强化了应急部门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三)持续加强科技支撑建设。一是成功上线中国通信服务安全风险预警管控云服务平台,完成危化品“一张图一张表”建设,实现了与高危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和安全监管在线监控预警,目前已上线企业433家。二是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实现泄漏遥感探测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紧急切断18家,淘汰落后及不安全的设备、工艺3家,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1097辆;147辆公交车已安装视频监控装置,100辆已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班线车229辆,已安装视频监控装置188辆、智能视频监控装置41辆。三是推行气瓶二维码监管系统,目前已录入气瓶信息2万余条,实现气瓶动态监管。四是推动55家火灾高危单位、高层公共建筑等安装远程监控系统,通过智慧安全服务云平台实时远程监控,在市消防救援支队安装实战指挥平台,实现与省级平台联网。(四)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一是印发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宣贯工作方案》,组织市、县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辖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500余人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培训班。二是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已形成了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4支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2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的救援力量体系,并建立8支政府乡镇消防队。三是印发了石嘴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预案,督促高危企业和化工园区建立应急救援队伍,2019年共开展各类应急演练400余场。四是印发了《石嘴山市综合应急救援联动工作制度》,由市消委办组织召开了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会;应急管理部门分别与石嘴山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石嘴山支队参谋部签订应急救援合作机制,与市气象局签订了合作协议。五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信息,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率100%、工矿商贸业达到100%、道路运输业达到95%以上,无迟报瞒报漏报情况。(五)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将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站暨站勤保障消防站建设项目等列入投资计划,落实资金3000余万元,所有消防站必配车辆装备、抢险救援器材等达标率均为100%。二是石嘴山市、平罗县、重点镇均编制了消防专项规划,计划于年内开始修编工作;三是编制了《石嘴山市森林草原防火规划(2020-2025年)》,按照《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石嘴山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已签订项目采购合同。四是严格执行《石嘴山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由市星瀚集团负责对所辖市政消防给水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管理,2019年共发现问题10处,均已维修或更换,新建市政消火栓150座,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三、强化监管执法,抓好风险防范(一)加强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控。一是扎实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和“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由市级领导带队,对重点领域进行了督查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市、县(区)各部门共检查生产经营建设单位3015家,查治隐患15057项。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组织对3个县区、工业园区、市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文旅广电局等14个市直部门和10个县区部门集中整治暨春节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督查和暗查暗访,集中整治期间,共检查生产经营建设单位5563家次,排查隐患5974项。(二)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一是规范行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印发了《石嘴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9〕56号),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石嘴山市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2019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执法计划》,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200余家次、工贸企业300余家次、重点消防单位200余家。三是印发了《石嘴山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8﹞91号)和《石嘴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部署治理出租汽车非法营运工作;市交通运输、交警、路政等多部门联合执法,2019年共查处违法货运车辆113辆(次),处罚超限超载车辆4739辆,劝返车辆6277辆(次),卸载货物万余吨,农村公路共设限高架61处,有效控制了超载车辆运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始终控制在2%以下。(三)持续推进危化品综合治理。一是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摸排和“一张图一张表”建设,目前已录入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417家,对危险化学品日常流向实现全过程监管。二是紧抓《两个导则》宣贯落实,组织参加“两个导则”解读宣贯电视电话会议和集中培训,建立了企业自查情况台账,园区、企业均按照要求对两个《导则》进行宣贯学习,并按要求对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逐项开展自查自纠。三是配合自治区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组对全市7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指导服务工作,排查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6489条,其中重大隐患124条。四是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承诺公告制度,由企业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风险管控、教育培训等八个方面做出承诺,并在应急管理部门网站和企业内部进行公示,目前已公示生产企业89家。五是开展油气长输管线专项整治,摸排穿越厂外公共区域油气长输管道16处,其中高后果区14处,长度21510米,编制了高后果区风险管控方案,共检查整治隐患9处。(四)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联合商务、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打通“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季节特点,部署推进了春夏、冬春火灾防控,全面落实“一场所一对策”。2019年共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