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整治自查报告【汇集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药品整治自查报告【汇集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乡镇药品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第一篇】南闸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我镇自2011年5月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整治和规范药品销售和使用行为,不断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顿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使我乡药品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现在将我镇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卫生院召开了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小教、派出所、工商、卫生院等单位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了全镇药品整治工作重点。2011年5月印发了《南闸镇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单位在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和任务。二、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建立联合打假治劣制度自2011年以来,我镇共召开药品整治领导小组会议3次,会议确立了药品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讨论了各阶段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形势和任务。三、强化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一)强化药品使用环节监管我镇一直保持着对村级医疗机构拉网式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1/4的监管模式,全面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上半年,我镇全覆盖、拉网式对辖区内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进行常规检查,下半年在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将重点对这些院、室进行跟踪,着重检查其药品购进渠道、购销凭证、药品储存条件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使用和一次性医疗器械毁形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给了卫生部门和药监部门。(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为全面掌握药品质量,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有效杜绝药害事故发生,我镇通过制作相关展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力推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会同药监、卫生部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用户注册工作,全乡各医疗机构确定了事件报告责任人和联络员。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1、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2、非法邮寄销售药品专项检查3、开展发布违法广告药品检查整治在行动中,我镇积极与药监、工商、广电等部门配合,积极研究广告管理工作重点与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沟通,严密监管广播电视和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4、开展中成药违法添加化学物质专项检查2/4针对目前出现的中药制剂违法添加化学药成分情形,我镇利用互联网和报刊获取相关信息,并积极配合县执法部门开展了打击利用社区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销售药械以及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目前我镇未出现中成药违法添加化学物质现象。5、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6、购进药品时,建立供货单位和产品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法药品。7、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药品监督部门。8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9、验收需保持冷链运输的疫苗时,同时检查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10、药库药房面积达标,与生活区、诊疗区、治疗区分开。11、药品储存达到质量要求,库存药品按属性分类存放。12、药品储存设施设备齐全,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1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14、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3/4五、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法律四进”宣传活动和广大监督员、协管员及信息员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宣传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警示人民群众游医药贩惯用的行骗伎俩,敬告他们到正规医疗机构和药店购买药品,并且再次提供举报和投诉电话,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通过正规渠道合理维权能力。南闸镇卫生院2011-07-194/4县药品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第二篇】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自2009年8月,我县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县药品安全工作按照“地方政府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整治和规范药品销售和使用行为,不断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顿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努力提高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力度,使我县药品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现在将我县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10年4月17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工商、公安、食药监、卫生、经济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了2010年全县药品整治工作重点。会后由县药监局牵头五部门联合印发了《2010年县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在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和任务。二、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合打假治劣制度2010年5月5日,县药监、卫生、公安、经济、工商等有关部门召开了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会议确立了药品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并通过了《县药品专项整治各部门联合打假工作制度》。截止目前,我县共召开药品整治联席会议3次,研究讨论了各阶段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形势和任务。三、强化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1/6(一)强化药品经营环节监管在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为基础,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异地经营、出租柜台以及购销渠道和票据不合法为重点的整顿行动。在检查中,我局始终把药品安全有效放在第一位,充分利用《特别规定》、《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惩。全年开展GSP跟踪检查2次,专项检查6次,检查覆盖率100%。查处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案件4起,责令整改18家,罚没款6570元。教育当事人21人次。(二)强化药品使用环节监管我局一直保持着对医疗机构拉网式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全面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上半年,我局全覆盖、拉网式对辖区内3家大型医疗机构、9家乡镇卫生院(所)、100余家卫生室(诊所)进行常规检查,并梳理出一些违法违规单位,下半年在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对这些院、室进行跟踪,着重检查其药品购进渠道、购销凭证、药品储存条件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使用和一次性医疗器械毁形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予以处罚,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了卫生部门。(三)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为全面掌握药品质量,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有效杜绝药害事故发生,我局通过制作相关展版、发放宣传单、开通网上发布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力推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会同卫生部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用户注册工作,全县15家医疗机构、35家药品经营企业确定了事件报告责任人和联2/6络员。我县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顺利起步。此外,我局针对群众用药安全隐患,向社会发布了安全用药警示3期。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1、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门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条款,研究安排部署我县整治工作,并把有关文件印发给各药品经营企业。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各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分门别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案件移送,对于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一律按照法律条款顶格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我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在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行为的通知》文件,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或者明示疾病预防、治疗等功能,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化妆品、食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在后续的市场检查中,我局对四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非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共查处违法案件5起,依法移送1起,现全部结案。没收非药品25种,罚没款1200元。10月份,我局继续在医疗机构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调查摸底工作,共调查登记非药品四大类38个品种,现已将调查数据汇总报至盟局稽查队。2、非法邮寄销售药品专项检查我局在开展利用邮寄、物流运输业等服务行业进行销售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中,为切实取得实效,采取三项措施:1、加大检查力度,联合公安、邮政等部门对邮政局、物流公司进行3/6巡回检查,检查内容为以上行业受理的邮寄药品,查看邮寄药品单据,并根据单据调查邮寄药品单位(个人)合法资质。2、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一是药监局对近期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违法邮寄药品品种名单及时通报邮政部门,二是邮政部门发现有人邮寄或者收取的物品是药品时,立刻电话通报药监部门。3、建立了打击非法邮寄渠道销售药品合作机制。一旦发现有人邮寄药品有违法嫌疑时,立即暂时扣押,并及时通报我局,我局执法人员在一个小时内前往检查处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县没有发现通过邮寄渠道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但是通过建立部门联合机制,对通过邮寄方式向我县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起到了遏制作用。3、开展发布违法广告药品检查整治在行动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严厉整顿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一是建立广告检查员制度。我局设置广告检查员1名,每周定期对我县主要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规药品广告及时上报局分管领导,进一步核实确认违法事实后提请工商部门查处;二是强化部门配合。与工商、广电等部门召开药品广告管理联席会议,积极研究广告管理工作重点与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沟通,严密监管广播电视和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今年共监测违法广告2条次,已全部提请工商部门查处。其中“梅邦虫草精”非药品冒充药品广告因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暂停在全县范围销售,有效震慑了违法药品广告发布者。4、开展中成药违法添加化学物质专项检查针对目前出现的中药制剂违法添加化学药成分情形,我局利用互联网和报刊获取相关信息,加强对中成药抽验比例力度,4/6努力提高抽验靶向性和对违法案件的贡献率。今年我局提高这类药品在日常监督抽验中的抽取比例,共抽取怀疑非法添加药品20批次(其中降糖类6批次、镇静安神3批次、减肥类2批次、哮喘类2批次、补肾壮阳类7批次),目前还未收到盟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单。同时我们开展了打击利用社区健康咨询、讲座、义诊等方式销售药械以及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有效阻止了2起通过义诊和讲座方式向群众销售药品、非药品的违法行为。5、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剂类复方制剂自2008年开始,我局就已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纳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向各药品经营企业转发了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613号),并严格要求企业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登记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相关药品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弊发生。一年来,我局在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6家,累计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共计200家次,检查医疗机构110家,检查覆盖率100%,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执法车辆52台次,查处案件25起,罚没款13790元。五、突出重点,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抽检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确定药品批发企业为药品抽验重点环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一次性医疗器械为重点品种。我局对县内唯一一家药品批发企业(2010年9月正式营业)连续抽取药品13批次(其中基本药物目录药品8批次)。收到检5/6验报告单7份,全部报告合格。在医疗机构抽取一次性注射器(20ml)1批次。还未收到检验报告结果。2010年,我局抽样送检药品共60批次,其中评价性药品抽样2批次,日常监督药品抽样37批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抽样20批次,医疗器械1批次。截止10月底,共收到检验报告单11份,无不合格药品报告。六、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法律四进”宣传活动和广大监督员、协管员及信息员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