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3.口部设计简介口部是防护工程主体与地表面连接部分,是防护工程战时防护的关键环节,也是防护工程建筑设计的重点和难点。口部主要分为人员、设备出入口和进排风、排烟口,以及其他各种相关设备与地面的连接部分,如集水井、防爆波电缆井等。3.口部设计出入口的分类(1)按位置设置分室内出入口、室外出入口和连通口(2)按战时使用功能分主要出入口、次要出入口、备用(应急)出入口3.口部设计冲击波特性与出入口的形式直通式、单向式和穿廊式既有超压也有负压遇孔即入并受削弱遇障反射超压巨增平行而过可避反射3.口部设计冲击波特性与出入口的形式出入口形式的不同,防护密闭门上的冲击波超压也有不同。6级5级4B级4级地面超压0.050.10.20.3穿廊或竖井式0.10.20.40.6直通或单向式0.120.30.60.93.口部设计出入口的数量(3.4.1)☆防空地下室的每个防护单元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而且其中至少有一个室外出入口,且两个出入口不包括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主要出入口应该采用阶梯式或坡道式,不应采用竖井式。☆消防车库、大型物资库和医疗救护工程应设置两个室外出入口。☆相邻防护单元抗力等级不同时,共设的室外出入口应按高抗力等级设计。☆对于两相邻单元,在防护密闭门外,可共用一个室外出入口通道。3.口部设计倒塌范围和出入口设置(1)倒塌范围的概念与取值(3.4.2)(2)战时主要出入口设置(3.4.3)(3)室内出入口设置(3.4.5)上部建筑底层与防空地下室的平时使用功能一致时(如上、下均为商场的营业厅时),室内出入口宜设置在楼梯间,以便于管理和使用。防空地下室的平时功能与上部建筑无关时,其平时使用的室内出入口宜与上部建筑的出入口分开设置,这样既可避免相互干扰,又方便平时管理3.口部设计倒塌范围和出入口设置(4)电梯(各类管道井)的设置(3.4.6)电梯主要是为平时服务的,战时由于供电没有保证,而且在空袭中地面建筑又容易遭到破坏,故防空地下室战时不考虑使用电梯,如因平时使用需要,地面建筑的电梯直通地下室时,应将电梯间置于防护密闭区以外。3.口部设计出入口尺寸(3.4.7~3.4.8)出入口的通道、楼梯和门洞尺寸应根据其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并结合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定型尺寸确定。掩蔽入口宽度:人员掩蔽工程战时出入口的门洞净宽之和应按掩蔽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375m计算。一樘门的通过人数不超过500人。出入口通道和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该门洞的净宽。两相邻防护单元共用的出入口通道和楼梯净宽,应满足两个掩蔽人口通过人数之和的每100人不小于0.375m计算。3.口部设计出入口防护措施(1)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设置及数量☆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设置取决于人防工程的类别和出入口的功能。按由外到内的顺序,设置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护密闭门应向外开启,密闭门宜向外开启。人防门工程类别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掩蔽工程、一等人员掩蔽工程、加工车间、食品站二等人员掩蔽工程、电站控制室、物资库、区域供水站汽车库、电站机房主要口次要口防护密闭门1111密闭门21103.口部设计出入口防护措施(2)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设计要求☆闭锁边、铰页边、门槛高度、门上方高度以及门通道前的最小尺度要求。☆防护门和密闭门安装钓钩。(3)防毒通道和洗消间、简易洗消间☆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工程和一等人员掩蔽工程应设两道防毒通道和洗消间;☆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和战时室外染毒情况下有人员出入的配套工程(如食品加工站等),应设一道防毒通道和简易洗消间。3.口部设计出入口防护措施(4)医疗救护工程的分类厅3.口部设计通风口简介通风分类按动力按通风方式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清洁通风隔绝防护滤毒通风3.口部设计通风口防护措施(1)通风口设置要求具体规定:①专业队队员掩蔽工程和人员掩蔽工程等建筑的战时排风口应该设在主要出入口(即室外出入口)附近;②当工程只有一个室外出入口时,只要条件许可,其进风口应在室外单独设置;③对于5级和6级防空地下室,在室外确实没有单独设置进风口条件时,进风口允许设在室内出入口通道,但为了防止因倒塌物的堆积,影响活门悬板的开启,要求在防爆波活门的外侧采取防堵塞措施。3.口部设计通风口防护措施3.口部设计通风口防护措施(2)滤毒与进风机室的设置3.口部设计口部房间综合布置(1)防毒要求一览表防毒要求滤毒通风建筑类别主要出入口(排风口)次要出入口(进风口)其他口部要求防毒设置滤毒通风医疗、专业队人员掩蔽、一等人员掩蔽防毒通道2洗消间密闭通道除尘滤毒室密闭通道二等人员掩蔽防毒通道简易洗消间不设置滤毒通风物资库密闭通道密闭通道允许染毒汽车库柴油电站机房防护密闭门防护密闭门防护密闭门3.口部设计口部房间综合布置(2)范例4.早期核辐射防护室内的剂量限值类型剂量限值(Gy)医疗救护、防空专业队队员掩蔽工程0.1人员掩蔽工程和配套工程中有人员停留的地方0.2配套工程中设备、专业队装备掩蔽工程5.04.早期核辐射防护顶板、外墙与顶板覆土(2)防空地下室顶板最小防护厚度(表3.2.3)(3)防空地下室外墙顶部最小防护厚度(表3.2.5)(4)顶板上方的覆土ht≥hs-ξZ·d1式中:ht——覆土最小厚度(m);hs——土体最小防护厚度(m);ξZ——材料换算系数,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石砌体可取1.4,对砖砌体可取1.0;dl——包括上部建筑底层混凝土地面厚度在内的防空地下室顶板厚度(m)。4.早期核辐射防护室外出入口通道(1)6级人防工程室外出入口一般均能满足辐射防护要求,其通道长度可按建筑需要确定。(2)对5级及以上的人防工程,其阶梯式、坡道式室外出入口不宜采用直通式。☆5级人防工程,当通道具有一个90°拐弯,且通道长度满足一般建筑上的需要即可满足辐射防护要求。☆对4级和4B级防空地下室,当通道具有一个90°拐弯,且通道净宽不大于2m时,其通道最小长度应满足规范表3.2.7要求;当通道净宽大于2m时,其通道最小长度应按ξx=0.8bT-0.6进行修正。4.早期核辐射防护室内出入口通道和临空墙(1)对6级防空地下室的室内出入口内通道的做法和长度一般均可满足辐射防护要求。(2)对5级及5级以上防空地下室,其室内出入口不宜采用无拐弯形式。当室内出入口具有一个90°拐弯时,自防护密闭门至最后一道密闭门之间的通道(亦称内通道)最小长度,应满足规范表3.2.8要求。(3)室外出入口临空墙最小厚度(表3.2.9)(4)室内出入口临空墙最小厚度(表3.2.10)(5)附壁式室外出入口临空墙最小厚度(表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