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5-2011年结构专业技术问答(江苏)-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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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结构专业技术问题荷载目录1、基本规定2、楼屋面活荷载3、风雪荷载4、工业建筑荷载5、地下室、人防等1、基本规定1.1、当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非50年时,活载的取值应该怎么定?答:《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所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即设计时所考虑荷载、作用、材料强度等的统计参数均是按此基准期确定的,《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第1.0.5条给出了不同设计使用年限。建筑物设计使年限非50年时,《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给出了风荷载、雪荷载100年一遇的对应值,其他方面按该规范的原则确定,例如,按重要性系数调整等,其构造见相应规范。1.2、规范中有些对安全影响不大的规定属强制性条文,如基础计算的荷载组合、从属面积较大的梁柱荷载折减、厂房楼面较大活荷载的分项系数等,很多设计单位均未执行,如何确定?答:《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3.1.2条条文说明,本规范提供的荷载标准值,若属于强制性条款,则在设计中必须作为荷载最小值采用。根据其立法本意,荷载不折减,分项系数取大值不影响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审查时可不提出,只是设计不够经济。1.3、200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结构)篇中,表2.1.2.5“楼面活荷补充”,是否应视作强制性条文严格执行?答:强制性条文应以2002年8月30日建标[2002]219号文和2004年8月23日建设部令134号明确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为依据,不能随意扩大范围。《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结构)在其前言中,对如何使用该书有很明确的说明。“楼面活荷补充”属荷载规范的细化,应予贯彻执行。施工图审查按“建议”提出,不作为强制件条文要求。1.4、关于活荷载取值大小,对违反强条GB50009-2001第4.1.1条的判定问题:民用建筑楼面活载取值如小于规范表4.1.1的规定时,应该判定违反强条,但取值大于此表规定的数值时,不应判为违反强条。该表注1:本表所列各项活载适用于一般使用条件,当使用荷载较大或情况特殊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如有蹲坑的卫生问或带浴缸的卫生问,全国统一技术措施中取值较大(4~8Kn/m2).应该是合理的,不应判为违反强条。这种处理方法正确吗?答:正确。当使用荷载较大或情况特殊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但不应小于GB50009-2001表4.1.1的相关规定。1.5、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项目设计中的A、B类建筑的楼面活荷载取用是按现行的荷载规范GB50009-2001取用还是接74、89规范系列的荷载规范取用?答:中小学抗震加固中A类建筑后续使用年限30年,通常是按74规范设计建造2的房屋,B类建筑后续使用年限40年,通常是接89规范设计建造的房屋。抗震鉴定应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1.0.5条规定的方法。当鉴定后需加固,加固设计计算取用活荷载按现行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取值。《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3.7.3条已明确规定。1.6、设计人在计算住宅楼柱、墙、基础时,未按GB50009-2001(2006年版)第4.1.2条折减,是否算违反强条?答:GB50009-2001(2006年版)第4.1.2本身为强条,住宅楼,柱、墙基础未按GB50009第4.1.2条进行活荷载折减,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可仅作为问题提出,建议不作为违反强制性条文。但如果折减系数大小未按条文取值,折减过多,影响到安全,应视为违反强条,如大开间、大柱网建筑,梁柱墙基础负荷面积很大等,应严格按条文执行。2、楼屋面活荷载2.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4.1.1条楼梯荷载取值中,消防疏散楼梯如何理解和确定?答:《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表4.1.1第11项消防疏散楼梯是指当人流可能密集时的楼梯,一般是指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中使用的楼梯。其荷载取值一般不小于3.5KN/m2,多层住宅楼梯活荷载可取2.OkN/m2。2.2、走廊,门厅,楼梯活荷载根据《荷载规范》,当人流可能密集时取3.5Kn/m2,在具体设计时当楼梯活荷载取3.5Kn/m2,与其相连的走廊活荷载是否也必须取3.5Kn/m2?答:人流可能密集时活荷载取3.5Kn/m2,一般是指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中使用的消防楼梯。对走廊和门厅,设计和审查人员可根据具体工程的人员流量判断,可能密集时取3.5Kn/m2。与消防楼梯相连的走廊作为消防通道时,活荷载应取3.5Kn/m2。2.3、办公楼或卧室等活载小于2.5KN/m2,出挑部位活荷载取值是足否必须按阳台取值?答:办公楼或卧室挑出部位活荷载可不按阳台取值,但在具体的设计工程中,有可能出现人员密集情况时,可参照阳台活荷载取值。2.4、砌体结构中,顶层(阁楼层)上的露台是否必须考虑高低屋面相邻时,较低屋面应考虑4kN/m2的施工荷载?若未考虑是否违反强制性条文还是强制性标准?答: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其使用荷载,施工荷载应为施工阶段验算采用,施工时由施工方采取可靠施工措施。未考虑,不违反强制性条文或强制性标准。2.5、露台活载取2.0Kn/m2是否可以(不按阳台要求执行)?答:公共建筑中的露台活荷载应按其使用功能确定;住宅中的露台,活荷载不应低于阳台的取值。2.6、电梯机房楼面荷载和牵引机梁反力(集中力)设计图中未注明,是否判为违反强制性条文?答:电梯机房楼面荷载和牵引机梁反力,若设计荷载简图中未注明,审查应要求设计补充,是否判为违反强制性条文应检查设计(采用的荷载)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对造成设计不安全的则视同违反强制性条文。2.7、消防车荷载是否可以作为偶然荷载?验算地下室顶盖梁、板裂缝时是否可以不计入消防车荷载?答: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3.1.1条关于荷载分类和第4.1.1条关于活荷载的规定,消防车荷载属可变荷我,不是偶然荷载.当承受消防车的结构3构件需要验算裂缝宽度时应计入消防车荷载。2.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表4.1.1项次8,汽车通道及停车库均布活荷载标准值选取:单向板板跨小于2.0m,双向板楼盖板跨小于6m×6m和无梁楼盖柱网尺寸小于6.Om×6.Om时,能否选用表内数值?若取值≤表内数值且无等效荷载计算,是否判定为违反强条GB50009-2001表4.1.1内容?答: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4.1.1条文说明:停车库和车道的活荷载标准值取值,板跨不小于6m×6m的双向板或无梁楼盖,活荷载标准值取值为2.5;单向板楼盖,板跨不小于2m时,活荷载标准值取4.0;其它情况(如单向板跨小于2.Om,双向板或无梁楼盖板跨小于6m×6m),可直接按照车轮局部荷载计算楼板内力:对于小轿车、吉普车、小型旅行车(载人少于9人),局部荷载取4.50kN分布在0.2m×0.2m的局部面积上;对于其它车辆的车库和车道,应按车辆最大轮压作为局部荷载确定,对于20~30t的消防车,可按最大轮压60KN,作用在0.6m×0.2m的局部面积上的条件确定。当设计活荷载标准值取值低于表内数值或上述折算值时,应判定为违反GB50009-2001表4.1.1内容。2.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表4.1.1中第8项(2)中“柱网尺寸不小于6m×6m”与条文说明中“只适用于板跨不小6m的……”是否矛盾?如果柱网8m×8m,加一道次梁后,板跨就成为4m×4m,该如何取活载值?答:①《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对此点已作修订;②柱网8m×8m加一道次梁,板跨为4m×4m,车辆等效分布荷载宜分两种情况分别取值计算。对于主框架梁柱网为8m×8m,符合《建筑结构荷载现他》(GB50009-2001)第4.4.1第8项(2),可按该项取均布活荷载,计算结构用于主框架梁设计;对于次梁、板,其跨度小于6m×6m,不符合该条款条件,应直接按车轮局部轮压计算或换算成等效均布活荷载进行计算,计算结果用于次梁、板设计。相同的轮压,板块大小不同,等效均布荷载是不同的。2.10、GB50009-2001第4.5.2条非大型商业建筑的楼梯、阳台等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应按哪类取值?答:可参照GB50009-2001第4.5.2-2条,取1.0kn/m2。2.11,关于“上人屋面”的界定问题,规范没有明确的定义,此涉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4.3.1条(强条)的执行问题(上人屋面与非上人屋面活载取值不同),一种意见认为只要有出屋面楼梯间,且有通向屋面的门,就界定为上人屋面;另一种意见认为有明确功能的屋面才是上人屋面,仅出屋面楼梯间有门通屋面,是方便维修用,不作为上人屋面考虑。何种观点正确,请指示。答:是否为上人屋面,应根据建筑图所示屋面功能和构造作法确定。在有楼梯通达屋面的情况下,当建筑功能和屋面做法符合上人屋面要求时,判断为上人屋面,否则为不上人屋面。2.12、住宅的储藏室活荷载是否需按《荷载规范》取用为5.0Kn/m2,一些审图中心均按此控制。个人认为实际不会产生这么大的荷载需求。答:《荷载规范》条文4.1.1条,储存物品的仓库活荷载标准值取值为5.0Kn/m2,住宅的储藏室目前规范未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如无地方规定,建议参照《荷载规范》4.1.1条执行,取5.0Kn/m2。如取3.0~5.0,可不作为违反强条。2.1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中关于活荷载取值问题,GB50009-2001(2006年版)第4.1.1条第6项:贮藏室括荷载(5KN/m2)用于住宅时。是否可减小?答:贮藏室活荷载用于住宅时GB50009-2001(2006年版)第4.1.1条第6项规4定为5KN/m2,不应减少。2.14、楼面结构荷载取值及墙体围护结构荷载取值混乱!有的设计单位为了降低结构含钢量,其楼面及墙体的构造作法不按现行《施工说明》执行,同时省标及图集又不具备强制性,结构审查时如何把握?设计满足但计算书不完善是否一定要按照强条认定?类似问题较多,请明确。计算模型中荷载缺失,属于重大设计缺陷,存在安全隐患。但“规范”中无特定条文作要求,如何判定?答:审图意见标准格式第一栏为: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涉及安全的问题。凡涉及结构安全的,即便没有合适的条文,也视同违反强条,以存在安全隐患提出意见。图集的编制依据是国家或地方规范,图集中的构造在规范中一般可以找到相应的条文与之对应,不执行可按规范条文提出。3、风雪荷载3.1、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对基本雪压和基本风压取值规定,在按分布图取值时常有不一致,如何认定?答:可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附表D.4取值。表中没有的城市,可按当地经验或参考附近城市取值。3.2、关于屋面女儿墙附近屋面积雪分布系数如何取用,是否要按荷载规范中高低屋面项系数取用(我们经常碰到女儿墙高2~3米)。答:《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条文第6.2.1条中说明,对典型屋面以外的情况,设计人员可根据条文推断酌定。本例当女儿墙接近一层层高时,屋面积雪分布系数可以按高低屋面系数采用。3.3、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表7.3.1第15项中,带女儿墻双坡屋面,屋面上无风载体形系数,在轻钢屋盖结构设计中,当女儿墙高度较高,接近或超过屋脊高度时,屋盖钢梁和檩条可否据此不计风吸力作用?答:轻钢屋盖结构属干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结构,女儿墙高度接近或超过屋脊不多时,屋盖钢梁既要按无女儿墙的屋面取体型系数,还应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表7.3.1第20项带挡风板屋面取值。屋面檩条仍应计算风吸力的作用。在排架分析时,必须考虑原女儿墙的不利影响。3.4、县气象部门出具了50年来某一年的最大积雪厚度的数据,该数据是否可以作为设计依据?如果该数据低于规范中雪压值0.65KPa,是否可以不执行规范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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