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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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范海中心小学素质教育激励机制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培养更多具有可持续发展的优秀学生,推动学校事业的全面发展,特修订完善素质教育激励机制。第一部分总论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在校内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对外代表学校;学校党支部起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学校实行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行使教职工民主权利,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学校实行“校长室决策,各线分工落实,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和重点工作责任人制度;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和结构工资制。学校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确立“以人为本、面向未来,让每一个范海中心小学人永葆青春活力”的教育理念,坚决贯彻“抓好常规,抓实过程,抓严细节”的教学准则,坚持以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基本道德行为习惯为重点,坚持科学的教育价值取向,遵循差异性发展原则,实现学生充分、全面、多元、终身发展和允许有差异地发展。大力推行警校共建、片区共建,建立健全校内外德育基地、劳动锻炼实习基地;不断完善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会制度,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新课程改革,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品位与内涵。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德育网络。不断深化以德育为主题的少先队工作。学校推行班主任动态考核目标管理,实施“先学后研”的教学模式等探索和实践;学校设立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分工落实,明确职责,“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学校将不断完善目标管理机制,确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不断健全和完善过程管理和终端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总要求又具有学校特色的激励机制。第二部分教职工聘任制(评聘分离)为了推进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改革,根据山东省教[2013]号《山东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我校实行教师职务评审与学校聘任分离制度。现就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分离工作制定本办法。一、评聘分离的界定1.专业技术资格自主申报。只要符合国家颁发的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试行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可不受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自主申报评审、参加考试等方式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2.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只有聘任相应职务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3、在核定的一、二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科学设置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聘的专业技术职务只在本校内有效。4、国家规定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受聘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5、在聘期内,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本单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按有关规定,予以聘任;结构比例不许可的,要待下届聘期参加竞争上岗后,方可办理聘任手续。6、职务聘任与工资:专业技术人员按其所聘任职务确定工资待遇。新工资标准从聘任的次月起执行。聘期内被解除聘约的人员不得执行原职务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并执行工资标准。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程序1.条件。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试行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在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与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达到规定的年限。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由个人根据任职资格的条件自主申报,不受结构比例限制。申报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提供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和相关证明。3.审核。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评审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主要根据职务系列的《试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成聘约规定的任务、年度考核情况、属破格晋升的是否符合破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查,并由评审小组客观、详实地填写《综合表》,写出审查意见和推荐意见,报上一极评委会评审。送审材料的真实性由单位评审小组和校长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从评审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4.评审。评审材料经县教育局和县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提交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评审对象的业绩、成果、学术水平、教学水平等进行全面评价,评审确定专业技术资格。5.需要通过考试或确认等途径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有关条件和程序执行。三、聘任工作要求和程序1.科学设岗。根据教育局和县职改办核定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明确岗位条件、职务名称和工作职责。岗位设置方案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县职改办备案。2.职务聘任。学校党政正职,由县教育局聘任,占本校专业技术岗位数,其他人员由校长负责聘任。超过结构比例的职务,通过竞争上岗,择优聘任。未超过结构比例的职务,原则上予以聘任。⑴受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全面履行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⑵下列人员在前一任期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经县教育局审核、县职改办核准,可不占结构比例直接予以聘任: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享受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省劳动模范、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市、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省市名师、名校长;引进人才首轮聘任;工龄满30年或者距离退休4年内的人员。⑶上述第⑵条人员或前一聘期考核合格以上并取得以下成绩的人员,经教育局审核、县职改办核准,可不通过竞争直接续聘原专业技术职务:县名师、名校长;获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奖的年度先进个人;县、市教坛新秀;省市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4)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处分期间或下一聘期不能聘任同级职务:A、违背上级规定或师德要求,严重损害学校形象被上级部门处分者;B、在任期内受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触犯刑律的以及被劳动教养的人员;C、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教学态度差,教学质量差,两个学期教学效果考核均为D等者。D、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的。四、解除聘约1、上述第⑷条规定的人员以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应予解除聘约2、在聘期内因工作变动,脱离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与原专业不对口工作的;聘期内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或进修一年以上的,但期间的工资待遇可予以保留,待学业完成后再续聘;3、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另有规定的。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不得解除聘约:聘期未满,又不符合上述第1、2、3条所列条件的;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另有规定的。五、过度期为了缓解聘任工作的压力,自2013学年开始暂设三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凡2012学年及以前已经聘任的教师职务,上一学年考核合格的,原则上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应予以低聘。2013学年及以后新取得中、高级职务的教职工,如具有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教职工多于该职务设岗数的,学校必须实行竞争上岗。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教师职务在核定结构比例内全部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在过渡期内的聘任期限为每学年聘任一次,过渡期后再行确定。六、竞争上岗竞争上岗的主要依据: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要以专业评估作为基础,以前一任期的履职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结合取得年资的先后等因素综合考虑,规范操作。竞争上岗的一般步骤1、建立聘任工作小组和制定聘任方案。聘任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聘的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人数按学校规模确定5-13人(单数),负责本校的竞争上岗工作。聘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名单,提交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聘任工作小组成员确定后,拟定竞争上岗方案,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聘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和聘任方案在实施之前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备案。2、公布岗位。各校要公布专业技术职务设置方案与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3、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聘任工作小组审查申请人员的资格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4、进行教职工民主测评。5、聘任工作小组根据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将应聘人员排出名次,确定拟聘任人员。6、公示聘任教师名单,颁发由县职改办统一印制的聘书。聘任名单要及时(一般在确定聘任人员后的一周内)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县职改办备案。六、其他事项教职工的考核,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聘任。因此,学校各部门要根据评聘分离的新要求,认真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1、加强职后管理,做好教职工学年履职考核。要根据《阳谷县中小学教师职后管理暂行办法》(阳教[2013]88号),认真制定和完善学年度考核方案,教师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履职。2、建立教职工工作档案。做好教职工工作的动态记载,教职工平时的出勤考核、工作态度、教学业绩、科研成果、奖惩表现等,学校要及时收集并记载在案。教职工本人也要主动配合,及时向学校提供有关书证物证。3.在职务聘任中发生争议的,可按照有关法规,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4.本办法从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三部分结构工资制(一)、制订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2、充分体现“责利结合、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精神3、正确处理“教学与后勤”、“骨干与一般”、“责任大与责任小”的关系。4、有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二)、工作量补贴1、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分配给教职工的工作量一般视为满工作量,不予奖扣。由于教职工个人原因不愿承担学校分配的工作导致工作量不足的按比例扣发相应工资和奖金。2、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明显超过的,给予超工量补贴,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3、教师参加早晚自修跟班管理的每节补贴8元。4、因工作需要安排临时代课每节补贴8元(以教务处登记为准),由学校安排的长期代课补贴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因公出差不扣课时补贴,因私缺课每课时扣5元。5、教师会议、备课组、教研组活动缺席者按0.5天计算。6、教职工参加值周工作,根据考核情况分档发给工作量补贴。A档100元、B档70元、C档30元,年级值周由总值周考核,总值周由监督校长考核。7、其它突发性,临时性安排的工作补贴,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8、节假日值班和确因工作需要节假日加班的(由部门事先提出申请,校长室审批)发给每天20元的补贴,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三)岗位津贴1、班主任津贴(1)、为了鼓励班主任工作,班主任津贴每月30元。(2)、为表彰优秀班主任,学校设立班主任考核奖,根据教研处动态考核结果次月发放。A档35元,比例不超过30%;B档30元;年级倒数第一定C档,C档25元,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定D挡,不发班主任津贴评优评先晋级一票否决。(3)、学期考核奖:A档200元;B档100元;C档30元。(4)、特殊情况由教研处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决定。3、名师、骨干教师津贴县级骨干教师、县级名师每月50元。4、行政人员职务津贴副校长级100元、主任级80元。5、多项兼职的,津贴原则上往高靠不重复计。(四)考核1、安全责任考核奖惩2、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惩3、学期教学效益奖惩及中考奖惩4、教科研竞赛、新闻报道奖惩5、学期考核奖6、考勤奖惩7、月工作考核奖惩8、、行政岗位考核奖惩1)上级有明确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2)行政岗位履行职责考核分学期考核与学年述职评议两个程序,学期由支部与工会考核,学年由全体教职工投票评议,等第为胜任、称职、不称职。3)中考管理奖为中考奖的20%,奖励为中考出谋策划的备课组长、顾问团成员及行政班子等有功人员,其它重点工作目标视完成情况予以奖惩,具体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4)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者予以奖励,严重损害学校荣誉、严重失职、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违法乱纪的将加重处罚,具体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5)违反师德规范,违反教学常规,经教育不改,情节严重的予以重罚,具体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第四部分考核机制一、考核原则1、全面考核、把握重点、注重实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