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场证明【精编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不在场证明【精编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均有不在场证明【第一篇】深圳市交警局昨日召开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会上交警公布了最关键的证据,肇事车辆上的血液检验结果显示,驾驶位附近及红格衬衫上的血迹与侯培庆的高度吻合,交警表示目前有直接证据显示侯培庆为肇事者,不存在顶包问题,所有的视频、照片、出租车GPS轨迹等证据也能与所有的证人证言相互印证,目前足以认定侯培庆为实际驾车者。此外,警方称据最新调查,此前被怀疑为实际肇事者的车主许楚辉和天某泰公司法人代表许某周事发时不在现场,许楚辉在布吉家中,而许某周当时在珠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昨天发布微博称: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已介入“”车祸侦查活动。确实喝多了,不清醒的状态,当时是怎么开车走的,我现在完全没有记忆。可能很多人会质疑这个问题,我的实话是我真的记不清,我只在撞车的一瞬间有意识。车是我本人开的,这个毫无疑问,也希望能借此机会对死者家属说声对不起。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侯培庆侯培庆的夺命狂飙昨天,交警公布了事发前后侯某的活动轨迹视频,这些视频中有几份此前已经公布了翻拍的版本,但昨日公布的则是这些视频的原始档案,此外,交警又找到了几份新的视频,从这些视频中可以看到侯某从25日晚10时许进第一间酒吧起,直到次日9时左右,许某周等8名男子赶到大梅沙侯培庆入住的酒店劝说其到交警局自首的过程。喝两场酒狂冲红灯交警提供的视频显示侯某及三位女性从25日22时许一直喝到26日凌晨2时50分左右离开,其间还从第一家酒吧换到了另外一家酒吧。凌晨2时50分,他们从酒吧出来上车。3时01分许,侯培庆先冲民田路和福华路交叉口红绿灯,随后又在福华四路路口加速狂飙。滨河新洲路段、滨河车公庙立交、滨海广深立交东连续三个摄像头都录得了一部红色跑车飞速超越其他车辆的画面。滨海大道红树林段的一个视频显示,3时08分13秒,红色跑车冲到事发地点,尽管踩了刹车,尾灯长亮,但仍以180公里左右的时速冲向前面的红色和右边的蓝色出租车,3时08分20秒许,视频上方事发处可见有火燃烧。警方认定,即使急踩刹车,车速也不低于180公里/小时。GPS再现逃跑路昨日,交警还首次提供了载侯培庆去大梅沙游艇会的出租车(红的,车牌号为粤BK8X87)的GPS行车轨迹。26日4时41分27秒,有乘客上车,一直载客到大梅沙游艇会。凌晨5时11分,的士到达。5时12分10秒左右,侯某下车,另外送人的朋友坐回车上。5时13分,侯某光脚与保安交谈,随后保安开门让其进入。5时12分02秒,到达大堂,出来两位女工作人员,简单登记后侯培庆上楼,视频中清晰可见其穿红格衬衫打赤脚。5时15分,赤脚的侯培庆从楼梯处走入房间。9时17分,有8名男子前来跟侯某说话。随后,侯就到福田交警大队自首。交警还通报,昨天几份视频中出现的穿斜肩T恤的黑衣女士来到福田交警大队,并从不同人的照片中指认了侯某,确认当天开车载其喝酒的确是侯某,在辨认照片上对侯某的照片打了上下左右四个指模印。关键证据:DNA吻合超%昨天交警展示了由深圳市物证检验鉴定中心30日出具的鉴定文书,鉴定书显示,送检检材为人字拖、方向盘气囊驾驶室侧门上血迹,方向盘中轴下部疑似血迹,地上掉的牙齿,副驾驶、左后座、右后座、纸巾上的血迹等。花格上衣的血迹两块。以及侯培庆及三位同车女性汪×、汪×、孙×的血样。DNA鉴定报告指出,车上的人字拖、方向盘气囊驾驶室侧门上血迹、纸巾上的血迹、衬衫上的血迹与侯培庆STR分型一致,同一认定几率大于%。重要证据:车主法人均有不在场证明对于一直被怀疑是实际肇事者许楚辉的情况,昨日交警又公布了其他相关证据,这些证据显示许楚辉事发当天在家,4时23分,进入电梯,准备离开家。几份视频均显示此前没有其出入小区的记录。许楚辉驾车离家,上了水官高速,早9时许从盐坝高速返回深圳市区。对于法人代表许某周,交警也进行了一番调查,调查显示,许某周25日赶往珠海,饭后与朋友打牌一直打到26日凌晨3点30分,9时许赶回深圳,并前往酒店劝说。不在场:羞耻【第二篇】不在场:羞耻我身后有人吸烟。我嗅到小枝香烟的味道;不远,就在我身后,如果他凑上来跟我说话,我一定会吓一跳;就在我将废纸放入废纸收集箱的时候,身后有小枝香烟的味道。但我没有回过身去。我不看我身后的事情。然后拐过街角,就有尸体的味道。小小的,带腥的死鱼的味道。再拐一个街角,还是有尸体的味道。有一点变化,可能是老鼠,或甚么动物。然后我站着,想:如果我身后时常有小枝香烟和尸体的味道,那是因为——其实我身后没有人,街角也没有尸体——那是我;我的味道。或许没有其他人,只有我。只有我知道这种令我羞耻的气味。羞耻就是私。不愿意再解释更多的,一个人的;和所有其他无法融和的,怪异的。渴望沉默一样(她和我姊天悦),保守着羞耻(我的心)。我姊天悦,无法言说,她脸上的枫叶伤痕。她只是在伤痕之上轻轻抹上薄薄的粉。我从来没有问,怎么了。她懂得羞耻的美丽。弱者之说。但这是强者世界。所有受伤害和侮辱的,失败的,如果有皮肤就是有颜色的,如果有语言就是少数语言,如果有金钱必有所匮乏,必须沉默而且觉得羞耻。“不要说话,除非有人问你。”“我还有甚么好说。”自从去了那个可怖的读书会,我知道无所谓同路人。无所谓——你有你极为难闻的气味。他有他的刺。两个人,对坐着,说着话,但各想各的事情。与话无关。如果对镜相照。我看到我自己,而你看到你。其实我知道,真实令我们羞耻。纪说当亚当夏娃犯了罪时(人第一次知道罪)就发觉自己赤身露体,并且感到羞耻,就用无花果叶,将自己遮掩起来。我写是我的无花果叶。羞耻之源是身体;我们最初的存在感觉。必然对生命有更美好的期望;而我们无法;我们的不完美令我们羞耻。这样没有比羞耻更珍贵的。但这是强者世界。强者言语,控诉,说服,论断。因为无所为耻,所以无一不可为。无耻者勇。强者世界,弱者无处可躲,除了变成同谋者;和强者一样言语,控诉,说服,论断。有那么多受害者;独裁政权受害者,在塞尔维亚控诉前总统米罗维治,在智利控诉前总统彼来西,在伊拉克控诉候前总统赛因;性侵犯受害者像那些从小被侵犯的神父们;各个从暗处走出来的无音者;如今发声,在电视提供比肥皂剧还好看的控诉娱乐,在报纸写出动人的真实边故事;弱者现在不再沉默:我要活下去!我要爆大镬(如果翻译成广东话)!他们除了他们的铁链外,一无所失!多么勇敢!多么荷理活!弱者一旦得到言语,就不再为弱。他们要公义,而公义不过是穿上黑袍的报复:如果你挖掉我的眼睛,我也要挖掉你的眼睛。让你知道多么痛,多么黑暗。弱者离弃羞耻,变成强者。强者世界,只有强者,更强者,极强者。失去所有反差如日之令人盲。长日多么长。我姊天悦,从来不知道伤害。她从来没有说。“那一年,盲眼算命者说,你不要开车,你会有血光之灾。”她无法伤害因为她坚守一个温柔的秘密。弱者耻。但人子说没有比温柔更大的。忘记,不言谅,默默承受;并不快乐(她和我姊天悦)但生存感觉非常尖锐。我转过身来。“没有甚么事情发生。”身后有茉莉花开。原来已经是茉莉花的季节。下雨了。地中海气候的秋天,下好大好大的雨。转过街角,有完美尸体,默默守候。一共有三十七个;这是圣法兰西,他腰间的麻绳经历了八个世纪,仍不腐烂,这是圣基斯度华,他的脚骨有洞,因为他曾经是个严行者,这是圣嘉芙莲,她胸口的血痕,鲜红如昔如玫瑰宝石,这是圣约翰的无头尸体,从颈骨散出琥珀的焦香因为他曾经被残忍的爱,莎乐美如爱,这是圣法帝纳,西维尔城的守护圣人,他知道全城的秘密,所有天主教徒都向他告解;这是第三十七个,并无姓名,我们无法得知,尸体的来由,只是他喉头有剑,牙齿细密,如果你细数,有三十七。听说是个话语看守者。慎言知耻。不在场证明——论文【第三篇】不在场证明大家好,我们来自初二五班。这次我们研究的课题是有关侦探小说中不在场证明的课题。之所以选择这个课题,是因为我们都对推理小说和悬疑方面的内容很感兴趣。对于那么多的推理小说中,不在场证明是众多罪犯逃脱自己罪行的经典重要手法之一,也是警方破解案件的关键及入手点。因此我们对其做了时间性、地点性及其机关性三方面的整理。首先介绍不在场证明的术语释义:不在场证明指刑警科、侦探学专用术语。多用于警察、侦探审问犯罪嫌疑人时的提问。指实施犯罪时,有人证明嫌疑人不在案发现场。一、时间性1、拨快手表找个证人陪在你身边,伺机把他(她)的手表拨快,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找藉口离开行凶并回来,这样这位证人便能给出你在那段时间的不在场证据了。这是现实中最可行的方法之一,但也很容易被识破。2、录音把能代表时间的某人或物的声音录下,并设置在某个时间自动播放。但现实可行性一般不高,毕竟人的耳朵是没那么容易被录音跟真人说话声混淆的。例:金田一《歌剧院杀人事件》3、证物若某物品在犯罪现场的出现能代表某一时间段(例如凶器是花瓶,那么它完好时凶案尚未发生,粉碎了则是案发之后),那么设法在这个物品上用点小诡计就能混淆时间判断了。例:金田一短篇《谁杀了女神》4、从“死后硬直”做文章利用某些方法改变尸体的死后硬直程度,从而影响法医的死亡时间判断。一般来说,侦探在现场是通过尸斑和死者死后的僵硬程度来推断死亡时间的。但是即使是尸体僵硬程度这样实实在在的东西也还是可以作假的。例:柯南《小五郎同学会杀人事件》二、地点性1.人证利用法这个方法就是在不在场证明中的“证明”上做文章。不在场证明中的证明多半是人证,所以就有了“人证利用法”。这里说的利用人证并不是利用人证的感情,而是多半用很特殊的方法来利用人证。例;柯南《牙医杀人事件》2.“不为人知”的捷径法这是一种从概念上说很简单,但是实际做起来却极难的方法。因为对于怎么样的捷径才算不为人知的要求是很严格的。密道、直升飞机都不算是不为人知。真正的不为人知是种奇迹般的魔术。利用这种手法所犯的案子都可以称得上是艺术(当然是邪恶的艺术)了。例:金田一《雪夜叉杀人事件》3.改变作案现场不在场证明中的“场”,是指凶案现场。所以要搞清楚凶案现场到底在哪里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凶手能够利用某种手法让大家对凶案现场产生错觉,那么一样可以获得不在场证明。例;金田一《怪盗绅士杀人事件》4.改变距离也许看起来是被近身杀害的死者,其实却是凶手从远处下手的!又或者被害者看似从远处被射杀,其实凶手却是在身旁下的手。例:柯南《名侦探之死》则是似近实远。三、机关性对于任何问题都不能钻牛角尖,推理更是如此。所以有时候也不必死盯住“不在场证明”这五个字不放。不在场并不代表不能杀人。设置一个可以杀人的机关,使自己不在现场却一样可以杀人。1、自然力型机关说明:利用冷、热等自然力,使得某件“事件”自动发生。例:柯南《小学教师杀人事件》里的用低温使橡筋断裂,金田一小说《上海人鱼传说杀人事件》里的用镁光灯照射使得冰块溶解。2、丝线型机关说明:利用不起眼的、坚韧的细线如钓鱼线,钢琴线别针等,实施远程操控的机关。3、“自杀型”机关说明:让死者自行开启的杀人陷阱。不过这种诡计是最容易识穿的。例子:柯南《福尔摩斯爱好者杀人事件》当中,凶手把汽车的油放掉,再诱使被害者在车里点着打火机。《录像机杀人事件》中,利用录像机弹出录像的力度把花瓶砸在被害者头上!相信大家听过了我们的研究成果,一定都能有所体会。我们小组中四名成员也都对此次研究性学习感慨万分。通过我们自己的整理及精心分析,考验了我们的思考、归纳能力,同时推理这个小课题更锻炼了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使头脑更加灵活机敏。如有不足,更请各位老师及同学给予建议,我们将感激不尽!不在场证明诡计讲义(推荐)【第四篇】不在场证明讲义——摘自有栖川有栖《魔镜》首先,第一种类型,‘证人作伪证’型。也就是说,证人在作证,由于某种原因掩盖了事实真相。这种场合,问题的焦点在于是什么原因促使证人作伪证的呢?也就是说,证人为什么要撒谎呢?如果在推理小说中只是简单地解释为因为证人是罪犯的同谋故而撒谎,这种作法肯定不会吸引读者的注意力。但如果作者对证人是同谋这一环节进行一下巧妙构思,就可以成功地抓住读者的心了。大家回忆一下克里斯蒂或坂口安吾先生的作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