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书犐犆犛77.140.75犎48!#$%&’’()*犌犅/犜24591—2019!GB/T24591—2009!#$%&’()*+,犛犲犪犿犾犲狊狊狊狋犲犲犾狋狌犫犲狊犳狅狉犺犻犵犺狆狉犲狊狊狌狉犲犳犲犲犱狑犪狋犲狉犺犲犪狋犲狉20191018-.20200901/0’(+,-./012!’’()*3/0456-.书书书目 次前言Ⅲ…………………………………………………………………………………………………………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分类与代号2………………………………………………………………………………………………4 订货内容3…………………………………………………………………………………………………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3……………………………………………………………………………6 技术要求5…………………………………………………………………………………………………7 防锈9………………………………………………………………………………………………………8 试验方法10…………………………………………………………………………………………………9 检验规则10…………………………………………………………………………………………………10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11………………………………………………………………………………附录A(规范性附录) 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12…………………………………………………………Ⅰ犌犅/犜24591—2019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24591—2009《高压给水加热器用无缝钢管》,与GB/T24591—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9年版的第1章);———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9年版的第2章);———修改了分类与代号(见第3章,2009年版的第3章);———修改了订货内容(见第4章,2009年版的第4章);———修改了钢管壁厚范围(见5.2.1,2009年版的5.2.1);———修改了弯管部分的壁厚要求(见5.2.3,2009年版的5.2.3);———增加了蛇形管直管部分长度允许偏差要求(见5.3.3);———修改了直管部分间距允许偏差要求(见5.4.3,2009年版的5.4.3);———修改了钢管实际弯曲半径与规定弯曲半径之差要求(见5.4.4,2009年版的5.4.4);———修改了直管部分弯曲度要求(见5.4.5,2009年版的5.4.5);———增加了蛇形管弯头平面度要求(见5.4.6);———增加了奥氏体不锈钢的密度(见5.5);———增加了牌号的统一数字代号,删除了各牌号中“GJ”(见6.1.1,2009年版的6.1.1);———增加了钢的牌号,修改了化学成分要求(见6.1.1,2009年版的6.1.1);———修改了钢的冶炼方法(见6.2.1,2009年版的6.2.1);———修改了交货状态(见6.3,2009年版的6.3);———修改了力学性能(见6.4,2009年版的6.4);———修改了液压要求(见6.5,2009年版的6.5);———修改了压扁要求(见6.6.1,2009年版的6.6.1);———增加了脱碳层要求(见6.7);———增加了奥氏体不锈钢晶间腐蚀要求(见6.8);———修改了无损检测要求(见6.9,2009年版的6.7);———修改了通球要求(见6.10,2009年版的6.8);———增加了消除应力热处理区域的表面要求(见6.11.3);———修改了组批规则(见9.2,2009年版的9.2);———修改了包装、标志要求(见10.1、10.2,2009年版的10.1、10.2);———删除了附录“与本标准牌号相近的其他标准的钢牌号”(见2009年版的附录A);———修改了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见附录A,2009年版的附录B)。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银环精密钢管有限公司、上海华钢不锈钢有限公司、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新中、刘瑜、王爵光、张彦军、刘洪杰、董莉、丛生达、钮中华、程义、杨小川、汤云飞、王锋、华杨康、李奇。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24591—2009。Ⅲ犌犅/犜24591—2019高压给水加热器用无缝钢管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压给水加热器用无缝钢管的分类与代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防锈、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高压给水加热器用直管、U形管和蛇形管(以下简称“钢管”)。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GB/T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GB/T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GB/T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GB/T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GB/T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T223.2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重量法测定镍量GB/T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GB/T223.3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中和滴定法测定氮量GB/T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GB/T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GB/T223.85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GB/T223.86 钢铁及合金 总碳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GB/T224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GB/T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228.2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2部分:高温试验方法GB/T230.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241 金属管 液压试验方法GB/T242 金属管 扩口试验方法GB/T246 金属材料 管 压扁试验方法GB/T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GB/T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4334—2008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不锈钢晶间腐蚀试验方法GB/T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GB/T4340.1 金属材料 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5777—2019 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钢管纵向和/或横向缺欠的全圆周自动超声检测GB/T7735—2016 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钢管缺欠的自动涡流检测1犌犅/犜24591—2019GB/T11170 不锈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GB/T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GB/T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YB/T5137 高压用热轧和锻制无缝钢管圆管坯3 分类与代号钢管按产品形状分为直管、U形管和蛇形管三类。U形管的外形示意图和尺寸代号见图1,蛇形管的示意图见图2。说明:犇 ———钢管的公称外径,单位为毫米(mm);犛———钢管壁厚,单位为毫米(mm);犔———从弯曲切点到管端的直管部分长度,单位为毫米(mm);Δ犔———两直管部分长度差,单位为毫米(mm);狆———直管部分间距,狆的理论值为2狉+犇,单位为毫米(mm);狉———弯曲半径,单位为毫米(mm);β———弯头平面度,单位为毫米(mm)。图1 犝形管示意图 2犌犅/犜24591—2019说明:1———联箱;2———蛇形管;狉———弯曲半径,单位为毫米(mm);β———平面度,单位为毫米(mm)。注:联箱是与蛇形管相连的设备部件,不属于本标准的规定范围。图2 蛇形管示意图4 订货内容按本标准订购钢管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 本标准编号;b) 产品名称;c) 钢的牌号;d) 产品形状(直管、U形管或蛇形管);e) 图纸或尺寸规格(公称外径×壁厚×直管部分长度、弯曲半径,单位为毫米);f) 订购的数量(总重量或总长度);g) 包装要求;h) 特殊要求。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5.1 外径5.1.1 钢管的公称外径通常为12mm~32mm。5.1.2 钢管直管部分外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钢管直管部分外径的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钢管公称外径犇允许偏差<25±0.10≥25直管、U形管蛇形管±0.15±0.203犌犅/犜24591—20195.2 壁厚5.2.1 钢管的壁厚通常为1.5mm~5.0mm。5.2.2 钢管直管部分壁厚的允许偏差为±10%犛或+20% 0犛min。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其他壁厚允许偏差要求交货。5.2.3 钢管弯管部分的壁厚应不小于由式(1)确定的值。犛f=4狉犛min4狉+犇……………………(1) 式中:犛f ———钢管弯管部分的壁厚,单位为毫米(mm);狉———弯曲半径,单位为毫米(mm);犛min———弯管前的允许最小壁厚,单位为毫米(mm);犇———钢管的公称外径,单位为毫米(mm)。5.3 长度5.3.1 直管以定尺长度交货,长度允许偏差为+10 0mm。5.3.2 U形管直管部分的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两直管部分长度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2 犝形管直管部分长度的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直管部分长度犔允许偏差≤6000+3.20>6000~9000+4.00>9000~15000+4.80表3 犝形管两直管部分长度差单位为毫米弯曲半径狉两直管部分长度差Δ犔≤250≤0.8>250~500≤1.5>500≤2.55.3.3 蛇形管各直管部分的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合同规定。5.4 外形5.4.1 钢管两端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切口毛刺应予清除,管端切斜应不大于0.4mm。5.4.2 弯管部分的不圆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表4规定以外不圆度的钢管。4犌犅/犜24591—2019表4 弯管部分的不圆度弯曲半径狉不圆度a/%1.5犇~<2犇≤152犇~<10犇≤10≥10犇≤5 a不圆度=(实测最大外径-实测最小外径)/公称外径×100%。5.4.3 对于U形管,从距弯曲切点约100mm处测出的直管部分间距狆与理论值(2狉+犇)之差应不大于1.5mm。5.4.4 钢管的实际弯曲半径与规定的弯曲半径之差应不大于1.5mm。5.4.5 应采用环规检查U形管直管部分的弯曲度,以环规顺利通过为合格。环规的内径应为钢管最大允许外径,其允许偏差为+0.05 0mm,其长度应不小于50mm。其他形状钢管的直管部分弯曲度应不大于1.5mm/m。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其他方式检查钢管弯曲度。5.4.6 对于U形管,在两切点测量的弯头平面度β应不超过1.5mm(见图1)。对于蛇形管,除非另有规定,弯头平面度β应不超过4.0mm。5.4.7 蛇形管的实际尺寸和形状应符合图纸规定。5.5 重量钢管按理论重量交货。钢管每米的理论重量按式⑵计算:犠=π1000ρ犛(犇-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