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信访维稳工作方案(通用5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幼儿园信访维稳工作方案(通用5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幼儿园信访维稳工作方案篇1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民办学校,局直二级机构,机关各股室:为贯彻落实2017年3月21日桃江县信访维稳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做好2017年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结合我系统当前信访维稳形势及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依照《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密切注意和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对搜集到的信访预警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做好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密切关注原民办教师、复员军人等特殊群体的重点人群,认真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坚决杜绝进京、赴省、到市上访行为,为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确保“零登记”工作目标落到实处。二、组织机构1、成立桃江县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股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2、成立桃江县教育系统信访维稳接访工作小组总指挥:接访一组:组长:组员:联系单位:接访二组:组长:组员:联系单位:接访三组:组长:组员:联系单位:接访四组:组长:组员:联系单位:接访五组:组长:组员:联系单位:三、工作措施今年,我国将迎来建军90周年、“一带一路”峰会、香港回归20周年、党的十九大召开等重大政治活动,特护期的信访维稳工作责任重、压力大,必须高度重视,始终绷紧信访维稳这根弦。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标本兼治,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一)开展局领导和二级单位负责人接访活动。局班子人员每天轮流带队接访,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大接访工作力度,切实增强接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公开接访与约访、下访相结合,重点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的问题,切实解决好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把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不发生进京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和越级集体上访或群体性恶意上访事件,确保不发生突发异常性和极端事件。(二)实行领导包保稳控责任制。各单位要认真细致摸排信访隐患,建立健全包保责任制,主要责任人要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处理,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对原民办教师、复员军人等特殊群体要建立台账,落实“五包一”措施(其中原民办教师的稳控,各单位一定要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配合,协助搞好“五包一”)。一旦发生进省到市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包保单位由主要负责人带队接访劝返要在接到通知后一个小时内出发。(三)认真做好信访信息研判。信息报送的范围包括可能引发集体到市、到省上访的苗头,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安排接访劝返人员,在第一时间起赴现场,开展疏导、化解和劝返工作。四、工作要求(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必须抓紧落实各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决遏制教育系统有关人员进省赴市上访的苗头。(二)公开接访,主动下访,稳控当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特护期时各单位每天要安排一名班子成员接访,坚持公休日不休息。信访量大,矛盾多的地方要适时组织深入开展下访活动,变坐等上访为主动下访,尽最大努力把上访群众稳控在当地。(三)深入排查,全力化解,包保稳控。对各类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进京去省上访的人员和群体,要深入排查,不漏一人,逐件落实包保领导和责任人,确保人稳当地。(四)落实责任,定期研判,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信访、安全、人事)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特护期内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要做好重要信息预警预报工作,加强信访社情分析研判,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工作运转顺畅,应急处置及时。各单位要将原民办教师、特殊人群等是否稳控在当地和当日动态,及时向教育局政务服务股和法制安全股报告。凡因信息报送不及时,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特护期间发生进京去省非正常上访的,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包保责任人实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纳入年终年度考核,不予评先、评优。幼儿园信访维稳工作方案篇2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上访事件,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综治信访维稳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决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把其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处置各级各类学校的各类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具体分工和要求,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处置方针和措施。(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哪个乡镇、哪个学校、哪个科室、哪个单位的问题,就由哪个乡镇、哪个学校、哪个科室、哪个单位负责解决。要明确责任人(单位),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切实解决好群众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反映的问题,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处理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越级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事件,不能采取敷衍和压服的办法,必须把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大事,高度重视,带着深厚的感情认真负责地把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四)坚持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上访事件的性质、参与人数、事发地点等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予以处置。同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五)教育多数、处理少数的原则。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群众的原则,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及打砸抢分子要依法按照《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严肃处理。三、工作机构和职责(一)县教体局成立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处置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决定工作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X办公室成员:XXX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机构:1、信息和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上访事件信息的上报工作;处置上访事件后勤保障工作,调度交通工具和其它物资设备。2、处置组。由各责任科室牵头,相关科室和学校、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处置各种上访事件;向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上访事件人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事件真相报告、处理结果报告、事件分析报告和工作建议报告。3、责任追究组。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等有关科室组成,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处理。(二)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科室和各学校、各单位任务明确如下:1、机关支部及办公室工作业务范围内发生的各级各类学校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办公室为主进行处理,相关科室配合,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因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资、职称评聘、奖惩、教师资格认证、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核编定岗、招教就业、原民师及退养计划内民师、离退休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师风师德等人事师训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人事师训股为主进行处理,人事师训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3、因各级各类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两免一补”等计审科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计审股为主进行处理,计审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4、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中、幼儿园、特殊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学生就学特别是智障儿童就学及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基础教育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基础教育股为主进行处理,基础教育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5、因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教师、学生、教学管理等职成教科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职成教股为主进行处理,职成教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6、因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活动、饮食卫生、艺术赛事及中招体育考试等体卫艺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体卫艺股为主进行处理,体卫艺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7、因教育普法、教育执法、教育督导等督导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督导室为主进行处理,督导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8、各级各类学校由于安全问题等安全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安全办为主进行处理,安全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9、因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干部作风及违法违纪、干部职工对党政纪处理处分不服等监察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监察室为主进行处理,监察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0、因社会力量办学方面等民管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民管办为主进行处理,民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1、因普通高招、中招、成人高招、自学考试、研究生考试等招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招办为主进行处理,招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2、基础教研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基础教研室为主进行处理,基础教研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3、职成教研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职成教研室为主进行处理,职成教研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4、因教育装备、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等装备站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装备站为主进行处理,装备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5、因勤工俭学、校方责任险等勤俭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勤俭办站为主进行处理,勤俭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6、电教馆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电教馆为主进行处理,电教馆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7、教科所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教科所为主进行处理,教科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8、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语委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语委办为主进行处理,语委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9、因网管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网管办为主进行处理,网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0、因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等学生资助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学生资助中心为主进行处理,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1、因老干部管理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老干部管理中心为主进行处理,老干部管理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2、因计生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计生办为主进行处理,计生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3、因工会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工会为主进行处理,工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4、县委督察中心、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件、重大不稳定信访案件及重点稳控人员案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群工站为主进行处理,群工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5、因招商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招商办为主进行处理,招商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6、因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主进行处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以上分工如有冲突或对其它未涉及事件的处理,原则上按照职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