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转运工作方案范例【热选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运输转运工作方案范例【热选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运输转运工作方案篇【第一篇】近日,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的通知》,对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进行规范。自感不适或检测异常的处置在校内任何场所,一旦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师生员工体温≥℃,应由所在场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就近的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并在旁陪护安抚,同时报告学校疫情联络员(一般为学校校医或分管校领导)。异常人员带离后,场所其他工作人员登记现场师生员工个人信息(如果人员位置固定,也可以不用登记),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人员接触,注意观察自身状况,然后继续正常在校学习生活。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临时留观点的处置在临时留观点,一般由定点联系医院驻校医生或校医对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如果确认体温≥℃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则启动应急处置;如有境外或省外重点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如果体温转运与诊治启动应急处置后,按照联防联控机制,原则上由学校通知120救护车到校,转运患病人员至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患病人员是学生的要通知家长,中、高风险地区不允许家长自驾运送,低风险地区可由家长自驾运送学生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后(二级防护,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随行赴医疗机构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原则上须由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症状消失(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身体痊愈再返校,严禁带病返校。学校要及时将排除信息通知现场登记的师生员工,提醒其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和观察。师生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学校要第一时间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当地疾控机构、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确诊后处置与善后处理在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疾控机构第一时间进校指导学校共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确定集中医学隔离人员范围、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等工作;公安部门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维护秩序。如需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为未成年学生的,学校要配合做好相关学业辅导与心理安抚工作,其他善后处理可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办法》。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对疫情处置的范围和扩散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停课、封某某、停学以及复学等事宜。学校应在校门口、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等场所设置临时留观点,其中教室、宿舍等场所每楼层至少设置1处。留观点需避开必经通道,相对远离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如多人同时出现异常时,应各自单间隔离。疫情防控期间,以班级为单位管理,不得组织跨班级的聚集性活动,师生学习生活轨迹相对固定。师生员工以家庭为单位每日监测、上报健康状况、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第一时间快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运输转运工作方案篇【第二篇】医疗废物转运处置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医废处置原则,强化政府主导、镇卫生院负责、产废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制,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全面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等规范化要求,实现镇内1个卫生院、21个村卫生室和3个个体诊所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全覆盖。二、加强领导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若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当,流入社会及环境,不仅会造成环境危害,而且会成为疾病传播的重要传染源。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工作流程,人员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工作,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过程中的职业卫生个人安全防护、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监督检查工作。三、规范管理(一)综合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等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做好台帐、转移联单、运送等记录与交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台帐、转移联单等所有资料必须至少保存三年。(二)分类管理。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废弃的显影液、定影液,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需用专用容器盛放,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并使用双层包装物及时密封其产生的医疗废物;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回收袋要用封条封口、并贴封口标签。2.各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三)医疗废物安全转运。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转运过程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法律法规执行。运送人员应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好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医疗废物的内部运送时,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对医疗废物运输转运工作方案篇【第三篇】19日晚,市委书记方伟来到苍梧绿园北广场,检查解除隔离人员转运接驳工作,热情欢迎即将回家的市民朋友,看望慰问一线转运人员。方伟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以人为本,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紧锣密鼓、科学精准、规范细致做好闭环转运、居家隔离等工作,巩固扩大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尹哲强参加。晚上九点三十分许,在苍梧绿园北广场接驳点,一辆辆挂着“共抗疫情,欢迎回家”横幅的大巴车陆续抵达,从淮安市集中隔离点解除隔离的群众平安顺利返程。看到车辆缓慢驶来,方伟向车内群众挥手致意,大家也纷纷挥手回应,虽然隔着一层玻璃,无法用言语交流,但是回家的喜悦和兴奋,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目送车辆离开后,方伟与现场工作人员深入交流,“在外地隔离的群众还有多少?”“每天接驳多少人回来?”“驾驶员是不是‘两班倒’?”“有没有跟社区提前衔接好?”方伟详细了解接返方案、转运流程、归家准备等情况,并亲切慰问一线转运人员,向大家连日来的辛劳付出表示感谢,叮嘱大家精心组织、细化举措,确保转得顺、接得稳、管得好,确保安全有序、万无一失。方伟强调,疫情发生以来,广大群众非常支持和理解我们的抗疫工作,高度自觉配合集中隔离等管控措施,很多人在市外隔离点待了十几天,很不容易。随着隔离期满,群众陆陆续续返回,做好转运接驳工作至关重要。市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专项组、属地党委政府、交通运输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职尽责,认真细致研究转运接驳计划,提前与市内外各隔离点沟通对接,核准人员信息,强化组织调度,统筹调配力量,确保转运工作科学有序、严密规范。要严格落实闭环转运等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事项提醒,无死角做好车辆消毒消杀,“点对点”完成人员闭环交接,坚决阻断病毒传播,确保不发生交叉感染。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科学规划运送路线,做好车况检查、驾驶员培训,把群众安安全全送到家。要强化与街道社区的无缝衔接,严格落实解除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全力保障生活物资供应,让群众尽快回归正常生产生活。运输转运工作方案篇【第四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2009年修订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情况,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转运工作,我部组织专家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进行了修订,形成《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2009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部于2009年5月7日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卫发明电〔2009〕69号)同时废止。卫生部办公厅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2009年修订版)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有效控制疫情,保障患者安全,现就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基本要求(一)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转运的指挥调度工作。医疗机构需转运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通知急救中心(站)将患者转运至接收医疗机构。(二)急救中心(站)应当设置专门的区域停放转运救护车辆,配置洗消设施,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司机、救护车辆负责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转运工作。(三)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站)应当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二、转运要求(一)转运救护车辆车载医疗设备(包括担架)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二)医务人员穿工作服、隔离衣,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司机穿工作服,戴外科口罩、手套。(三)医务人员、司机接触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要及时更换防护物品。(四)转运时应当开窗通风。(五)医务人员和司机的防护,车辆、医疗用品及设备消毒,污染物品处理等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六)转运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救护车辆及车内设备必须消毒后再转运下一例患者。三、有关工作流程(一)转运流程。穿、戴防护物品→出车至医疗机构接患者→患者戴外科口罩→将患者安置在救护车→将患者转运至接收医疗机构→车辆及设备消毒→转运下一例患者。(二)穿戴及脱摘防护物品流程。穿戴防护物品流程:洗手或手消毒→戴帽子→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穿隔离衣→戴手套。脱摘防护物品流程:摘手套→洗手或手消毒→脱隔离衣→洗手或手消毒→摘口罩帽子→洗手或手消毒。(三)医务人员、司机下班前应进行手卫生→淋浴更衣。(四)救护车清洁消毒:1.空气:开窗通风。2.车厢及其物体表面:进行常规清洁与消毒。